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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说小爷的坏话(69)

作者: 风歌且行 阅读记录

这会儿见她着急忙慌地赶来,前排一个男子噘着嘴吹了一声口哨,讥讽道:“大学子,你走错地方了吧?”

陆书瑾脚步一停,疑惑地看向他,“我?”

那男子刚张嘴,约莫是要狠狠嘲讽陆书瑾一番的,但他面色却猛地一变,朝陆书瑾的身后望去,立即噤声。

丁字堂的早课没有夫子,先前聊得正热闹,但这会儿声音一下小了许多。

陆书瑾有所察觉,转头看去,就见一袭赤红衣袍的萧矜站在门边,正伸手将挂在门上的木牌拿起来看,语气轻懒,“不是丁字堂吗?这我还能走错了?”

那男子吓得一抖,赶忙站起来道:“萧哥误会,我方才说的不是你!”

萧矜的目光掠过陆书瑾,直接看向那男子,凶气盘上眉梢,“你方才喊的大学子,不是我?”

陆书瑾看了他一眼,暗道萧矜莫不是早起喝醉了来的,什么时候他也配被别人喊作大学子?光是他那狗爬字体拎出来,就配不上“学子”二字。

她无心看热闹,转身离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萧矜几句冷嘲热讽,那人就吓得不行了,连连求饶,自然也没有动起手来。

丁字堂很快又恢复了吵闹,陆书瑾摸出书,一行字看了三遍也没能往脑子里记,只记得萧矜方才眉梢轻扬的模样。

她前往齐家猪肉店打闲工的事,萧矜不可能不知,但他为何丝毫表示都没有?

还是说萧矜压根不在意此事,所以觉得她就算是站于齐家阵营也无所谓了?

陆书瑾用手指摩挲着书面,看了半页之后放弃,抄写起《戒女色》来,这能让她慢慢静下心。

一整天的时间,她抄了四页纸,直到下学才停笔。

陆书瑾连舍房都没回直接出的学府,先去取了钥匙分别用帕子包住搁在荷包里,再去昨日的酒楼又买了一壶酒,提去肉店。

她一进门,孙大洪就闻到了酒香,咦了一声道:“昨日的酒也是你带来的?”

陆书瑾点头,笑了笑说:“我昨日放下酒出去转了圈回来,就见你喝得大醉躺着睡觉,还以为你是知道的。”

“这酒太香,我迷迷糊糊没忍住就直接喝了。”孙大洪有点不好意思道,继而又问:“你不是手上没有余钱,为何会买酒?”

“这酒不是我买的,是我学堂的同窗家中开酒馆,我平日里帮他学识上的难题,他便以好酒答谢,但我从不喝酒正好又见你喜欢喝,就想着拿来给你,”陆书瑾早就想好了说辞,撒谎半点不脸红,“若是折在我手里,只能倒掉。”

孙大洪极其爱酒,一听她说要倒掉,赶忙接过去抱在怀里,“可不能倒,这可是天大的宝贝!”

他解开就盖猛地吸了一口,露出如痴如醉的神色,也不知嘟囔句什么,抱去旁边柜子上找酒杯。

陆书瑾估摸不好孙大洪的酒量,今日就多买了些,光是这几日的花销就去了快二十两,若事情再没有进展,陆书瑾今晚怕是睡不着了。

孙大洪抱着酒坛就不撒手了??x?,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得并不着急,像不舍得似的细细品味,眼看着天黑下来,陆书瑾有些着急了,扬声道:“洪哥你快些喝,这酒坛子我今晚带回去,明儿让我那同窗再打一坛给你喝!”

“嗳!”孙大洪高兴地应了一声,连夸了陆书瑾好些句,果然开始大口喝起来。

夜幕降临,陆书瑾点燃烛台,然后聚着烛台在店铺四处转了一圈,将灯笼点亮,瞥眼就见孙大洪已经醉死似的趴在桌上,呼噜声闷闷的。

陆书瑾搁下烛台,朝门外看了一眼,轻步走到柜台后拿出分开包着的钥匙,开始尝试开锁。

许是运气不大好,前头两把钥匙都不对,陆书瑾差点以为自己猜错了时,第三把钥匙果然将抽屉上挂的锁打开了,她紧张得屏住呼吸,将抽屉拉开来。

只见里面摆着一本账簿,与她之前抄写的那本封面是一样的,她拿了烛台,再谨慎地看一眼孙大洪,才赶忙蹲下来翻开看。

账簿里的字体与陆书瑾在另一本上看到的字体是一样的,皆是出自上一个账房先生之手,不过这本字体的墨迹和形态有着明显分别,能看出并非是一日所写,应证了陆书瑾的猜测。

但让她大为意外的是,账本之中字体工整地记录的并非是账目,而是一些看着完全不沾边的句子。

丁甲丙,周氏,落花,戊月。

丁甲丙,郑氏,落花,辛月。

丁甲丙,陈氏,手绢,丁日。

陆书瑾满目怔然,将账本从前翻到后,发现通篇出现的字里,反反复复都是这么几个,乍一看完全不像是记账。

但她到底不是笨的,用极快的速度就反应过来,这并非是寻常账本,上头的字全都用了黑话。难怪藏得并不隐蔽,就算是被人找到了,估计也是完全看不懂的。

陆书瑾猛然想起昨夜桌上出现的那张纸,虽然她只看了两三遍,但她沉下心来认真一回忆,再低头望去,方才看不懂的句子已然明了。

四月十二,周氏,瘟肉,五斤三十文,共一百五十文。

四月十二,郑氏,瘟肉,八斤三十文,共二百四十文。

四月十二,陈氏,常肉,四斤四十文,共一百六十文。

陆书瑾敛着眸沉思片刻,将账本翻到最后,倒着往前看,在其中找到一行字:癸乙,王氏,落花,庚月。

意为:十月初二,王氏,瘟肉,七斤三十文,共二百一十文。

时间对上了,昨日陆书瑾听说的那一家患病的王氏,便是在萧矜火烧猪场那日在这里买的猪肉。

她闭了闭眼,记忆飞速旋转,翻飞至那个月明风啸的夜晚,萧矜对着那燃起的大火举杯时,说的一句话:“敬,云城万千百姓。”

陆书瑾遍体身寒,强烈的情绪翻涌而上,手抑制不住地抖了起来,她彻底明白了。

当日萧矜烧死的那些齐家猪场的猪,根本全是瘟猪!

正常猪肉的价格是四十文一斤,但齐家将瘟猪拿出来售卖,降价至三十文。而宰杀出来的瘟肉被人吃了之后,并不如毒药那般烈性,甚至有可能吃一顿两顿并无大碍,但三顿五顿地吃瘟肉,必会染上怪病。

症状便是发热而畏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正如陆书瑾那日在衙门看到的尸体一样。

萧矜一把火烧了所有瘟猪,城中猪肉价格疯涨,穷人再买不起瘟猪肉,又不敢往富贵人家里送瘟肉,所以他这个方法,在另一种程度上也是暂时阻止了城中人买瘟肉。

陆书瑾一时觉得浑身发软,蹲不住了,整个人坐在地上,额头上出了一层细细密密的小汗珠,极力压抑着错乱的呼吸。

齐家卖瘟猪发阴财,染病而死的人又被极快的烧掉处理,官商勾结,只手遮天,云城百姓亦被蒙在鼓中,连续数日咒骂烧了猪场导致猪肉价格疯涨的萧矜。

她想起那日萧矜踩着齐铭对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