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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爱派(174)

作者: 予春焱 阅读记录

看来安德烈还是赢得多。

不过现在安德烈二十六七了,已经不会再觉得天命跟他作对了,他现在早已认识到,天命根本就懒得鸟他,他只是比较倒霉而已,世上还有更倒霉的人,别的不说,比如缠在他身上的鬼,没本事活命不说,死了还不能解脱,他们缠他,何尝不是一种他锁住他们呢。

安德烈早上一般十二点起,如果饿了就十一点四十五起,出门晃悠,喝喝酒,赌赌钱,最近懒得谈恋爱,闲来无事看看书,都是浅尝辄止,晚上精神了,去酒吧夜场逍遥,只要多笑笑,嘴甜一些,还是不愁喝酒没人付钱的。

他现在已经是个成熟的、健全的成年人了。他由当年那个轻浮风流的青年人逐渐向一种更沉稳、游刃有余的状态过度——换句话说,闷骚。

戒了杀生,最近在接触天主教,买了好几个十字架,但《圣经》看了一年还没看完,倒是学会了吹萨克斯风,还学了画画,画他的狗,但总画不好眼睛,画伏基罗,多半都是背影。他人生迈不过的坎,不是什么天命,不是鬼缠身,是短命的一人一狗,尽管他从来不承认。

虽然安德烈已退出江湖,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总还是有人来寻仇,安德烈能躲则躲,一般不和旧交有交集,不过今天他约了老鼠,就当是老同事聚会吧。

老鼠坐在酒吧里昏暗的一个角落,头上的猎鹿帽能让这个老头儿在年轻人中一眼被认出来,安德烈不怎么费劲就找到他,走过来坐下。

“帽子不错。”

老鼠把眼睛放到他身上,嫌弃地撇撇嘴:“你怎么开始留长发了?”

“伪装,为了这脸。”

“整个容吧干脆。”

“找我干什么?”

老鼠喝口酒,悠悠扫视了一眼全场热舞的年轻男女:“春天到了,是□□的季节了,该找个情人了。”

安德烈也喝口酒:“我恨爱情。”

“嚯,真是乐观又积极。”

“找我干什么?”

“换个安静的地方讲。”老鼠指指后厅。

“你知道赫尔曼·爱得莱德吗?”

后厅的几张桌要安静得多,正在放一支舒缓的钢琴曲,人们都在谈事,三三两两,声音都不大。

安德烈点点头:“知道。帝国摄政王。”

“欧非各地大大小小的战争,背后都有他的影子。”老鼠幽幽地叹口气望天,摸着自己的下巴,“帝国摄政王,一手把战后分立的邦洲统治起来,把风雨交加的局势稳定下来,把七零八碎的国土收并回来,七年,七年让沙戈曼帝国重夺欧洲霸权,一洗战败割地赔款的屈辱……我买了本他的讲话实录,可以借你看看,写得很不错,很会煽动人,在他之前我已经很久不爱国了。”

“你是沙士卫人?”

“没错,”老鼠瞪圆了眼睛笑,“沙戈曼帝国的荣耀属于所有沙士卫人!‘让蒙哥利、达尔坦、法兹高勒的军队退出我们的国境线,让勒吉列人、沙律人、费罗人滚出我们的国家,列国以为纠集恶氓斗倒伟大的沙戈曼,便可以爬在我们的尸体上如同水蛭一样吸血苟且,但一千年前十字军血洗克烈江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三百年前盎撒军屠杀沙士卫人时,沙士卫没有投降;十五年前群狼纠缠腹背受敌时,沙士卫没有投降,今天也绝不会撕掉荣誉的袖章!一个顽强的民族,一个永不言败的民族,必将成为胜利的民族,必将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建立万古长存的帝国’。”

安德烈愣了两秒,噗嗤一声笑出来:“受不了,你不会就为了跟我说这个叫我出来吧。”

“不是。”老鼠摆摆手,“你还记得哈利赫里克吧,原来那个亲王,你之前杀了他岳父,他现在是国王了。”

“谁?不认识。”安德烈拿起酒杯喝了口酒,“没杀过。”

“别装了。”老鼠翻翻白眼,朝他靠了靠,神秘兮兮地开口,“可靠消息,哈利国王现在在找你,要杀你。”

“为什么?”

“你知道我们沙戈曼在非洲有邦联国组织,哈利国王的那个小国家想加入,在军事、外交、经济上都能受保护,通俗讲就是想拜沙戈曼当老大哥,沙戈曼在非洲经营多年,很有势力。问题在于,老国王活着的时候跟沙戈曼关系很好,后来不明不白地死了,那会儿沙戈曼正在整顿,没空管这里,现在整顿完了,发现没经他们同意就换了国王,肯定没那么容易允许。组建了一个尽调代表团,说是来交流,做一些高层尽调,其实就来查的。

消息说,查到了老国王的死,有人找上了我,那估计很快就会查到你,哈利国王已经向几个暗手递了签,要你死。”

安德烈听完,挠了挠耳朵:“我躲哪儿比较好?”

“哈利国王年轻的时候就心狠手辣,而且不是很聪明,现在当了国王,更加暴戾,水平一般,嗑药,人又骄横,跟别国的关系也是谁挡他他打谁,不是个好国王,但确实有权有势,对付你我就跟捏死蚂蚁差不多。我呢,准备去西班牙。”老鼠顿了一下。“他们杀了洁丽。”

“……节哀。”

老鼠摆摆手:“你管好自己吧。我建议,总之不要待在美国,那些来美国逃命的,不知道为什么死得都很快,去个熟悉的地方吧,就算死,也别死在异乡。”

“这是一种迷信。”

老鼠说:“现在你没那么容易找到他,他手下人马很多,而且行事小心。”

“我也不会去。”安德烈耸耸肩,“我金盆洗手了。”

老鼠冷哼一声,看了看他,抓起帽子站起来:“你结账吧。”说着两手往口袋里一插,低着头快步离开。

安德烈转头看了一会儿台上表演的女歌手,唱的不知道什么歌,大概是首忧郁的蓝调,红裙子在灯光下闪亮,捕捉到他的眼神,送来一个笑意盈盈的眼神。安德烈朝她笑笑,掏出小费压在杯下,叫来穿黑背心的侍应生,将皮甲里的大钞抽出来,放在他的托盘上,在他耳边交代了几句,指了指台上的女人,也穿上外套走出了门。

他在风里扣紧大衣的扣子,点了一支烟,踩过积脏水的小道,望了一眼陈旧的工业楼房,准备开始逃命。

闲的时候,总克制不住思考人生;忙的时候,总克制不住地烦;逃命的时候,又会怀念起不被追杀的时候。

安德烈在旅馆里收拾行李时装模作样的感叹了一番,刚背上包,手放在了门把手上,或许是多年培养的本能,他的手停了一下,仔细一听,门口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转头看了一眼表,晚上九点半,平常这个时候,正是进进出出的档口,夜生活开启和结束的人,脚步声和交谈声应该热热闹闹的才对。

他拉进背包带,蹲下来,轻轻地把手拿开,顺着门把手往侧面看,在月光下,看到一条银色的钢线,直直地绷紧,一头缠在门把手上,一头接着桌角一个闪着红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