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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与它(411)

“生意可还好?”他绽开温柔的微笑,像一名远道而来的老友,亲切地问候,“上次一别,娘子风采如旧。”

当垆女怔在原地,她搜肠刮肚地回想,到底是何时招待过这名客人?但空荡荡的记忆不能给她答案,她只能专心致志地沉浸在眼前人的笑容里。

看到这样的笑,就像看到了暖橙色的落日,流淌的春江潮水,成群的白鹭飞过星星点点的渔船……就像在胸口燃起了一把温吞的火。这股暖意甚至唤起了遥远的童年记忆,儿时的茅屋简陋,她倒是总能在潮湿的墙角逮到活蹦乱跳的促织,初春万物竞发,老娘难得用猪油清炒一把脆嫩蕨菜,漏雨屋檐下的欢声笑语,都是那么美好的东西……

“如果真的累了,就回家吧,”客人继续劝道,“陪一陪家人,再好好睡一觉,比什么都强。”

仅是这一句话,就在她心中升起了无限浓厚的思乡之情,家乡的景色,亦慢慢在眼前清晰起来。落叶归根、梓乡难离,她仿佛真的感受到了一股强而有劲,发自神魂的牵引力,要将她带回那片不甚富裕,却踏实温情的故土。

当垆女长长地叹了口气,小二与店里的熟客,同样惆怅地叹了口气。

“先生休要说笑,”其中一人悲伤道,“故乡远在千里之外,哪有那么轻易……”

刘扶光笑了起来,问:“是不能回,还是不想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低声说,“只要诚心,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

酒垆寂静无言,他们拖来扯去,晏欢眉心微皱,早不耐烦了,便道:“不想回,那就都别回,全死在这行了!”

既然刘扶光是红脸,那就由他来当这个白脸,也算恰如其分。

被他石破天惊地一吓唬,当垆女登时恐惧起来,双手乱挥,惶惶地嚷道:“不!我们不要客死他乡,不要呀!”

刘扶光哭笑不得,趁机温和地牵住当垆女的衣袖,缓声道:“娘子,不如归去。”

当垆女不再挣扎了,她垂下头,凝视着刘扶光,眼中慢慢涌出清澈的泪水。

“不如归去,”年轻的女人,十分无措迫切,几乎是羞涩地在围裙上擦着油腻的双手,哽咽地重复,“好、好……不如归去。”

四野逐渐涌起了长风,在平地里温柔地旋转起来,这股风吹开了静止不动的酒旗,将破败门帘吹拂得轻盈飞舞,乘着酒香、茶气、老木桌上积年不散的油膻,以及刨花油的隐隐芬芳……高高地升上了天空,长空一碧如洗,唯有一朵儿小而软的白云,慢悠悠地飘着。

刘扶光直起身体,酒肆空无一人,只剩他和晏欢两个。

“终于走了,”晏欢抻了个懒腰,“费了那多口舌,‘圣宗’植入给他们的执念,还真是根深蒂固。”

刘扶光微笑:“但‘思乡’同样是一种强大的执念。一个人对家乡的思恋,是足够同一位帝王的圣旨相抗衡的。”

“走吧。”他最后说,“去宛城。”

两人熟门熟路地摸到了城门口,这次,没有晏欢闹出的动静做由头,城门口的兵卒少不得盘问了他们几句。当刘扶光问起城主的情况时,那年轻的小兵在他的注视下红了脸,支支吾吾地告诉他,城主很早之前就没了,王城始终不曾派遣代替他的人来,州城的大小事宜,现在都是州牧在打理。

刘扶光谢过他的解答,他们踏进城门的那一刻,他忽然笑了。

“怎么了?”晏欢问。

刘扶光回答:“我想到了一个法子。”

就在大街上,他取出一根长长的玉杆,往杆头悬挂上一串深青色的辟邪铃,接着再掏出曜日明珠,高高地顶在最上方。

街头人潮熙攘,见青年变戏法般的动作,已经围上了一群人,好奇地瞧着他的一举一动。再看刘扶光捧出一颗光华潋滟、璀璨夺目的宝珠,众人更是齐声惊叹,不晓得他究竟要做什么。

他一边迈步,一边摇着悠扬的玉铃,大街上人头攒动,同时鬼使神差地跟着这名看起来其貌不扬的青年一齐行走。曜日明珠的光辉远远地照耀着八方,刘扶光低低地唱道:“羌灵魂之欲归兮,何须臾而忘反?背夏浦而西思兮,哀故都之日远……”

歌词非常简短,仅有四句,但这实在是非常清澈、非常温柔的歌声,凡是听到它的人,全都在心中涌起了无比深沉的眷恋之情。

他们不禁开始怀念早已在记忆里褪去颜色的故土,怀念起父母温暖的掌心。仿佛漂泊日久的疲累旅人,正对着一张久违的柔软床榻,那里有沙沙作响的谷壳枕头,洗涤得发白的被褥,并且带着遥远朦胧的馨香。

“……登大坟以远望兮,聊以舒吾忧心。”铃声清响,刘扶光步履不停地走过大街小巷,“哀州土之平乐兮,悲江介之遗风……”

晏欢晓得爱侣要做什么,他不再是人身了,转而化作一条行风布雾的细长小龙,犹如一条漆亮的绸带,环绕在刘扶光的袖间,为他忠诚地护法。

对故土的牵挂与依恋,始终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里,这是一种极其强大的羁绊。它未必得是一个具体的地名,它可以是一间房子,一条河流,一段时光,乃至一个抑或几个人。武平的国民,可能早已在无尽的轮回中死去了,然而,这种羁绊牢固地跟随着一切有情众生,无论如何也不会白白消弭。

歌声如此哀伤,又如此慈悯地抚摸着生灵的心脏。黄昏的傍晚,天空飘荡着暖风,还有蒲公英般繁多的光点,整座宛城都浸润在明珠的辉耀下,人们纷纷走出家门,静静地倾听那描述故土的歌谣。

晏欢轻轻睁开一只眼睛,凝望着刘扶光舒展眉目,温柔得无法言说的面庞。

这个静谧的时刻,他忽然想到了很多东西。他想到了往昔的日子,有时候,刘扶光像做猜谜游戏一样阅读那些远超修为的晦涩道藏,好些天来,晏欢不得不在石阶与湖边找到他精疲力尽,熟睡的身体。他抱起他,手臂揽过他的肩膀,每一寸皮肤都像触碰了岩浆般熊熊灼烧,疼到心慌又不愿松开。

他想起刘扶光总在深夜贪看凡人撰写的话本,长长的黑发披散下来,拂在书页上,形成令他不悦的阴影。其实刘扶光不喜欢太长的头发,难打理,容易散乱,又强韧得像春天茂盛的柳枝。他提出过许多次主张,要削短了长发生活,晏欢不愿亲眼见证这种闹剧,每到这时,他就知道该自己出马了。刘扶光沉迷地读书,他便替对方梳理头发,用一根簪子挽起,再将扰人的碎发抹进发鬓当中。一开始他做得十分笨拙,发髻就歪七扭八的,后来越发熟练,发髻也随之光滑整齐了许多。

我会为你做任何事,他想,无论什么事。既然杀戮、卑劣、血腥的斗争全是我所擅长,但你不喜欢的,那我就放弃这些权能。如果你想拯救一些人的命,我当然可以陪你;如果凡人的处境会牵扯到你的喜乐,那他们大可以无病无灾、平安无事地活到老死;如果你想观赏五颜六色的可笑鲜花,想在水边吹风,想旁观短命人族的“十丈红尘”,想看那些灵智未开的愚笨孩童,摇着粗劣的木头玩具跑来跑去——哪怕这毫无意义,而且吵闹刺耳——那我愿意在你身边,哪怕只是默默坐着晒太阳,不说话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