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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一缕烟(77)+番外

就像那份实习邀请,谭知静不主动说,他就不问。

他回:“谢谢。”

等了几秒钟,谭知静问:“‘谢谢’是接受offer的意思吗?”

余初又忍不住笑了,喜欢他问自己。

“是这个意思,谢谢谭总赏识。”

这次间隔的时间长了些,谭知静需要时间适应这个新称呼。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客气了,以你的成绩和能力,去那些知名的大公司也是没问题的。”

虚伪。他竟然说这个,余初都替他憋得慌。

不用面对面看着谭知静,也不用被谭知静看着,他就能更嚣张一些,说:“你这话说得我都迷糊了,你到底希不希望我去你那儿上班?”

他在心里面数数:一、二、三——

“希望。欢迎。”

余初的暑期实习结束后,无缝连接去了谭知静的公司。

因为谭知静提前交待了,HR跟余初聊过之后,最终签的是六十个小时的合同,比谭知静在微信里说的四十个小时多了二十个,但依然是公司里的头一份。

每个月六十个小时,平均分摊到每星期,只有十五个小时。

谭知静只在晚上见过余初几次,看见他每次过来会在公司里待两三个小时,然后和加班的同事一起走,周末则会多待些时间。

两人之间存在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偶尔在公司里碰上,如果旁边有人,谭知静就只朝他点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余初会跟着别人一起喊他:“谭总。”

如果周围没人,他们便会寒暄几句。谭知静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关心,会问他吃没吃晚饭、累不累、有没有适应,余初也都会回答,而且不再用“谭总”这个称呼膈应他。

有天余初过来得早,刚一来,办公室就热闹起来。

谭知静个人的办公室是玻璃门的,看见外面一群员工围着余初的工位,热热闹闹的,把人都淹没了。

他打开门问了声:“怎么了?”

员工们怕他,忙都散开了,余初重新从工位里露出来,先朝他这边看了一眼,又左右看看,然后拿起桌上的一只保鲜盒朝他走过来。

谭知静看着他走近,直到他走到跟前,才向后让了一步,手把着办公室的门,把人请了进来。

这个动作让余初从谭知静身前经过时,像是随时能被谭知静拥进怀里。但事实只是余初从谭知静身前预留的空间经过,走进屋里。

“你吃这个吗?”余初给他看自己手里的保鲜盒,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他不认识。

“这是什么?”

“鸭舌,我妈卤的,去骨了。你要是吃我就给你拿根牙签。另一盒是鸡爪,那个得啃骨头,我觉得你不会吃,就没拿过来。”

谭知静用看鸭舌头的眼光又去看了眼饭盒里的那一堆,说:“我这儿有筷子。”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双被保鲜膜包得严严实实的筷子,将保鲜膜一层一层地剥开,把筷子解救出来,就着余初手里的保鲜盒谨慎地夹出一条鸭舌头,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嘴巴没有碰到筷子尖,为夹第二筷子预留了机会。

谭知静仔细地咀嚼,口感有些奇怪,但味道不错。

余初在一旁看着他吃东西,忽然笑出声来。

谭知静也笑了,把嘴里的鸭舌头咽下去,问他:“笑什么?”

余初眨了眨他那双明亮的、像小狗一样无辜的眼睛。

谭知静有一瞬的恍惚,仿佛看见余初十八岁时的样子。

这时余初的笑脸忽又变作惊慌的样子,“哎呀”叫了一声,说:“刚才他们都是直接用手捏着吃的,会不会把这些给碰脏了?”

谭知静的脸紧绷起来,得用力抿住嘴唇才能抑制住恶心。

余初就又笑了,比刚才笑得还开心,得意地说:“逗你的,我哪儿敢!你没看到这一盒都是满的嘛,没人动过。我妈做饭干净得很,你放心吃。”

谭知静便也跟着再次笑起来,从饭盒里又夹了一条鸭舌。

“好吃吗?”

“嗯。”

“我都还没吃呢,先给你们尝了。”

谭知静把视线从鸭舌头转移到余初脸上,筷子握在手里犹豫起来。余初也不说话,垂眸看着他的筷子尖。

他这时想起他们以前上完床,饿了,两人面对面狼吞虎咽地吃汤面。那会儿余初在长身体,他不断地把自己碗里煮碎的鸡蛋和青菜夹到余初的碗里。他还想起他第一次让余初用自己的筷子,那时他怀着轻佻的心。

余初这会儿在想什么?

“你要是喜欢吃,这一盒你就都拿走,”余初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把保鲜盒放到他手上,“放冷藏室里最好两三天之内吃完,如果冷冻的话,可以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就用微波炉化冻就行了。用完了把饭盒洗干净还我。”

谭知静一手托着饭盒,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和保鲜盒盖,目送余初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余初刚刚在想,今天是他们六年前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谭知静已经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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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余初为了出现在老谭面前,愣是憋出一篇论文……

第74章 再说

十一长假后的那个星期,大家都恹恹的,直到忽然传来一个消息,说公司要在调休的这个周六办一次团建,大伙顿时如沐春风。

余初觉得稀罕,他以前以为公司团建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刘也不懂,就代他去打听,问明白以后兴冲冲地给他讲,说这是公司的传统,调休的周末就搞团建,自愿报名,不想参加就留在办公室上班,想参加就投票选一个活动,然后和同事们一起公费吃喝玩乐一番。

“那肯定所有人都愿意参加。”余初说。

“不一定,谭总肯定就不参加。”

余初心想,拭目以待。

很快,工作群里就有了投票,待选的活动有环城骑自行车、远足、爬香山、爬长城,全是户外活动,让他们这些天天坐办公室的员工活动活动筋骨。

余初还没去过长城,想爬长城,但大家普遍不喜欢走路,更倾向骑自行车。余初不想当出头鸟,等别人先投了几票,他才投了爬长城,中间隔了两人,谭知静也提交了投票,他也选爬长城。之后投票就以爬长城为主了。

过后两人在茶水间碰上,余初笑着说:“难怪人们都喜欢当领导。”

谭知静也笑了,问他到时候怎么过去。

余初端着水杯把饮水机让出来,转身离开前,随意地扬了下手:“再说。”

再说。

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在群里讨论团建的细节。从市区坐火车过去是最快的,大家就在火车站集合,也省的走冤枉路。但发车时间要么是早上,要么中午,早上的太早,比平时上班还早,中午的又太晚,回来就黑了,耽误吃晚饭。没人好意思说自己想睡懒觉,宁可挨会儿饿。

谭知静在群里说:“定中午那趟吧,大家睡够觉,下午好有体力爬山。公司会准备好零食和水,到时候发给大家,可以垫垫肚子,晚上回到市里,我再请大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