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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来热情(54)

作者: 江四野 阅读记录

可秦煜没准备听他接下来的话,他轻轻笑了一声:“这么晚了,好像不合适吧?”

“是,我没想到。那要不让豆沙在我那儿待几天?正好你要出差,等你回来我再送过来。”

每一句话中都有太多可供反驳的点,秦煜抬手看了下表,已经有点不耐烦:“频繁换环境对猫不好,你要看它明天联系小景就好了。”

说话之间,秦煜又走了几步,时初没吃晚饭,此时感受到胃部传来的钝痛,突然福至心灵:“你还没吃晚饭吧?要不...”

“吃了。”

在时初看来,秦煜仿佛不愿意给他任何可以和自己接触的机会,但秦煜没想那么多,他加班是常态,确实已经吃过了。

每一种可能的理由都被驳回,时初站在原地,几乎有些丧气。秦煜看了他一眼,说了句“早点回去”就径直朝咖啡店走去。

身后没有声音,秦煜没打算回头看人还在不在,等咖啡店内的服务生打开门迎他进去的时候,他听见时初由远及近的声音:“我也买杯咖啡。”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店,秦煜惯例要了杯美式,时初装模作样看了会儿菜单,向店员说:“和他一样。”

这家店就是上次他们来的那一家,预约制,但如果不入座,只是打包带走,那么谁都可以点单。

以前只是听秦煜说,现在时初总算亲眼见识了他口中那个对他热情的店员究竟有多“热情”,在等待咖啡做好的时间,那个男生一口一个“秦总”,从店内上了新品到明天天气如何都要和他说上一遍。秦煜维持着基本的礼貌,但回答之余,眼里也有些疲倦。

时初再一次深刻体会到了秦煜究竟有多受欢迎。

他状似无意地接过话:“啊,最近是挺热的,都九月了,温度还是和之前一样。”

店员这才把目光放在秦煜旁边这个男生身上来,之前时初和秦煜在这边长谈的那次他正好调休,因此并不认识时初。此时也只认为他是同样加班到现在的社畜,不免有些同情:“你们是不是都喜欢在晚上喝咖啡啊,秦总您晚上一般几点睡?”

时初的心里本来因为这声“你们”泛起了轻微的涟漪,下一秒这点波动又因为店员转移到秦煜身上的注意力而消失不见。

再开口未免僭越,时初没再说话,只站在原地盯着那个店员。

“不固定,什么时候忙完什么时候睡。”秦煜回答得有些敷衍,他正在伸手摸烟,等手指触到烟盒,还没拿出口袋就又放了回去。

店员还想对秦煜说些什么,但无法忽视另一旁传来的灼灼目光,好几次话到嘴边都没说出口,不得不偏过头暂时换一个聊天对象。

咖啡很快做好,秦煜从店员手中接过,朝时初说了句“先走了”就准备出门。

时初这杯还没好,店员在聊什么其实他没怎么听进去,全身绝大部分感知力都拿来捕捉秦煜的一举一动了,此时听到他朝自己道别,下意识地喊了声秦煜。

时初日常惯用的语气沉静不带有波澜,因此秦煜对他不寻常的语气也就格外敏锐些。这一声秦煜中带了点儿惊慌和无措,上一次从他声音中听见类似情绪依然是在这家咖啡店,那时候他以为时初是采用一种故意示弱的策略,而今天他突然想到,自己转身离开的画面或许真的让他产生了一种类似于害怕的心理。

时初自己其实在喊出他名字的这一秒种意识不到这么多,他确实在那一瞬间没由来地心慌,但很快又因为怕看到秦煜脸上不耐烦的表情而向他急急道别:“再见。”

再见和拜拜同样是道别前的结束语,但总归还是有那么点不同,拜拜随意些,再见更正式,并且,它意味着下次还能再见。

秦煜没回头,“嗯”了一声。

看着秦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时初收回视线,听见店员问他:“您和秦总很熟吗?”

时初放松了些,双手有些随意地撑在台面上,抬头看了看店员——灯光下,他的眼睛明亮,五官好像也泛着光。

他没由来地烦闷,秦煜身边的人,怎么一个个都这么好看?

时初的咖啡也好了,他拿到手上,在出门之前,他对店员说:“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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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理智的成年人不应该为了不相关的事情额外耗费心力——这也是曾经出现在时初口中的话,秦煜初听时并不赞同,但现在他觉得不无道理。

他很快就把和时初的这场相遇抛之脑后,该做什么做什么。这种状态持续到他第二天去公司的时候,迈入公司大楼,他想了想,还是先去前台问了昨天在大厅等待的那个人。

好吧,他和时初确实不同。再怎么说,他也没法和时初一样真的对所有事情都那么漠不关心。

前台是今年新来的,但她还是对见过几次的时初印象很深,很快就告诉秦煜昨天那个人从下午两点半开始就等在这里。

秦煜在心中算了下时间,六个多小时,他还真能等。

前台很贴心地问秦煜:“下次他再来需要通知您吗?”

“不用通知。”秦煜回答得很快。

看猫就联系景贺程,有其他必要的事情就自己来联系他,除此之外,秦煜不想过多纠缠。

第41章

时间过得飞快,两个月不过眨眼之间,树叶由绿及黄,到十一月初只剩下了还在树枝顶端摇摇欲坠的几片。

两个多月的时间,看了几次猫,遇见秦煜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其中三分之二还是在与景贺程的斗智斗勇和赵易安的百般阻挠之下凭借着点运气得来的。

实验室外种着棵树龄很老的梧桐,时初从仪器间抬起头,正好看见最顶端一片叶子随风而去。室内外日益增大的温差使窗户覆上薄薄一层雾,其实不大看得清外面,时初怀疑也许是自己看错了,晚上从实验室回去的时候再抬头,发现那颗梧桐确实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

他失去秦煜已经快一年了。

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像是一块口香糖,把他双脚黏在原地,动弹不得。

片刻后,时初掏出手机给导师发消息,说与生科研究所合作的项目他想去。

其实是个并不抢手的项目,市里的研究所主导,需要在高校找几个协助人员。项目的含金量不算高,而且周期长,资金投入也不多,研究所又希望找博士生,说白了投入大于回报的事情,不过空有一个“以后如有入职研究所意向,则优先考虑”的名头,在博士生繁忙的生活中不值一提。

导师也只是顺应学校要求把消息通知下去,根本没想过会有人考虑,何况这个人还是时初。他虽然有着和许多博士生导师一样爱让学生帮自己做事的习惯,但说起来也算是个难得为学生考虑的人,当即一通电话打过来劝时初再好好考虑一下,这个项目对他来说可有可无,何况还有毕业论文要忙,根本没必要去搅和。

时初态度坚决,少见的在导师面前说自己毕业论文应该不成问题,再接一个项目也可以兼顾,何况毕业后去研究所工作也是他正在考虑的事情之一,提前过去感受一下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