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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上青云(科举)(207)

作者: 长安墨色 阅读记录

水渠修建,从长远看利大于弊,功在千秋,但要海量白银,花费巨大。

沈长林思忖一会,写下了几个筹措银子的建议,并提笔道此事宜缓,徐徐图之,却不可放弃。

除了这个,还有京师举子写文章抨击华京大学堂,聚众闹事,打伤数人的事儿。

“冲动啊。”

沈长林自己是读书人,也最为看重读书人,大乾也以读书人为尊,但读书人再金贵,闹事伤人,就该与平民同罪,否则京师举子尝到闹事的甜头后,势必得寸进尺。

思考一番后,沈长林批了“重拿轻放”四字,意思是既要给出惩罚,又要拿捏尺度。

剩下的几桩事沈长林也一一给了批复,用木盒装好密封,交给信使送回京城。

安顿妥当后,沈长林和陆清栩并未急着去王府寻人,他们在客栈先过了几天悠闲日子,并各处走访打听王府在陵水的口碑。

一番实地询问,王府口碑竟然奇佳,不仅没有仗势欺人,强取豪夺等劣迹,还时常开私库修桥筑路,当地县学州学的学田,有一半是王府捐献的。

“雨泽百姓,乐善好施,是□□长子留下的遗言,这么多代过去了,陵水王一脉还践行着先祖的遗训,很是难得。”

二人走访了一上午,临日中,疲了也累了,便拣了家小饭馆吃饭休息。

沈长林抿了一口茶水,不由感慨。

陆清栩挽了个利落的发髻,着淡青色襦装,小巧的珍珠耳坠和鬓边的白玉角簪衬得人愈发清雅,她小口的饮茶,接话道:“正因善心传承,陵水王一脉才可安身到如今。”

若跋扈些,嚣张些,兴许早就被君王嫌恶,随意找个罪名发落了。

沈长林点头,不由的对小陵水王多了几分好奇,沉思之时,突然听见饭馆外一阵吆喝声。

“卖烧饼,香喷喷的烧饼!”

“伙计,买几个烧饼上来。”沈长林摸出铜钱交给店伙计。

待烧饼买来,还烫呼着,焦脆的饼壳上嵌着烤香的芝麻,烧饼里夹着咸香的肉馅,沈长林先尝了一口,赞叹好吃,叫陆清栩也试试。

“这就是你常说起的小时候的味道吧。”陆清栩很少吃街边卖的小食,细想起来,这沿街叫卖的烧饼还是头一回品尝。

“滋味儿差不多,小时候想要吃上这样一口饼,可得盼上一旬。”沈长林笑道。

小夫妻俩边吃边聊,饭饱后疲乏散去,准备下午就去王府正式拜访。

上元节后,华京城里又落了一场雪。

翌日清晨,沈玉寿带上行装和随从,要出城督查郊外工事,临出发前同已有身孕的妻子叶京安说了会子话,叶京安月份大了,行动不太方便,沈玉寿柔声嘱咐。

“你身旁万不可离人,无论去哪儿都叫丫鬟跟着。”

叶京安比做姑娘时圆润了一些,俏丽中多了几丝憨态,眼底透出点点笑意:“我知道。”

同妻子闲话完,沈玉寿出了房,这时钱氏拿着一个包袱从自己屋里出来,不由分说的递给沈玉寿:“把这几件皮货带上!”

包袱里有皮袄,皮护膝,皮围脖,全是钱氏和罗氏自己买皮料亲手缝制的,料好,厚实,就是不甚美观。

沈玉寿如今已是工部大员,有圣上亲赐的狐裘狐围脖等物,并不缺这御寒的东西,但他还是微微一笑,接过包袱:“还是奶奶想的周到。”

“在外安心做事,你媳妇有我和你娘看顾,保准没问题。”钱氏爽利道。

“你和我娘都是稳当人,我放心,奶奶,屋外风大,快进屋去吧,我过七八日就回。”

雪过天晴,趁着日光好,沈玉寿带着随从出了门,登上马车,一路出了城去。

“把帘子卷上去一些。”

借着日光,沈玉寿坐在马车里,斜靠软枕翻着书卷。

马车很快到了城门口,而此刻,一队风尘仆仆的胡人正排队勘验入城。

沈玉寿的随从嗤了一声,不屑的打量着那伙人,周围的百姓也不约而同的和这伙高鼻深目的异族人隔开距离。

今年秋,胡人突袭边城,兵行奇招,速夺两座小城不说,连主城长州都攻下了,长州主帅李天凌出身将门,熟读兵法,武艺高超,竟也不明不白的折在胡人手中,据说其头颅还被那野蛮人挂在城楼上示众,大乾百姓听了无不恨的牙痒。

新仇旧怨加在一起,对这些胡人,百姓们就更不待见了。

沈玉寿合上书卷,透过车窗,留意着那些人的衣饰,他们同寻常的胡族商人穿着略有不同,气质也更为粗犷,并且手上有使刀留下的厚茧,沈玉寿让随从招呼守城的士兵过来,将这一发现告诉他们。

“多谢沈大人提醒,这伙胡人是进京来谢罪的,大人好眼力,他们确实全是习武之人,不过身上的一干铁器已在入城前全部解缴,待搜身入城后,会有官兵直接送他们去驿站,且不得随意外出,大人放心。”

沈玉寿了然。

今年秋,胡人夺了三城后邻城援军及时赶到,不仅收复失地,杀得胡人落荒而逃,还跨境追击剿了他们的老巢,吓得那耶律严交出主犯,带着辎重逃到了草原深处,后生怕大乾再报复,又派自己的儿子带一队人马入京谢罪。

说是谢罪,也是为质。

一道如毒蛇般的目光,阴恻恻,不怀好意的目送着沈玉寿的马车,直至车影消失,沈玉寿似有所感,又掀帘往外瞧了眼,入目的却是灿烂的阳光和熙攘的人群,一派和熙之景。

他不再多想,在心中默默整理起待会要处理的事宜来。

“你们就住这几间房,楼下是吃饭的地方,要热水和驿卒说,屋里可以燃炭,能煮茶烤饼吃,炭火没了也问驿卒要,记得开窗通风。”

说话的小士兵二十来岁,虽然打心眼里厌恶眼前的胡人,但职责所在,还是周全的安排了他们的食宿。

“欸,兄弟。”小士兵说完转身欲走,一络腮胡双目微凸的胡人开口道,“我在草原时就听说了,大乾的都城富贵繁荣,堪比仙人住的宫殿,今日一看果然不假。”

说着露出谄媚的笑,摸出银子蹭掖着往小士兵身前递:“通融通融,我想出去逛逛。”

白灿灿的银子近在手边,说不动心是假的,小士兵攥紧手指,旋即脸色一沉:“老实待着,无令不得外出,若有下回,休怪我不讲情谊!”

言罢摔门而出。

“妈的,不识抬举。”行贿不成反碰一鼻子灰,那胡人气得啐了一口,接着坐下伺候起火炉来,华京的食物吃不惯,他准备熬上一壶草原奶茶配肉干打牙祭。

同屋的还有一着紫袍的年轻胡人,方才一直背对众人铺床,此时方妥,正仰面躺在床上歇息。

方才他虽没看见小士兵的神情,却将语气中的嫌恶听得真切。

胡人讨厌汉人,汉人鄙夷胡人,世代如此,而他汉胡混血,这不一样的出身犹如天堑,深深横亘在他与父皇之间,父皇因为血脉嫌弃他,胡人也容不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