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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89)+番外

余初妈妈帮他们热好包子就去自己屋了。两人在外面吃着包子,小声说着话。

余初问谭知静好不好吃,谭知静说好吃。

余初告诉他,自己妈妈现在在别人家里帮忙做饭,“在此之前,我妈没有赚过一分钱。你能想象吗?那时候她都三十多岁了,从没有在家以外挣到过一分钱。我姥姥姥爷还是之前的想法,趁着年纪还没有特别大,还是很漂亮,赶紧再找一个嫁了。我妈这次不听他们的了,当然也有我撺掇的缘故,我姥爷他们就说再也不管我们了。其实他们以前也不管我们呀,都是余庆春给他们送红包。余庆春和我妈可能能算是青梅竹马,早恋是肯定的,余庆春稍微大几岁,校园恋爱,很纯洁。就因为他当时没钱,一个务农出身的在读大学生怎么可能有钱?我亲爸当时很有钱,横空出世,余庆春和我妈就硬被棒打鸳鸯了——那会儿我妈连法定结婚年龄都没到呢,高中都还没毕业,你说我姥姥姥爷离不离谱?到我四五岁的时候,我亲爸才跟我妈去补了结婚证,刚补完,我亲爸在外面被人坑了,跟人打赌欠下好大一笔债,为了躲债跑了,音信全无。我姥爷觉得我成我妈的拖油瓶了,影响她再嫁人,当时死活要把我送人,人家都找好了,男孩儿,年纪小不记事,能卖好多钱呢。这些都是我姥爷亲口告诉我的,他不觉得这些事不好,反而觉得当初留下我,是舍弃了好大一笔钱,我欠了他好大一笔恩情呢。我觉得当初他们没能把我送走,应该是我妈使劲拦着了。后来余庆春就回来了,算是衣锦还乡,把我和我妈接走了。我小时候对我亲爸有印象,但是他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回不去几次,我没有记住他的样子。后来我就把他和余庆春弄混了,好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余庆春就是我亲爸,以为是我爸回来了。那会儿也想不明白,为什么爸爸终于能天天回家了,却又开始打我——唉,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让你吃不下饭了。”

谭知静放下咬了两口的包子,认真地问他:“他以前‘经常’打你吗?”

“特别小的时候经常打,后来随着我长大,越来越好吧,后来就彻底不打了。我后来看过一些书,觉得他是有心理疾病,控制不了自己。”余初发了会儿怔,又摇摇头,“不知道。他是个怪人,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还是接着说我妈吧。我妈可太神了,一个从来没有赚过钱、没在外面工作过的人,突然开始打工了,竟然一点儿都没有觉得接受不了。我之前也有过担心,怕我妈吃不了苦。但是我妈没事,她干活和她平时一样,也是不声不响的,不紧不慢就那么做下去了,特别踏实。我姥姥姥爷当初一口咬定,我妈肯定养活不了我们两个,肯定会回去认错。但是他们错了,我妈做得很好,她做饭是跟以前家里的阿姨学的,手艺很精,就是因为不经常做,干得慢。可她干活特别细致、特别干净,给雇主做饭就像给自己家里做饭一样认真。有人就喜欢她这风格,一顿饭做四个小时又怎么样?干净好吃,连厨房都收拾得比之前漂亮,有的是人愿意请她。”

谭知静安静地听着,细细品尝余初妈妈包的包子。他说:“余初,说说你自己。”

余初愣了一下,语塞了。他陷入谭知静常有的困境,一提自己就连第一句都抓不住了。

“换专业以后有可惜过吗?”

“……还好。小时候说喜欢生物,其实也就是喜欢看动物世界。真正的生物专业,和我心里想的,还是挺不一样的吧。”

“那喜欢现在的专业吗?”

余初咬了一口包子,一边咀嚼,一边如咀嚼般观察自己的内心。他把包子咽下去,答道:“我现在好像对什么事都比较无所谓。”

他曾经是个较真的人。但如今他和谭知静一样,对绝大多数事情都不甚在意了。他的专业,他未来的工作,哪怕是要做一辈子的行业,他也不认为选这个与选那个,会让他的生活有多大的不同。

余初继续说:“现在这个专业应该算是不错的,就业率高,据说工作待遇也好。”他冲谭知静俏皮地眨了下眼睛,“你在这个行业干得久,还当领导,你比我更懂。我现在既然已经在干这个了,做得也还不错,就顺着惯性继续做下去就行了。”

说完,余初开始观察谭知静的表情,想看他明不明白他是自己这无所谓的惯性里唯一的例外。

很快,余初笑了,谭知静当然知道,谭知静是先如此的那个人。

“但他肯定猜不到我这六年都干了什么。”余初又在心里想,“先不告诉他。”他怕说出来吓着谭知静,毕竟连他自己都觉得这感情骇人。

吃完这一顿,余初告诉谭知静自己家的杯子放在哪里、热水在哪里。他怕自己是对疫苗反应大的人群,不希望妈妈担心,让谭知静准备好照顾他。

谭知静看他这样未雨绸缪,再通过他之前的那些叙述,还有他如今的性格,便知道在这个母子俩组成的小家里,通常是由余初来做决定。谭知静还知道,在过得艰难的家庭里,谁做决定,谁就更辛苦。

他以前那么希望余初能幸福,结果余初吃了这么多苦。

余初领他去自己房间时显出难堪,别过头不敢看他,说:“你等我换一套新床单吧……”匆匆瞟他一眼,又忙看向别处,解释道:“其实,我见到你以后,就没再见过别人了……其实我以前也很少很少把人带到家里来。我那天,就是想惹你生气。”

谭知静心里一扎一扎地疼,说:“不用换,我想睡在沾了你气味的床单上。”

这是不是谭知静能说出口的最肉麻的情话?

余初笑了,两人都已经洗过澡,相拥着倒在床上。谭知静想吻他,余初躲开了,他还是怕有万一。

“不会有事的。”谭知静又说了一遍。

“嗯。”余初应道,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笑出来,“我们真的很怕死。”他想了想,补充说:“我怕你死,你怕我死。”

谭知静说:“先不说那个字了。”

“嗯。”

可是过了一会儿,余初又说:“我再说最后一次,想问你个问题。如果我死了,你会继续活下去吗?”

谭知静看向他的眼珠轻轻地动了动。余初其实本来就是有答案的,“你会活下去的,你是可以带着痛苦生活的人。”说完,他又添了一句:“知静哥哥,你比那会儿还不爱说话。”

谭知静仍然那样看着他,看了很久,忽然像是放下了一个重物似的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余初口中所说的,他带着痛苦生活的这六年暂且从肩上卸下来一会儿,稍作休息。

“什么叫带着痛苦生活的人?”他笑起来,问余初。

“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余初调皮地眨眨眼,笑着回答,“你和我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我找到了,《卡拉马佐夫兄弟》,我把它看完了。”他撑着身子半卧起来,爬到谭知静的胸口上,望向谭知静的眼神是独自向神像宣誓的人所特有的虔诚与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