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中,一个男人浑身闪烁着白光走出来,如同黑夜中的耶稣,也像是一只大度数的灯泡,照亮了周围的一切。
“司徒奋仁?!你是什么东西,还以为你真的是救世者?哈哈,别傻了,蓝大力骗人的话,你也要相信?简直不知所谓!罢了,反正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既然这样,就把你们一起杀.......砰,吼!”
堂本静的言论还没发表完,况天佑已经起身,如同炮弹一般射过来。他真的要疯了,最少,到现在为止,已经是尽了全力。况天佑带着堂本静落下来,砸到地上,将地面都砸出一个大洞。
“珍珍死了.......咳咳,珍珍死了。堂本静,我要你也死,也死!我以我最强的力量,只要你死,愿意付出最大的代价!”
司徒奋仁身体的光芒越来越强盛了。他展现出所谓救世者的真正力量,意念cāo控着白光。影响到堂本静的身体,形成意念束缚。将他困住。
“吼!”
堂本静被意念困住,一脚把况天佑踢开,想要挣扎着起身。但是在那一瞬,他要挣断束缚的刹那,一条神龙,透体而过!
追在众人身后的马小玲,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这里。见到堂本静被困倒地,寻到这么一个好时机,毫无犹豫的。直接召唤神龙,对堂本静发动了致命打击!
神龙透体而过,强大的驱魔灵力,直接穿透了堂本静的心脏,将它的力量来源,直接击碎!
堂本静应声而倒。
这一刻,堂本静的身体反倒是放松下来,不像从前那般僵硬了。
“未.......未来,孩.......孩子。唔。我.......我对不起你们.......”
没有鲜
血喷出,也没有凄惨的哀嚎,也没有愤怒的嘶吼。当惯了些斯里底的僵尸,在快要死的时候。堂本静终于安静下来。在临断气的那一刹那,他努力的扭头,看着金未来和魔星所在的方向。最终,把她们的身影。印入自己的脑海,然后才颓然倒下!
“帮我照顾未来和孩子。求求你.......”
在临死前的这一刻,堂本静是伟大的,最少,他心系自己的老婆和孩子!
“噗,砰!”
在堂本静死亡的一刹那,司徒奋仁几乎同时瘫软在地。他恨,恨堂本静,同时也恨况天佑!他脑里的恶性肿瘤,已经快要崩溃,他也即将面临死亡。
“珍珍.......珍珍.......”
司徒奋仁的头脑已经不清楚了,他只知道,自己唯一能想起来的,就是王珍珍。周围道一切好像变得黑暗了,然后一女子款款而来,女子地容貌,自然是善良天真的王珍珍。
.......
司徒奋仁脑瘤发作,命不久矣,但是堂本静,也终于死了。金未来并不知道静对她和魔星的感情,或许并不知道更好,因为那样只会让她更伤心。让堂本静一直当一个坏人、混蛋吧。最少,金未来还有自己的儿子。
.......
另一边,晴朗领着伊凡小队、易博兰的小队,终于抵达fetitbar,与烈焰众人混战。晴朗虽然厉害,但是混战之中,不好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法术,比方说三昧真火,这种大规模的术法,极其容易伤人伤己,所以晴朗也不敢使用,只是让玄魁与血月剑自行杀戮。
但是显然的,马叮当、求叔都不是徐富、乌鸦和蓝大力的对手,很快,马叮当就身受轻伤,败下阵来,而求叔的天罗地网大阵,也直接被击碎,求叔身受重伤,被打飞出来。
众人的日子都不好过,虽然有三只队伍,但是奥斯丁的小队,足足有五只队伍,特别是扎魔和烈焰的小队,极其难以对付!
现在蓝大力和徐富、乌鸦又同时腾出手来,几乎一刹那,就把目光转移到了晴朗的身上。
“马叮当、何应求、晴朗!”蓝大力摸了摸嘴角,一丝鲜血证明,他现在已经受了伤!求叔,是第一个让他受伤的人类,第一个把蓝大力,搞得这么狼狈的人类,“你们真的让我,很生气。蓝大力生气洞时候,很可怕。后果就是,让所有人,都去.......死?!”
轰!
巨大的火焰喷射器,将敌人逼开。易博兰获得了暂时的安全,他驾驶着机甲退回阵营,焦急的看向晴朗,发出微波语言,询问道:“晴朗先生,现在,我们不是她们的对手啊!他们的人,太多了,我的队友们,快顶不住了!而且,我的机甲能量,也快消耗完了完了!”
“呼,呼!”晴朗喘气两口,似乎忽然感觉到什么,微微一笑道,“不要着急,和事佬,现在出现了。”
在燃烧的火焰中,一个男人缓缓走出来,恐怖的气焰,如同大海浪涛一般汹涌澎湃,开始冲击每一个人的心灵!
第三卷 倩女幽魂 第四百二十四章 ‘我’眼中的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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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自然是由任达华主演的僵尸之王‘将臣’。请使用访问本站。任达华演了那么多角sè,到目前为止有两个角sè是晴朗最喜欢的,一个是中的蒋天生,另一个就是中的将臣。第一次看僵尸晴朗还在上高中,当时挺喜欢山本一夫和珍珍的,所以大一看第二部是因为他们二人才看的,但是下半部将臣一出现,晴朗立刻临阵倒戈,喜欢上了将臣,再容不下别的角sè了,当然马叮当除外。
将臣身上有“三气”——王气、霸气、邪气,他是不可一世的僵尸王,但也不乏悲天悯人的胸怀,他是矛盾的复合体,他没有是非善恶生死的观念,他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存在这个世界上。将臣一出场就震撼人心,充分展示了王者之气,从火中走出的将臣,一身白衣,神sè肃穆,让所有僵尸都跪在了地上,痛苦地嚎叫着。晴朗始终认为,僵尸三部曲中,任达华演绎的将臣是最完美的角sè,华哥塑造了一个多面的将臣,令我至今难忘。
将臣的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创始之初与女娲相识,直到女娲厌倦世间而游离。第二阶段是将臣的学习做人的阶段,直到马叮当被赶出马家,将臣离开叮当。第三阶段是将臣重新回到香港,直至他亲手杀了叮当。第四阶段是将臣疯狂杀人,直到女娲死后与明ri离开世间。这四个阶段将臣的xing格是不断变化的,而且转变分明,华哥的完美演绎让我们看到了四个不同的将臣。
第一阶段的将臣对一切是茫然无知的,遇到女娲的他并不了解自己的感情,只是知道跟在女娲身后,不发一言,他的眼中只有女娲,就像个忠心的跟班一样,也正如女娲所给他起的名字——将臣,他是女娲的大将、臣子,他不懂得自己存在的意义,更加不了解令女娲伤心yu绝的人类。直到有一天,女娲放逐了自己,将臣愈发孤独,这时他碰上了况国华(况天佑),他目睹了况国华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一时心起就吸干了况国华的血,希望他可以得到永生。但是况国华并没有因此感谢他,反而更加痛苦,将臣因此也愈加迷惑,所以他决定脱掉自己身上破烂的衣服和面罩,去了解这个世界,了解人类,学习做人。
第二阶段的将臣正如叮当所说,就像一张白纸一样,即纯真有可爱。他给自己起了一个人类的名字——姜真祖,有名有姓。他有很强的求知yu,所以在大学里每个月都换一个学科,看书的时候不止是一目十行,而是随手一翻就看完了一本书(这点令我艳羡不已,如果能有这个本事哪能还惧怕考试)。将臣无疑是非常聪明的,但是爱情只能靠自己体会,将臣再聪明依然不懂得爱情,这时叮当的适时出现,给将臣了一个了解爱情的机会。其实喜欢僵尸2这部戏的人都爱争论将臣究竟更加爱谁——叮当还是女娲,双方各有支持者,当然支持叮当的人更多一些。这个阶段的将臣对爱情是真诚的,对叮当也是真诚的,是叮当让他领悟了爱情的奇妙,让他明白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看着将臣在图书馆里面手舞足蹈的样子,满脸快乐知足的笑容,就像个刚刚坠入情网的小伙子,哪里还有僵尸王的霸气。快乐总是短暂的,将臣终于得知自己和叮当原来是世仇,他忽然见明白了罗密欧的感受,知道自己那一刻真地爱上了叮当,也明白了自己早就爱上了女娲——第一次见到女娲的那一霎那。他不想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悲剧在叮当身上上演,所以他选择了离开。这时的将臣成熟了,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纯真可爱一脸无知的姜真祖。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当然也喜欢捉弄僵尸,将臣还是以僵尸王的身份面对了叮当,他没有欺骗叮当,向叮当坦诚了自己对女娲的感情,叮当也给将臣以同样的回报——谎称为将臣流了眼泪,放弃了追杀将臣。这一刻双方的爱情都得到了升华,叮当不再是马家的女人,将臣也不再是姜真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