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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婢(133)+番外

作者: 苏小颠 阅读记录

他将这五十两银票藏起来,不肯让沈老爹动,要寻个机会,还给姐姐。

沈妙贞却并不知道弟弟想的那些事,她又托人在金店定做了一只虾须镯,这种镯子用料少,拉丝工艺做出来却精美。

时下大梁的汇率,金兑银乃是一两金子兑十一两银,她要了三两金,算上工费,一共花了三十六两。

而这只虾须镯和那套被面都做完了,她却一时犯了难,不知拜托谁去送。

毕竟她身份在这里摆着,可不是随随便便给世家小姐下帖子,人家就能见的。

最后还是公子出手,叫人帮她送了过去。

裴境将那件事压在心里,脸色如常的跟她相处,并未让沈妙贞察觉到,他心里生了气。

说是生气也并不妥当,他只是迷茫,没有人教他,要怎么真心地爱一个女孩子,而外面那些狐朋狗友,都是一群纨绔,只知道买首饰买衣料送女人。

而那些庸俗的女人,都会被一些蝇头小利哄的很开心。

但沈妙贞不是这样的,他也不是没送过,价值千金的莲花冠她倒是喜欢,可也没一次都没戴过。

瞧见那只虾须镯,就算是在同辈的姐妹中,这添的妆也是一等一的了,并不算拿不出手。

裴境心里有些发酸,她就那么喜欢江家表妹吗?如此破费,明明自己没银钱,哪怕当了心爱的珠链也要给她打金镯子,还那么伤费心,日日点灯熬油的绣花。

明明她对自己都没这么上心。

纵然有心理百般的不爽,他也没有表现出来。

“过几天,我们要去西京,你若有交代家里的事,便赶快交代清楚。”

“去西京?”沈妙贞一懵:“这一回又是去玩吗,何时回来呢?”

“不是去玩,我要准备会试,可这会试都是在西京考,这一回去,要在那里呆两年呢,你把行李都带上,也许还会住我舅舅家。”

江秀雪年中要嫁去西京,没想到她沈妙贞倒比她先去了。

作者有话说:

◉ 100、100

沈妙贞最后也没能回去, 侯府的事也多,开春了要给公子做春衣和舒适的寝衣,去年的一些经年的旧的, 都不要了,外衣可以让丫鬟们拿回家去给自家亲戚们穿, 但是寝衣这种私密东西就要直接丢了烧了。

江秀雪收到了沈妙贞送来的添妆, 感动的不行, 没想到, 她这么一个朋友,反倒比她的几个亲庶妹都要上心。

那一床被面,绣的龙凤呈祥, 精致非常, 一看就用了心,比他家在外面寻的绣娘还要绣的好, 那枕桃上头鸳鸯戏水,又吉祥又好看, 江秀雪喜欢极了。

单这被面和枕套,就已经叫江秀雪心爱不已,却没想到,她居然还给添了一只金子的虾须镯。

那镯子只有三两, 并不算重金,但拉丝的工艺很是精巧, 攒成的镂空中, 还串着几颗小米珠,既不粗苯又适合她细致的腕骨。

她当即就戴上了, 不肯摘下来。

喜欢之余, 江秀雪越发觉得感动, 觉得这个朋友没白交。

沈妙贞可不同于她那些闺阁的手帕交,或是她那些庶出的姐妹,舅舅家的表姐妹什么的,出身并不好。

她也知道侯府这些妾们的待遇,这个好妹妹给她打了这么一只金镯子,还不知要攒多久的银子。

打动江秀雪的可不是因为这只金镯子,她也不是没见过好东西,自己的长姐还送来一对金镶玛瑙的对镯。

长姐对自己有拳拳爱护之心,可因为长姐的礼物贵重,便比沈妙贞的情谊更重吗?

这是无法衡量的。

因为长姐虽然是庶出,没能够上世家的门槛,嫁了皇商之孙,家里有钱的很,这一对重金打造的镯子,对长姐来说不过九牛一毛。

然而沈妙贞的虾须镯,对她来说,却几乎得掏空她一半的积蓄。

一个人若能分给你她的一半,足已见得她对你的真心。

沈妙贞就是这样知恩图报,得了一滴水的恩德,恨不得涌泉相报的好孩子,这叫江秀雪越发觉得窝心。

她遣人给沈妙贞带去一只玉牌,得知他们也要去西京,只要凭着这只玉牌,就能通过家里给的陪嫁铺子,给她发拜帖。

等她在谢家站稳脚跟,就把沈妙贞接来玩。

此时的江秀雪铁了心要跟沈妙贞交好,这样一个会体贴别人的可人儿,怪不得六表哥那样喜欢她,谁能不喜欢呢,她也喜欢!

江秀雪再次觉得遗憾,若是能嫁给讨人厌的六表哥,岂不是就能跟这个好妹妹,长长久久的相伴。

沈妙贞的家里,在沈天的坚持下,最终也没出四十两的聘礼,沈天坚持不用姐姐给的钱,自己节衣缩食,给大哥重新装了西厢房。

那屠户家的三姑娘年纪也不小了,左挑右选,却也没有比沈家大哥更合适的人。

她很想嫁给沈天,做秀才娘子,可惜沈天这种年纪轻轻便有了功名的,可是潜力股,虽然世家权贵瞧不上沈天是泥腿子出身。

但末流的小官家的女儿还有有钱的富商家的女儿,可是很愿意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一个小秀才,毕竟他这样年轻,说不准,再过三年就考中了举人呢。

已经有好几家明里暗里打听沈天,被他以母亲新丧,要守孝三年为由给婉拒了。

沈天有更好的选择,如何会挑一个屠户家的姑娘,她无论如何也是攀不上的。

而嫁不了秀才,就嫁秀才的大哥,至少将来生了孩子,没准还能沾一沾叔叔的光呢。

所以这聘礼只有二十两,她还是嫁了。

沈家大哥成婚的时候,沈妙贞已经跟着裴境去了西京,不过大哥娶大嫂这种喜事,她可不敢怠慢,只能赶工做了几套被褥被面,做了一套新衣,外定做了两根小金簪,就当是送的新婚贺礼。

沈妙贞自觉已经拼尽全力,那两根小金簪都花了五十两银子,寻常妇人连金子这种东西都没见过的。

绣那些被褥被面,她是赶工做的,每晚点灯熬有,熬得人都瘦了,眼角下面出现了黑青。

裴境心疼不已,劝她不要做了,不如花钱找个绣娘,而沈妙贞却不听,坚持自己来做,既不想承公子的人情,又觉得那些绣娘做的没有自己做的好。

这一番呕心沥血做的新婚贺礼,裴境叫人送去沈家,她也算是完成了心头的一件心头大事了。

贺礼送了过去,沈家大嫂一直听说,沈家这小妹在侯府当差,听说颇得主君喜爱。

见了那些被褥被面倒还觉得高兴,等瞧见那两根金簪,顿时便来了气,暗地里对着沈家大哥嘟囔抱怨。

说什么,以为沈家小妹在那种高门大户当差,不知攒了多少银子,自家亲大哥成婚,居然就送了两根金簪,她还以为能见识见识侯门夫人带的那种全套头面呢,连连抱怨沈妙贞小气。

她这样不识好歹,不知满足,却也不看看自己嫁过来的当天,刘屠户分明说给陪嫁,结果陪嫁不过赔了两只猪腿和一些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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