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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茅山道士(523)

作者: 蓑笠雨中人 阅读记录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样的生活,是不是有些枯燥乏味了?

接下来的几天,晴朗花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来消化体内的毒气能量,以及元婴破碎时,遗留在自己体内的能量。晋级合体期之后,晴朗终于能够感应到这个世界的灵力,并且能够主动吸收这些能量,进行一个修炼。不过,大气之中的灵力,最多只能算作能量,而算不上灵力,因为这些灵力,都是无主之物,没有受到熏陶,还没有被赋予灵魂。

身体有了巨大的变化,晴朗现在的力量,比起之前,简直是天差地别。如果现在与晴天相碰撞,晴朗有把握,在三招之内,将之解决!而且,有血灵在手,晴朗的战斗力,几乎成倍激增!

另外,因为缺乏符箓材料,以及画符的材料,晴朗现在的茅山符箓之术,已经失去了用武之地,如果可以,晴朗还必须要寻找一些可用之物,或者是交给晴天进行一个物品兑换

“好了,既然已经吸收完能量,完全炼化完毕,现在就出发,前往蛮荒神庙!”红云呆在晴朗的身体之中,依附在体内世界的表面。它对血灵很是看好,觉得这一只器灵非常机灵,而且,被赋予了晴朗一样的灵智文化,充满了灵性,日后发展大有前途。

因为,血灵是由晴朗自己衍生出来的,和晴朗的关系最为亲密,与晴朗一同进步,也能够发挥出最为强大的潜质和力量。而类似于亮银龟背连环锁子甲,虽然它同样有器灵,但是,因为器灵神龟并不是晴朗所衍生出来,与晴朗在一起,没有办法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潜能,也从来不与晴朗交流,所以,根本没有发挥出它本来有的作用。

“没错,出发吧,我的大剑已经饥渴难耐了!晴朗,你不要跟我抢,第一个人的血气,是我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尝到过活物的气息了”

血灵贪婪的舔了舔嘴唇,看起来就像一头择人而噬的凶兽。

“去你的,我虽然需要融化、吞噬,但是我吞噬的不是血液,也不是肉体,而是那些身体之中的能量,我会通过化蛇毒气,将之整个融化,然后淬炼成能量精华,然后吸收这些精华!”晴朗不屑一顾的撇撇嘴,“我和你不一样!”

“嘿,你比我还要邪恶,还要过分!我只是吸收它的血气,而你还要把别人熔炼成为一堆脓液,提炼精华能量,连全尸都不给别人留!”

“好了,不要废话,现在我们们就出去!夜魔森林中危险重重,千万小心,不要随处惹事。这里号称总厂世界九大险地之一,甚至是拥有一些仙君级别的妖兽、仙兽,如果惹到他们,就算是仙君,也救不了你们!”红云谨慎的警告道,“夜魔森林的规矩,你们必须要遵守。第一,这里是丛林,也是丛林法则,强者生存的最直接的体现,收起你们那脆弱的同情心,否则,死得最惨的,就是你!第二,不要有任何好奇心,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无论是求救,还是呻吟,千万不要生出前去一探究竟的想法,否则,你们肯定会后悔。第三,遇到便宜就捡,捡完赶紧走人,否则,下一个被捡便宜的,可能就是你!”

“明白了,丛林法则,我深有体会!”

晴朗呵呵一笑,旋即走出树洞,开始朝以东三百公里处的蛮荒神庙前行。

夜魔森林的树木,尽皆都是一些四人环抱,才能够抱住的古树。每一颗古树,都是枝繁叶茂,虽然现在已经是烈日炎炎,但是夜魔森林的光线仍旧是不太好,茂密的树叶投下斑驳的黑影,就好像在地面下了一副巨大的方格棋,大地是棋盘。在棋盘上每一个交叉点的阴影,或许都隐藏着致命的危机。

猎杀与反猎杀,在夜魔森林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晴朗就像一只敏捷的猎豹,一路小跑,脚尖点地,不发出任何一点响动,飞快的在森林中移动。

四周的树木不断的后退,晴朗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不敢有任何大意。在蛮荒神庙周围,有一个区域是安全区,那里是各大种族,各大势力约定好的区域,决不允许斗殴,常年都有强者驻扎,也是为了看守住整个蛮荒神庙,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各大势力、部落,都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而且,就在最近这几个月,蛮荒神庙每隔十万年一次的大开启就会到来,这一段时间,每一座神庙周围的安全区域,都绝对是强者云集,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强者,从四面八方赶过来。

蛮荒神庙是块大肥肉,哪一个势力得到,那一个势力就会开始蓬勃发展,要开始超越其他部落。而得到传承那个人,绝对会成为整个部落着重培养的超级天才,简直前途无量。

哪一个人,又不想来凑个热闹,碰碰运气呢?

“啊,救命啊!”

晴朗正在飞命狂奔,忽然从四周不知道哪个地方,传来一声惨烈的求救。让晴朗猛地一顿,停止下来!

正文 第五百二十五章 猪笼树

有人求救?

听到声音,晴朗下意识的停止下来,想要朝求救的声源处走去。

那声音,听起来应该是个人类,而且是个女人。最让晴朗控制不住的是,她的声音,就然喊出来的是中文!

也就是说,那个声音说出来的,不是总厂大陆的通用语,而是在地球上,中华民族使用的伟大文字!所以,晴朗近乎本能的停下来,然后要想往那个声源的方向走。

但是走了两步,晴朗却又猛地停了下来,旋即,他眉头紧蹙,锁在了一起:“这是中国人?可是”

晴朗迷惑了,他当然是被那求救声吸引了。而且,他也打算,前往声源处进行查看。但是,就在几分钟前,红云的声音还在耳旁环绕:丛林法则,收起你的好奇心,因为,任何一个好奇心或者是怜悯心,都会害死你!

所以晴朗也不知道,如果自己这样走过去,到底会带来什么后果。但是,他乡遇故知,这种感觉

地球人啊,而且是中国人。这是多么渺小的一个星球,在宇宙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这里遇到,难道不是一种缘分?

“晴朗,你难道忘记,我方才说的话?”

红云见晴朗停下身体,似乎在踟蹰,连忙出声问道。

晴朗摇摇头,道:“红云前辈,我没忘记,但是,在这总厂世界,遇到一个中国人,真的是太难得了。你恐怕不能够理解,那种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而现在,这个老乡。恐怕正在面临危机,如果让我就这样逃跑,我恐怕于心不忍!”

“晴朗,这个世界,远远比你想象中复杂百倍、千倍!你要明白,千奇百怪的生物、能力数不胜数,你怎么就知道,那个人是地球人,是你的老乡?而且。在夜魔森林停在原地不懂,超过一段时间,那也是自寻死路!而且现在是白日,正是许多凶猛的猎食动物、妖兽出没最频繁的时期,你如果不想死,就赶紧下定决心!”

实际上,红云也是在考验晴朗,否则,它完全可以厉声戾气。强行让晴朗离开。但是它没有这么做,也是想要给晴朗一个教训,因为,从方才的几句话里。红云已经听出了晴朗的决定。

“救救命啊!”

“不不行,我不能放任她不管!对不起了红云前辈,我必须要去看一下!”

那声音又响起了。这一回晴朗听得真切,而且。那声音离晴朗越来越近,而且越来越急促。似乎声音的主人。正在被什么生物追杀,而且已经快要被追上,情况越来越紧急!

晴朗终于忍受不住,转身朝声源处冲杀过去。血月剑在手,他一路砍杀,直接在丛林中砍出一条道路来。

声音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急促,晴朗似乎已经听到,那声音就在自己前方不足五十米的地方。前面一蓬杂乱的藤蔓挡住了他的视线,但是显然,那个声音的主人快要等不及了。所以,晴朗使出最强的力量,整个人如同迅猛的老虎,猛地往前一扑,旋即一个懒驴打滚,从藤蔓从中滚出来,然后在地上滚了两圈,卸掉冲出来的动力势能,抬起头顾不得其他的一身大吼:“别急,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