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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女配要上天(819)

作者: 脑壳有包 阅读记录

妖国国主轮流坐,谁战力最强,谁为王。

这种骁勇好斗,也造就了妖国的彪悍,还隐约压了乾帝国一头。

但是双方又不会当真放开了来打,毕竟若是两个仙尊交上手,再大的乾帝国和妖国,都会国将不国。

这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平衡和制约,延续了几十万年的状况。

而两国交壤处,每隔几十几百年,都会有动乱发生,有时动乱大时,就会出现仙界兽潮,同样是死伤无数。

所以才会出现,乾帝国送人族前去妖国和亲。

被送去和亲的安家老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皇子公主都逃脱不了的命运,更何况安家老祖一个外姓人。

妖族那方,也会看情况,送妖过来和亲,只不过大体上,还是人族送过去的多,妖族送过来的少。

安青篱往北而行,倒是有那打算,去往妖国一探。

在妖国,人族地位比在血魔国高,至少不用趴在地上行走。

安青篱乘坐飞舟,在各个郡县里穿梭。

这一次飞舟落地时,安青篱进到一个名为百兽郡的地方。

这里人身上都裹兽袍。

五花八门的兽袍,倒不一定是为了御寒,有的纯粹是为了装饰。

安青篱正常在街上行走时,一个裹豹子皮,露半边肩膀的小地仙,抱着手臂,靠着墙,对安青篱这个肤白貌美的外乡人,嘬起嘴,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号。

小飞马甩了金色刘海儿,有点不高兴了:「嘿,仙界小流氓。」

(本章完)

第920章 龙傲天

安青篱目不斜视,从那吹口哨的小地仙身边走了过去。

哪知对方那小口哨,吹得是越来越响亮。

安青篱没理,闲庭信步,好似路过。

「啧啧……」

吹口哨的小地仙,难得在这蛮荒之地,看到这么个水灵女仙,安青篱都离去好大一会儿,他心里犹带着几分雀跃。

天色还早,吹口哨的小地仙,腹中空空,还想去买几个妖兽陷儿的包子。

但习惯性伸手往自己腰间一摸……

「咦,我包呢?我包呢!我的包,去了哪里!」

安青篱进了家客栈,等待下一趟去往交壤处的飞舟,手里还把玩着一个兽皮包,包里有些散碎仙晶。

这百兽郡穷,下品仙晶都是掰碎了,一点一点的使,跟那以前去过的壕门城,对比鲜明。

安青篱略一数里面的散碎仙晶,总共加起来还不到三块下品仙晶,但已经够在这简陋客栈,住上四五天的样子。

金龙在芥子空间里,并没有刻意收敛形态,过于庞大的身躯,在一座山巅盘旋,搅弄起了风云。

芥子空间内,无数生灵在底下瑟瑟发抖,这是神兽与生俱来的血脉压制,骨子里自带的,除非它们修为远高于金龙,才会抵挡住这股压制。

「青篱,你这惩罚,还是太轻了些。」五爪金龙在声势浩大的风云里,踏云雾矫健而行,望底下众生灵,嘴里傲然道,「若是换作我龙傲天,定让那人知道,什么叫做强龙压扁地头蛇!」

「傲天,还是应当收敛一些。」小金昙笑着出声,「毕竟地头蛇也不止眼前那一条而已。」

小灵犀也道:「傲天,小金昙说得是。」

冰凤亦道:「傲天,它们说得有道理,这里可不是玉清仙宫,谁也不会给我们青篱面子。」

金龙还是首次跟安青篱出远门,见识还不够,所以才这么傲气。

至于龙傲天那名字,是金龙给自己取的,因为它嫌另外几小只的名字不够霸气,所以抢在安青篱给它赐名之前,突然福至心灵,灵光闪现,想到了这么个好名字。

天至高,而它能傲天,足见它的本事!

要换作其他人,其他兽,可能还震不住这么霸气的名字。

你看有些命轻之人,取名什么二狗三蛋啊,多不好听。

当初这个名字,第一次说与安青篱听时,安青篱和小金昙,同时古怪瞪了眼睛。

「小龙,要不我们换一个更好的名字?」小金昙试着建议。

但金龙偏是不听,它才不要叫什么安小虎,安小马,安灵犀……

而金龙又执着与姓龙,坚定不移要称自己为龙傲天。

最后安青篱摸了龙角,扬唇同意道:「叫龙傲天,就叫龙傲天吧,左右只是个名字而已。」

于是这条血脉纯正的金龙,便有了自己响亮的大名,龙傲天是也。

小金龙正式得名,昊天石书里正式记上一笔,乾帝国第九十六万五千二百一十三年,金仙安青篱养五爪金龙在侧,名为龙傲天。

而事后,小金昙忍不住跟安青篱笑道:「我们居然养了条龙傲天在身边呢。」

「是啊,谁能想到。」安青篱手上练习着仙丹指诀,也忍不住发笑。

然而另外几只却是不解,小灵犀睁大眼睛问道:「龙傲天怎么了?挺好的一个名字。」

小金昙与安青篱皆是会心一笑,龙如其名,货真价实,的确是好名字。

定下客栈后,安青篱又特意做了当地人的打扮,还将脸蛋涂得略微黝黑,才出门去。

飞往下一个城池的飞舟,还要好几日,而这城镇里,兽皮兽骨非常之便宜。

这些都是炼器制符的好材料,安青篱当然是要多买些,等往后回乾帝国再卖出去,又是一笔。

修炼路上,仙晶是万万不能缺,打小就清高的修仙者有,但那些大都是富贵之家,仙晶根本不缺。

安青篱去这郡里买卖兽骨之地。

这里兽骨实在太多了,简直像大白菜一样,堆了满地。

安青篱买了不少,跟她一样,特意来此收购的仙人,也有不少。

「老板,有尖货么?」一个穿兽皮的外乡人,问了那卖货之人。

「有,两件,总共这个数,不二价。」老板举起了三根手指。

安青篱在旁,听过看过他们的买卖过程,于是有样学样,去到另外的露天铺子,直接问那铺子老板:「老板,有尖货吗?」

那老板看安青篱两眼,看安青篱身上没有商贾气息,倒真没想到安青篱也是个大手笔进货之人,不过只要货卖出去,管他卖给的是谁。

于是安青篱又买了好些尖货,也就是品阶高品相好的兽皮兽骨。

这些尖货换地儿卖出去,又是一大笔。

收获颇丰,安青篱心情不错,天黑前回到客栈,让对方好酒好肉伺候。

这里的肉,分量极多,好些都是整只整只,拿大盘装。

这里酒也烈,安青篱不是太喜欢,只尝了一口,剩下了倒可以给仇大脚尝尝,仇大脚喜烈酒。

安青篱在一楼大堂进食,店小二殷勤伺候。

二楼楼上,突然走下来一个玉树临风,身穿兽皮大衣的富贵公子。

安青篱吃着桌上的肉,没理会无关之人。

然而那无关之人,却站在铺马兽皮的楼梯转角处,居高临下,又掷地有声道:「那位姑娘的肉,我龙某人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