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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热情(87)

作者: 江四野 阅读记录

时初问:“有种子吗?”

老板娘一时没反应过来:“种子?”

时初点点头:“我想自己种。”

花卉爱好者自己种花养花不少见,要送人还要自己种的顾客老板娘还鲜少遇见,怕眼前这个人是心血来潮,耐心跟他解释:“自己种可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且不说洋桔梗的种子特别小,想要出苗也难得很,光说它从种下去到开花要将近大半年的时间,你就等不了。送现成的多好,又快又方便。”

老板娘所言极是,可恰恰是因为想送现成的花束太过容易,只要交钱就行,连包装都是商家弄好,让时初觉得没有自己的参与,实在是有些...敷衍。

而且,尽管没种过花,平时在实验中培育细胞说起来也不比种花简单。时初对自己的耐心还是很有自信的。

“我等得了。”他认真道。

老板娘又劝说几句,见这位顾客决心已定,只好转换销售方式,去仓库找了种子来,极力推销起配套的营养土、复合肥以及种植花盆等。

临了,等时初付完钱,老板娘看他这么用心,好心提醒道:“没有经验的人第一次就想种出花真的不容易,你要是真想自己种呢,我给你个建议。东郊方向,离市里面四十多公里的地方有个鲜花培育基地,我们都是从那里拿花的。那里有很多花苗,养起来比种子容易,等开花的时间也短一些,你有时间可以去那边看看。”

这个基地时初倒是知道,他研究生期间有同学做植物方向的研究,恰好在那里待过一段时间,经常带一些花回到学校分给大家。

花苗的提议确实不错,虽然时初希望送出去的花是由自己从种子养到开花的,但他可以买几盆花苗回来观察长势,为种子日后出苗作参考。不过这个星期是没有时间去了。

第62章

拍照和开车、游泳一样,都属于学会了就不会忘的技能,说是复健,其实时初也就是拿一个下午来找找从前的手感。

相机里还留着之前的照片,最后一张停留在三年前,硕士毕业典礼那天,秦煜拿着相机给穿着学位袍的他拍了一张。

由于是硕博连读,毕业这件事与他而言只不过是陪同学走个过场,早晨匆匆和院里的人拍了大合照,脱下学位袍又得遵从导师吩咐一头扎进准备发表的论文中,连班里的散伙饭都没来得及参加。

实在是忙碌,才在之后三年都让相机没有用武之地。

每个摄影爱好者拿起相机的初衷里,一定有一项是关于对生活的热爱。时初说不准在自己的心中这一项占比多少,但不可否认,时隔这么久再去用心拍摄花草树木、人间百味,有一瞬间会愧对以往那些不曾停下来好好描绘生活的日子。

拍摄一直持续到傍晚,时初站在街边,等车之余想要拍下最后一张夕阳中的人潮,只不过这次,他举着相机,在焦距拉进拉远间从取景器中看见了江浩言的身影。

这条街走出头就是市里最大的生态公园,周末傍晚来这边散步的人只多不少,遇见同学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时初想把镜头移开,但马上,他看见江浩言旁边的人环住了他的胳膊。

说到底也是不相干之人的生活,时初从来不余出心力去关注这些,可那个在江浩言旁边的人是女孩子,她脸上的幸福笑容也并不虚假。

时初微微蹙起眉。

还没来得及再想什么,手机铃声兀然响起,如果这和其他人的来电铃声无异的话,时初还不会这么急忙地想要接起。但这个铃声,和其他人的都不一样——秦煜专属。

他打过来是提醒时初明天带长焦镜头,这个提议又让时初陷入晃神,也许是站在夕阳下熙攘的人群中,总是容易想些别的。

他想,秦煜的确了解有关他的很多事,譬如在摄影上,他也能像现在这样脱口而出相关名词。

等意识回笼,时初才想起问:“不是室内活动吗,怎么需要长焦?”

不用秦煜多么详细地回答,等第二天到了地方,时初才暗赞秦煜的先见之明。这个活动举行的场地,确实十分宽阔。

活动没什么意思,说白了和学校里每周一次的各种例会有点像——不得不去,去了也没什么含金量。

中场休息的时候,时初放下相机,视线依然落在秦煜身上。

大概出于对这种交际场合的尊重,他今天着装十分正式,在人群中谈笑自如,举止言行都恰到好处。

即使时过境迁,场合不同,但他这种在众人间耀眼的特质在时初看来依然和初见时没什么两样。

告别了几个人,在另一些人上前交流之前,秦煜及时脱身,来到了时初面前。

可还是有人在背后叫他,他回头寒暄了几句,再转过来的时候低声说:“累,有点烦,又累又烦。”

语气中隐隐的抱怨对熟人才会有,这让时初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在逐渐破冰融化有了实感,他带着点笑意递了个橘子过去。

秦煜意外地看了一眼他的背包,表情好像在说“连这个都有?”

倒也没这么全能,时初指了指会场一边:“那边有水果和零食,我去那里拿的。”

两人身后有刚好及腰的桌案,用来放置一些杂物。秦煜随意靠在那里剥橘子,偏头看见时初在旁边安静翻看相机里的照片,他拿着几瓣橘子碰了碰他的胳膊:“我看看。”

于是时初将相机屏幕凑到他面前,给他看刚才拍下的瞬间。

还是一如即往,在时初的镜头中,即使是这样枯燥的场合,也总能找到有别于惯常的角度,拍出厚重的故事感来。

刚才和一位市里的领导交谈,对方仅仅一个一闪而过的眼神,竟然被时初捕捉到,拍出了肃杀的气息。

秦煜边吃橘子边好笑地点评:“如果不了解内情,乍一看像我在和黑帮老大交锋。”

往前翻了几张,时初发现秦煜话里的场景与照片竟然意外契合,他不知道突然之间较什么劲,想要找到一张比较正常的照片,手指在触摸屏上都快点出了残影,突然听见秦煜“哎”了一声。

时初没有经历过正规新闻摄影培训,一番操作都仅凭自己的审美与感觉,秦煜跟着快速掠过的图片看了一遍,由衷感叹:“你把我拍得太好看了。”

这话由秦煜说出来并不会觉得欠妥,时初说:“你本来就好看。”

“这张,还有这张。”秦煜伸手在屏幕上划了两下,“这种角度和构图,会让我觉得自己有点被...众星拱月。”

他抬头环顾会场,笑道:“这里都是大佬,本来是不好喧宾夺主的。”

时初能听出来秦煜话里的意思,要是以往,他就得把这些照片删掉再换种手法重新拍了,可他将这些照片不住重复翻动,到最后愣是没找出一张舍得删的。于是他底气不足地小声反驳:“长得好看又没错,再说这照片最后不是由自己公司发出吗,突出自己人没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