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荣耀魔徒(28)

到了第三幅画,这老人已经年过六旬了,他站在一座大山的山顶,脚下匍匐了几百个一看就是强者的人影,而且其中一个,竟然佩戴了教皇陛下的三角皇冠……新纪元1067年,教皇卢戈三世有幸,承蒙三贤者之一,十级祖魂,苏天河老先生接见……

最后一幅画,就是这老人站在毕加诺天使的肩膀上了。

人?可以成为神灵吗?

当然不可以,但是新人类的历史上,总有那样几个人,强大的足以无限接近神灵,甚至站在神灵的肩膀上眺望天父,苏老先生无疑就是其中之一,谨以此画纪念东林第三百一十二代校长,新人类史上最伟大先知,星辰母魂之祖——苏天河!

与叶欢一起观望这幅画的,还有鲁修他们几个,他们已经和其他同学一样情不自禁地跪了下来,红光满面的小脸上充满了自豪和骄傲:看,这就是苏天河,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预言先知,我们的老师!

“老大,快跪下来呀,吉格斯不是好东西,苏老校长可是伟人呢!”

白小白发现叶欢还在站着,赶忙拉了一下他的裤脚,不过叶欢好像没有留意的样子,他的眼睛里面已经充满了趣味,还有一点点的……同情!

“苏天河……原来是东林的老校长,一位伟大的先知、预言家!”

另一个叶欢的记忆也有一部分复苏了,他告诉叶欢,苏天河在一百二十年前就在东林某处闭关,可是这闭关的地方是个秘密,只有历代校长和教皇陛下才能知道,另外,就是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下,才有人有可能去面见苏天河。

唔,自己肯定是没有机会见到苏天河了……

那就找一个有机会的人!

这样想着,叶欢的目光在人群中寻找起来……吉格斯肯定是不行的,有传言说苏天河生性耿直,当官的时候曾经在一天之内处死过几百个贪官,吉格斯见到他非得吓死不可……一旁的教工们看来也是身份不够,学生们更加不行了……

哦?

这是?

叶欢在广场外面看到了一个有趣的画面。

一个只有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坐在广场的围栏上,她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一只加长版的雪茄,脸上还带着一个超大号的黑墨镜,这在神圣庄严的东林神学院,绝对是足够关进地牢的表现,甚至波波夫已经冲着这小女孩过去了,可是,看了一眼这女孩身上穿着的火红披风,他骇然停下了脚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回到了主席台。

旁边还有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少女,她的表情就庄重多了,不过在这所有人都穿着长袍的神学院,她竟然穿了一套格格不入的银色铠甲,还公然背了两柄长剑。

最让叶欢感兴趣的,是他们的黑头发,黑眼睛……炎黄人!

叶欢凑了过去,一万多人黑压压的广场上,他还不至于被这两个女生留意,很容易就听到了小女孩的声音。

“哇,哇,哇,老姐,我才发现,苏大鼻子超牛逼的诶!”

“……”

这谁家孩子?

叶欢满头冷汗地继续听下去,只听那少女教训道:“菲儿,这里是东林,不是大日城,哼,我可没兴趣激怒吉格斯,然后再浪费力气,杀光他的警备部队!”

“……”

叶欢继续冒冷汗。

“切,老姐,东林怎么了,吉格斯又怎么了?他奶奶的,就算莱茵哈特来了,老娘也照样叫齐弟兄,砍了他的老二,烧了他的屌毛!”莱茵哈特,这是当代教皇的名字。

而且,说这话的时候,这小女孩大大咧咧地挥舞起了一只小拳头,露出了披风里面极为暴露的身材……好吧,十二三岁的小屁孩还没有身材可言,可是,她露出来的左臂上,一条东方青龙的文身,右臂,一只西方白虎文身,耳朵下面的脖子上,还纹了一个超夸张的,两把交织在一起的斧头……

另外,她的后腰带上,真的别了两把小斧头。

叶欢得到了足够的消息,走回人群轻轻一碰鲁修,“鲁修,大日城是什么地方?”

鲁修立刻露出了尊敬的神色,“欢哥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大陆强者,以三贤者,九圣雄为尊,我们的苏老校长就是三贤者中的星贤者,大日城,就是九圣雄之一,十级祖魂,烈人王的居所!”

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欢哥,有什么发现吗?”

“看到围栏上的那两个女生了吗?”叶欢低声一笑,“烈人王的孙女,她们足够让苏天河留意到我了……当然,在这之前,我必须做一些小小的准备!”

叶欢走了回来,他蹲在人群中,以催眠大师的眼光看了一阵银色铠甲的少女……

他摇摇头,跳了过去。

再看那小女孩,他满意地笑了,然后,他留意到不远处的草地上还有一只小哈巴狗,肥嘟嘟,胖乎乎,穿了一件和小女孩的披风一样材料的红色马甲。

不会错的,这是小女孩的宠物狗!

天知道这小丫头出远门为什么带上一条狗,但是,他足够叶欢冒出一个有趣的想法了。

接下来,叶欢走去了广场后面的食堂,买了一袋子的肉骨头,回到草地之后,骨头一根一根地摆开,延长到了一个拐角无人注意的地方……小哈巴狗顺着骨头吃了过来,一抬头,正看见叶欢拎着个棒子,笑眯眯地望着他。

咚!

一棒子打死了狗。

叶欢拎着尸体欢愉地走进了自己租用的小公寓,不一会儿,他的屋子里传出了一阵香喷喷的烤肉味……

第二十九章 其实,我是个好人

叶欢坐在地毯上,对面是一个从黑谷带回来的炭火盆,他脚下已经摆放好了酱油,芥末,辣椒面,十七八种诱人的调料,可怜的小哈巴狗已经只剩下了一条肥嘟嘟的狗腿,架在炭火上,叶欢一面哼着上辈子的小调,一面往在上面刷调料……

哈巴狗的味道其实算不上好,但叶欢这个两辈子单身汉的烹调手法相当不错,几分钟之内,几十个信徒都香气引到了门外,领头的白小白甚至一面流着口水,一面在门外‘当当’地敲打饭盆。

不过,叶欢把他们都给赶走了。

他的理由是,他正在通过美食与旦哥进行一场深层次的精神交流……

终于,叶欢等到他的目标。

咣当!

十二三岁的红披风小女孩踹门冲了进来,她好像是来兴师问罪的,一进门就耀武扬威地举了一只小拳头,可是叶欢为了在客人面前出风头,已经在屋子里挂满了另一个叶欢获得的荣誉证书,这小女孩一抬头,就看了一张叶欢和教皇陛下,以及两百多位何烈山教廷大人物的合影,两米多高,五米多长……

这就是一种心理压力了。

小女孩吐了吐小舌头,关上了房门,然后她打量着墙上的相片看了一阵,‘唔’地捂住了小嘴巴,“新纪元1235年,何烈山武斗场,叶欢一己之力击溃十四人联手,教皇陛下为之亲手披上荣耀之衣……哇塞,你就是叶欢,东林之星,当年天父教新生代的十四天王联手,也被你一招干趴下的那个变态音乐狂!?”

变态……

音乐狂!?

叶欢慢条斯理地把烤肉切成碎块,“其实,我只是一个好人。”

“嗯?”小女孩蹲在了叶欢对面,他们之间就是炭火盆上的烤肉,但是谁能认出这些刷满了酱汁和虾油的肉块就是那条小哈巴狗呢?“喂,变态狂你有没有搞错,我在问你是不是叶欢,你说你是好人,这之间有联系吗?”她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烈菲儿,大日城,斧头帮的总瓢把子!”

“哦,烈小姐,你找我是……”

小女孩的眼眶红了,“我的猪猪不见了,有人看见是你抓走了他,不过……你是叶欢诶,我爷爷说过,天父教新生代中只有两个人有潜力超越他,一个是凯撒,一个就是你,能让我爷爷夸奖的人,不太可能抓走我的猪猪是吧?”

上一篇:莲花宝鉴 下一篇:丹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