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画漫画后我走上人生巅峰(42)

作者: 雪碧好好喝 阅读记录

苏璞一微微俯下身,把下颌放在宋霁肩膀上,轻轻啄吻在侧脸上,“嗯。”

两人就这么抱着,都没说什么,静静感受彼此的心跳和呼吸,只是享受此刻的温存。

“好了,我今日先回去收拾好东西,明日再过来,好吗?”苏璞一先放开了手,把宋霁扶正,哄着他坐直身子。

宋霁是粘人,但他也知道今天苏璞一肯定也住不下来,毕竟换洗衣物还有些日常东西也都没有收拾好,于是就顺着这个力道起身,“好。”

苏璞一笑着拿鼻尖顶宋霁的鼻尖,安慰道,“嗯,我会早些过来的。”

宋霁抿着唇不舍地同意了。

宋霁原本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会孤家寡人一辈子的命运,毕竟他从来都看不上什么人,身边好友有那么一两个知道他性取向的给他推荐人,他也喜欢不起来。

生意做这么大,也不是没人给他送几个小倌,但他从来都不喜欢那样的。

苏璞一是他活了二十八年唯一一个看中的人,也是第一个会让他产生依赖感的人。

可是他们又有一定的年龄差距,这总会让他有些自卑,有些急切。

宋霁希望苏璞一可以离他更近一些,最好,时时刻刻都在待在一起。

这样也会让人有更多心理负担。

索性苏璞一也能接受宋霁的粘人和心急。

天色还早,苏璞一回去清理收拾物品,宋霁也没有心思再继续看什么书了。

“子则。”

“主子,怎么了?”

“去收拾一间厢房出来。”宋霁又补充道,“离我近些……最好就在这个院子里。”

“是。”子则应下,心里也高兴,这是得偿所愿了?

他利索应下,麻溜地就退下去收拾东西了。

另一边,苏璞一回到家中后,收拾好屋里头的东西,把最后一项放入包裹里,心里感慨,这个屋子他才刚刚建好一个多月,就要搬离了。

虽说建屋子的时候,他也没想过要住一辈子,可总归是有长期居住的打算的。

周老爷子见他大包小包收拾好,心里头纳闷,“怎么了,苏后生?”

苏璞一一边给包裹打好结,一边应道,“……我打算搬到城里去了。”

“那这屋子?”

苏璞一回道,“就这么放着吧,说不准什么时候也会回来住住。”或许以后还用得着。

周老爷子应道,“唉……也好。”

他原本在苏璞一刚置办下来东西时,还以为日后可以多个照应,现在他也要走了。

但这也没办法,以苏后生的能耐,搬离这也是早晚的事,只是他没想到这一天来得会这么早。

次日。

苏璞一带着收拾好了的东西就到了宋府,也没什么太多物品,两个包裹就装的严严实实了。

明明也有仆人收拾,可是宋霁却让其他人退下,主动帮忙一同放置物品。

“好啦,我同你介绍一下宋府好不好?”

东西放好以后,宋霁扯过苏璞一的衣摆,面上尽是满意的笑意,终于把人带回家了,他想带苏璞一出去参观一番。

苏璞一把宋霁拉到怀里,下巴放在宋霁头顶,闷声道,“休息一会,嗯?”

宋霁一只手撑在苏璞一的胸膛,只感觉心砰砰直跳,他也知道自己太过高兴,已经让门外的子则偷偷笑了几次,但他面色实在遮掩不住。

谁不知道他今天有开心事。

这种喜怒哀乐都系在一个人身上的经历他也是第一次,可是这种感觉并不是太过糟糕。

苏璞一把宋霁拉到书房里头,搂在怀里,用行动让宋霁安静下来。

他今天还有事要忙。

苏璞一准备画些海报出来,《九天》已经快要完结了,他准备在最后一话里放着读者福利,想来想去最后决定使用这种老套的法子。

海报画起来也不麻烦,省时省力,而且读者们对这种福利也很是喜欢。苏璞一大概在心中打定了草稿,就开始勾画。

宋霁见他在忙于正事,也不打扰,安安静静窝在苏璞一怀里看书。

大约忙到了申时,也到了往日里吃饭的时候。

“走吧。”苏璞一也画完了,凑过去亲一下宋霁靠过来侧脸,低声说道。

宋霁此时更是满足,觉得自己的行为非常明智,虽然太过着急了些,可是事实证明每当两人坐在一起,他就会非常满足愉悦,哪怕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嗯。”

今天的饭桌上,已经没有了白竹吉,他还有要事在身回京城去了。当苏璞一宋霁二人到达大厅时,只有宋仲一人。

宋仲得知了最新消息——苏璞一以后就要住在府中了,而且是和他哥同一个院子里头。

此前宋仲已经在白竹吉的“提示”之下,得知了两人的关系,这让他每次见到苏璞一都有些难言的尴尬。

偶像竟是我哥夫?

或者嫂子?

虽然根据他开窍以后的细心观察,他觉得哥夫可能性更大一些。

安安静静地吃饭不出声的宋仲带着满肚子的饭和狗粮离席。

……嗯,对面两个人互相加菜,而宋仲,一点存在感也没有。

天色已经漆黑一片,只余下星星点点的光亮,秋风微微吹动火烛,引起一片恍惚。苏璞一提着灯笼把宋霁护在里面,两人靠着并肩向书房走去。

气氛很安静,谁也没说话。

借着灯火摇曳之间的微光,苏璞一却能眼尖地看到宋霁嘴角微微翘起的弧度。

忽然,也觉得同居并不差。

第35章 《九天》完结

今日是《九天》最后一期攀登的日子,在上一期预告中,许多读者也嗅到了完结的气息。在书肆门口老早就已经围了一大批小厮等着抢到最新的期刊。

时不时有人好奇问道,“你也是来抢《九天》的吧?”

许多小厮已经在门口占好了位置,就等着书肆开门了。

“嘿,来福,这么早就到了。”有几个由于抢书而结识下来的小厮都相互打着招呼。

一道充满了没睡饱的疲惫感的声音响起,“哎呦喂,那可不是我们家少爷一早就催着我赶紧今天来抢,我天都没有亮就起床过来了。”

“那是,我们家少爷也是一样,不过说回来,这个《九天》呀,真是好看,一想到它现在就要完结了,我还确实有些舍不得。”那个小厮语气中颇为不舍的说道。

他一开始在他们少爷那也不算个什么得宠的人,后来还是多亏了他抢书抢的快,腿脚快,所以一举跃为他少爷眼前的红人,现在每周就指望着他过来抢到最新期刊了。

这么一说,一想到马上就要完结的《九天》,他还真真有了些舍不得的感觉。

这可是他的晋升之书。

“不过说回来这《九天》,真是好看很。”这个小厮收敛了心思,吹嘘说道。

“你看过了?”来福惊讶,他还从没看过里头的内容。

那个小厮道,“可不是,我们家少爷每次的书看完之后就放在那,也随便我们看,这一来二去的,我也看了个大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