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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盲盒,捡漏暴富(36)

作者: 阿茶家的茶 阅读记录

野心她有,谨慎也不能缺。

温荑看出周晴的认真,紧抿着唇,目光坚定的看着车里的女人,丝毫没有因为对方在车内坐着她在马路边站着就弱了气势。

注视着她用力点了一下头。

周晴又看了她两秒,一甩头,“上车。”

第23章

这是温荑第一次来首都, 对周晴开车的路线完全摸不到头脑,也不费心记,只是饶有兴致的看着沿途的建筑。

直到车子停在一所大学门口。

温荑瞪大了眼睛看着门上的字。

“怎么是这?”

周晴看了她一眼, 见对方只是单纯的好奇, “人大有个家书博物馆,里面的展品横贯古今。”

温荑了然,要确定冯希云家书的真伪,想找专家这里确实是最好的去处。

可能是跟门卫提前打过招呼, 没受到阻拦一路直通位于人大校园内的一栋高校博物馆楼前。

两人一路上了三楼, 温荑只来得及看一眼墙上四个字“尺翰之美”就被带着直奔副馆长办公室。

看得出来周晴很急, 脚步飞起来似的。

“砰砰砰!”

“请进。”

周晴一把推开大门,迈进去的一瞬间, 温荑就感觉到她的背影松了一瞬, 显然和办公室的主人关系不浅。

进门也不多寒暄,开门见山, “张馆, 我把人带来了。”

温荑从周晴身后走入, 这才看清“张馆”是何人。

看起来不过是个走在大街上都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中年男子, 四十岁上下, 中等身高相貌也不出挑,身材已经有些发福了,可见她进来时眉眼一弯, 一颔首,尽显儒雅。

温荑也不爱无谓寒暄, 把包放在会客的沙发扶手上, 轻手轻脚的拿出装着书信的盒子。

周晴这才见到温荑口中的无主家书, 见她如此郑重, 倒是让心头的五分怀疑降低了三分。

最后两分就看东道主的水平了。

张馆诧异的看了温荑一妍,对她如此郑重的对待一封书信产生了些好感,当初他通过好友周晴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和她的想法一样,都是带着几分怀疑的。

实在是故事太过离奇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无意中得到封来路不明不辨真伪的信,就奔波千里去寻找收信的人,这种传奇故事若是往前推几十上百年在什么都慢的社会,可能会有这种人。

现在嘛,听了都会当个笑话摇头。

不过当他打开盖子看到里面带着烧灼痕迹的信封时,面色一变。

拉到面前,目光凝重的一遍遍描摹上面的字。

另两人都被张馆突变的态度惊了一下,“张馆,这封信有问题?”

张馆抬手止住她的话,从办公桌上拿来放大镜,细细的看上面的字。

周晴心底疑惑,以她对书信的了解,断代的话不是应该先看邮票吗?

张馆越看呼吸越急促,突然将纸盒盖子合上,抬头激动的看了一眼周晴,转向温荑的时候眼中甚至盈上潮意,“孩子,这信你看过了吗?”

温荑抿唇,不知道他为何这么问,眼神闪烁了一下不由自主的扫向纸盒。

周晴见状心里狠狠一跳,难不成……

“我,我看过,但信是用繁体写的,而且用的是铅笔,很多字迹辨认不清,只能连猜带蒙。”温荑把最后一句念了出来,还有落款和年份,心里却不免发虚。

经过影像里的那一幕,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书信的真伪,脱离之后心情起伏过大,也就忘了把信拿出来读一读这件事。

可能也是出于对冯希云隐私的一点复杂心情吧。

当初站在人家头顶是产生过窥探的想法,可过去之后又有些抗拒了。

张馆听她这么说,没有过多怀疑,他经手数万封各个年代的家书,第一感就觉得温荑这话没毛病。

“为什么是用铅笔写的?这封面不是钢笔吗?”周晴疑惑。

张馆失笑的看了好友一眼,“你真该好好看看我这的展品,虽然办了节目,也只是拿到影印版和打印版的书信,原件你是没见过的。”

节目组安排好上节目的家书,也不是随便选的,除了两份是从全国各地收集来的,更多则是从家书博物馆这里找的素材。

这个温荑正巧知道,“当时的钢笔是个稀罕物,而且以蘸水笔偏多,书写很不方便,相比之下铅笔方便携带,性价比高,随拿随写,除了容易模糊基本没有缺点,所以一般只有信封才用钢笔。”

张馆赞许的看了温荑,“小温说的没错。”

周晴转头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言归正传,这信到底有什么问题?”

张馆叹了口气,“这信的字迹我是见过的。”

温荑一愣,不明白就问,“难道您见过冯希云的信?那为什么我在网上英灵名单里找不到这个人。”

说到最后音量越大,像是为谁抱不平的委屈。

两人见她如此真情实感,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只有多年好友才明白的眼神。

“你们跟我来。”张馆小心翼翼的捧着纸盒起身。

温荑没想到,她们跟着张馆的脚步,竟然来到了展厅。

一路上两人目不转睛的看着墙上的展品,温荑诧异的发现,原来说是家书,可并不是只有信一种形式,这一路上她看到了扇面、花笺、刺绣……甚至还有不知道从哪里撕下来的一块布。

看的温荑目不暇接,若不是记得此行的目的,真恨不得一个个驻足仔细的看,而不是这样走马观花。

“你们看。”张馆伸手指向一面墙。

温荑这才把眼睛从一封以线做笔的刺绣家书上移开,顺着看去,视线猛地顿住。

周晴诧异的把脸伸到玻璃前,“这个,不,这些信封为什么上面的字迹都是一样的,信纸的字迹却各有不同。”

“在我这五万多封家书里,有三分之一都是红色家书,其中有那么十几封最是奇怪,”张馆抬手一指这面墙,“当初志愿军入伍的时候部队上是有扫盲任务的,大家都要学写字,因底子不同自然就有好有赖,你们看,这封也是用铅笔写的,别字不要太多,就连我刚拿到的时候都是连猜带蒙。”

温荑咬了咬嘴唇,眼神闪烁了一下,心道:自己竟然歪打正着。

“这些书信的寄信人同属一个营,所以我们猜测,可能在这个队伍里有那么一个写字特别好看的人,很多人写家书的时候遇到不认识的字都会请教他,甚至会拜托他代写信封。”

两人顺着张馆的手看向其中一封信,发现上面有一处像个黑洞一样的涂抹痕迹,旁边另写了字,笔画之多前所未见,温荑认不出来是哪个字,但看到那笔画就忍不住感激上个世纪推行简体。

“真是一手好字啊,用铅笔都能写的这么好看。”周晴赞叹。

温荑点头,刚点到一半,突然反应过来。

“不对!”温荑眼睛锃亮的看着两人,“我这封信里字迹很好,和信封的笔触能看出来是出自一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