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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又三年(114)

作者: 缘惜惜 阅读记录

他睡的很熟,一动不动的,眼泪不停的顺着眼角往枕头上流。

王希杰放下手里的漫画书有些笑不出来了,他不禁往周慕时床上放着的枕头上去看,藕荷色的枕头皮,竟到处都是已经干掉的水花。

他倒抽了一口凉气,在别人瞧不见的地方,他到底哭了多少回?

不知道周慕时梦到了什么,蹭的一下从沙发上扑腾起来的时候,眼圈红的厉害,满脸的泪水。

他抹了把脸上的湿润,看向正坐在他边上王希杰。

“你...你什么时候来的?”他声音有些哽咽,大约是哭的太伤心了。

王希杰瞧他这副样子,真不知道这样让他一日日的挨着,到底是帮他还是在害他。

“要不,你去看看他吧。”他几乎不过脑子的蹦出这样一句话来。

周慕时整个僵在了当场,像是生了锈的老旧钟表,有一搭没一搭的转动。

“我,我......”

王希杰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太冲动了,能忍到这种程度了,何苦再去捅他一刀。

“我唐突了。”

“我跟你去!”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在房间里想起,两颗本就松动的心,坚定了一样的打算。

王希杰收起手上的漫画书,放在一边,挤出个笑脸出来:“我带你去。”

周慕时这段拼了命的努力好好过日子,给旁边的亲人看,给远处的靳阳看的这场戏做的实在太辛苦了。

为着王希杰这句话,这人几乎全然崩溃。

他张开的手臂拥抱了王希杰,很想说一声谢谢,可嘴唇哆嗦的厉害,什么也说不出口了。

老周捂着心脏,站在门边猛烈的吸气,他来的很是时候,是在王希杰那句“我唐突了”和周慕时那句“我跟你去”同时说出口的时候站在门口的。

周太太是头胎,肚里的周家的千金已经六个多月了,肚子才显得沉了好多。

她这时候已经很不方便了,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见自己老公捧着心脏回来,当时就吓了一跳,即便是周庆文一直说着没事没事,处于对老公身体的考虑,她还是强制性带老周去了医院。

等回来的时候,正遇见周慕时和王希杰,背着背包,上了出租车。

他们的车刚刚拐弯到离家50米的时候,这两人就收拾东西走了。

周太太眼神好,不禁问了一句:“老公,慕时和希杰要一起出门吗?老公,老公?老公你怎么了?快,再开车去医院!”

两人买了票到了靳阳在的县城,原本打定了主意要来看看的周慕时,现下有了“近乡情更怯”的感觉。

他走到离靳阳的小区很近的地方,却再没有勇气往前走了。

王希杰明白他的忧虑,便说:“这样,你在这里等着我,我去把他约出来,你远远的瞧上一眼。”

周慕时连连点头,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法子。

他去便利店里买了口罩。鸭舌帽和一副黑框眼镜,又把外套脱了系在身上,把自己捯饬的跟周慕时的风格半点也不像的样子,甚至用剪刀把好好的牛仔裤剪成了破洞裤。

缩在咖啡馆的角落里,等待着即将要来的人。

不知道怎么的,他知道他要来,就已经有些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可是他不能哭,一个在咖啡馆里哭泣的男人会引人侧目的。

周慕时捧着一杯冰咖啡,黑框眼镜的遮掩下依旧好看的眼睛微微泛着红色。

王希杰还没来,电话却先响了起来。

“喂,慕时,靳阳的邻居说,他今天着急忙慌的去医院了。”

第149章 :木头盒子BE

六月底七月初,天气还没有完完全全的热起来,算不得三伏天,急急忙忙的走上这么一大段路,才觉着身上出了些细汗。

小县城的医院跟一线城市的大医院不一样。

无论是病人还是医生,都稍微轻松些,不像是之前周慕时经常光顾的那家,让人有种每时每刻都在争分夺秒的感觉。

说来有些可笑,他去着急忙慌的医院治一些无关紧要的病,现在却来这闲散的医院,像个没头苍蝇似的恨不得一秒钟都要分成两半使。

可他又不敢太往前冲了,说到底是还没有做好真正去面对靳阳的打算。

人总是需要一点勇气的,而对于这件事情,偏生的又需要耗费的勇气实在太多。

周慕时不是圣人,从前也不觉着自己胆小如鼠,但真正经历了,面对了惨痛的现实,人的本性才会完完全全的暴露出来。

两人匆匆到了医院,王希杰着急忙慌的跑去医院大楼里找人,他自己坐在外头的长椅上,抬头看浓绿茂盛的树叶。

风扑在脸上的时候,带着一点点余温,让人想起了成熟时期的麦子地。

周慕时的心忽然静了下来,他突然觉着自己活了很久很久,已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了。

正在四处打闹嬉戏的孩子们,你来我往的成年人,所有的一切都慢了下来。

连自己正年轻的身体,都开始觉着有种说不出的沉重。

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

胃部仿佛突然容纳不了,之前吃下去的食物喝进去的水,肺部开始觉着呼吸有些困难,心脏迟缓的有一下没一下的跳动,四肢绵软的没有一丁点力气......

这样的一个午后,从前那个嫌少得空的人,若有了三两分空闲,必定会碰上一本书,坐在凳子上研读。

靳阳是个理科生,却出奇的喜欢文学,他有一个小小的书架,上头的书不多,一共三十一本,周慕时用心的数过。

每一本每一页都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被翻阅过,就好像踏踏实实的走过的人生的每一年,每一个月、每一天。

阳光是这样的好,温暖和煦,现下却像是针尖一样,戳刺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肉,扎进每一寸骨头缝隙里,狠狠的摩擦搅弄。

周慕时摘掉了黑框眼镜、帽子、口罩陷进回忆里,人的一辈子的记忆汇集在一起,到最后,会成为金灿灿的一小团,慢慢的在脑海里四散开来。

靳阳走的那天,穿着一件素白的衬衫,看上去是很寻常的款式,但周慕时挑那件衣服的时候,其实花了很多的心思。

衬衫的剪裁很好,料子板正又挺括,翻领下头,是一个小小的手工刺绣。

周慕时去门店购买的时候,专门让师傅在上头用极浅淡的丝线绣了一个花体的“慕”字,若是不仔细看,当真点也发现不了。

他想起了那个冬日里,穿着考究的风衣,坐在包房里看见他的那人的表情。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那样奇妙的东西呢?

无论在怎样的包裹和掩饰下,一眼,只要一眼,便让人知道,那是属于自己的所有物。

他记得靳阳身上的味道,不是什么香水味,是常年浸泡在外头的风霜雨雪味。

风霜雨雪似乎不该有味道,但周慕时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清冽。

人生之路,向来苦多甜少,要是有一个心爱的人拉着你的手慢慢的并肩前行,就什么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