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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爱派(148)

作者: 予春焱 阅读记录

比如说,现在,伏基罗在凌晨一点的酒吧里,舒舒服服地点一杯伏特加,刚喝了一口,对面就有个男人不请自来,坐下来,脸色很难看,问:“你是安德烈的父亲吧。”

伏基罗看了看他愤怨的眼神,就知道又是一个来“讨说法”的痴情人。

“不是。”伏基罗回答他,划火柴给自己点烟。

男人瞥他一眼:“别骗人了,你点烟的手势跟他一模一样。再说了,这里都是你熟人,没人不认识你。”

伏基罗叹口气,对面的男人正开始怨气的盘问,一般从“他怎么样、他在哪里”开始,最终结束在“天杀的畜生,狗养的混蛋……对不起,不是针对你”。

***

自从伏基罗从抢劫现场捡回安德烈,就无时无刻不在后悔,他根本没打算要孩子,也自然没有做好准备当父亲。他在惊心动魄结束后的当晚,站在河边,拎着手里嚎哭的婴儿不知所措,独自瞪着面前的河瞪了很久,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非常严重的错误。

知错就改,伏基罗当晚就把这小子扔在了修道院门口,自己逍遥快活地逛了一晚上窑子,第二天早上准备登船离开,临上船,正愁找不到船票的时候,几个修士气喘吁吁跑过来,把孩子递还给他,说差点就赶不上了,在孩子随身的包里发现了船票,是不是祷告的时候忘记了?不过还好,赶上了。

伏基罗愣愣地接过来,稀里糊涂上了船,他的好大儿在他的怀里吮着手指头安睡。

下了船,伏基罗痛定思痛,把小孩子浑身上下搜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线索,准备再次扔掉。他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在另一家窑子,跟他同床的女人看他忙来忙去,就说:“你不要是吧,交给楼下咯,养大可以当个打手”,伏基罗想了想,回绝了:“混窑子有什么好的”。于是他带着儿子准备去福利院,路上儿子咿咿呀呀要喝奶,他去超市买了个棒棒糖给他。然后在院子里陪他玩,直到夜黑风高,才把儿子放在了秋千上。这回吸取教训,立马就跑,准备坐飞机。正要登机的时候,就听见寻人启事,大厅里到处是自己的照片,还来了两个机场工作人员,要带他去小黑屋。伏基罗以为自己身份暴露,准备结果掉那两个人,但一进房间,又看见了自己的儿子。还有一对夫妇领着一个小女孩儿,说今天中午就在福利院门口看到伏基罗带着儿子玩,父慈子孝,现在很少见到这么耐心的父亲了,正好他们是去领养小女孩儿的,晚上才走,好巧在秋千上看见他儿子,从监控里打印了照片,正想说去哪家媒体问一问,没想到载他们去机场的司机正好是载过伏基罗的,就赶忙过来了,是不是很巧。

伏基罗一头冷汗,他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这会儿连连点头,说:“很巧,真是很巧。”

他的好大儿吮着指头咯咯笑。

还有一次,伏基罗带这小子去红灯街,有个老妈妈对这小孩子爱不释手,说以她阅人无数的经验来说,这个长开应该很不错。伏基罗正愁出手,具体怎么个“不错”他也懒得问,就说:“你喜欢啊,喜欢送你啊。”老妈妈生怕他开玩笑,接过去就走了,伏基罗关上门去抱床上他的露水情缘。那女人正在涂指甲油,抖抖肩膀甩开他,叫他别闹,又问他知不知道那老妈妈要孩子干什么,伏基罗随口问了一句,女人告诉他,养几年卖给外面的人。伏基罗偏头去看床边的表,然后又问:“卖给谁?”女人咧嘴一笑:“能卖给谁,你觉得小孩子还有什么用处?”

伏基罗在床上趴了二十多分钟,女人叫他起来洗澡,等拿好了换洗衣服站到门边,又不进了。他掏烟往外走,说去散个步,然后去找那个老妈妈,把他儿子要了回来,出去吃了一顿快餐。他儿子刚长牙,拿什么都往嘴里放,睁着一双眼睛望着他,伏基罗就跟他对望,服务员诧异地慢慢把薯条放在两人中间,父子还在互相盯。

伏基罗摇摇头:“你真是我冤家。”

他冤家打了个嗝,舒舒服服尿在了桌上的薯条里。

自那以后,伏基罗不屈不挠地多次扔过小孩,但他们俩仿佛两块吸铁石,无论怎么扔,这孩子兜兜转转都会回到自己身边。最离奇的一次,是他把孩子留在某市港口的一户人家,后来听说那户人家被人寻仇,全家都死了,当时伏基罗心想,那小子是不是也挂了?按捺不住去了看了一眼,他儿子被放在衣柜里就剩一口气了。伏基罗把他抱出来,带走了。

在伏基罗的单方面缠斗中,安德烈长大了。

自从孩子越长越大,伏基罗发现扔小孩行不通,因为孩子们有记性,把他留在港口,他知道找路回来,把他放在荒地里,他甚至还知道搭车和打电话,而且老天爷,有一次伏基罗把他留在了大商场,自己准备远走高飞,这小子居然报警了。伏基罗到警务室的时候,他儿子正在一群警察阿姨的瞩目下画画,看见他也就是抬起头,对着他很酷地点了两下头。伏基罗话不多说,拉上儿子就走,他决定做得正确,因为四十分钟后,他的通缉令登上了所有新闻。

伏基罗此时,也摸索出了新的自由路线——山不动我动,他准备跑。

当然他是给儿子留了点钱的,跑的前一晚他还在和艾丽莎喝酒,浑身散发着一种即将远走高飞的气场,艾丽莎趴在他肩膀问:“那你儿子怎么办,他还那么小。”

伏基罗耸耸肩:“长着长着就大了。”

“他怎么在这里活下去呢?”

伏基罗回答:“总会有办法的。”

然后伏基罗离开了。

他往奥古杜河下游走,就近住了下来,过着早赌晚嫖的快乐生活,偶尔他和一些军官夫人纠缠不清,夫人们喜欢他那背负着百亿悬赏、人人得而诛之的恶徒名号配上他一张潇洒帅气的脸,以及那种多少带点沉郁的气质。

有天小镇上在放烟花,伏基罗自己走在街上,远远望见天空放出一只鸟的形状,他咧开嘴笑,转头说:“喂安德烈,你小子见过这个吗?”

然后他反应过来他已经把那小子抛弃了。

然后他挠挠头,在人声鼎沸中朝自己的小房间走去。

他的房间在廉价酒店里,他时常换地方,房间对他来说没什么重要的。这会儿他躺在短小的床上,脚已经伸出了床尾,抬头盯着漏水的天花板,左边的房间有人在吵架,右边的房间有人在打架。他想起来自己的儿子。

安德烈没什么特别的优点——在伏基罗看来,不过人人都说他会长成帅哥,伏基罗想那可坏了,因为这小子从小就很会利用自己的优势。

安德烈刚六岁的时候,模样很招人喜欢,别的孩子被人摸摸抱抱就会哭起来,往父母身后躲,但安德烈就不,谁都可以摸他或者抱他,但要给他好处,一颗糖或着冰棒。别的孩子总是瞪着圆圆的眼睛惊慌又好奇的观察世界,一惊一乍仿佛纪录片里草原上的鹿,但安德烈喜欢装大人,跟着伏基罗混在酒吧里,撇着嘴皱着眉,翘着二郎腿,盯着架台上的电视,手指夹着棒棒糖当烟,摇摇头叹气,说些什么“这世道不好了”“民选投克拉斯基的人都疯了”。尽管他还不理解自己说的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