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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我是手艺圈顶流(96)

作者: 借晴光 阅读记录

“我呢是给你带个活,我那个剧组的女主角是个华裔混血,叫朱丽安娜,她奶奶是S市早些年出国留在外面的大家闺秀,穿了一辈子旗袍,受她奶奶影响,朱丽安娜特别喜欢旗袍,她啊,让我一定要说服你去一趟M国,帮她量体定制几件旗袍,定金都让我带来了……”

她打开手包,掏出一叠钱放在桌上,直言道:“温小姐,出于我的私心,我希望你能答应去一趟。”

这可是朱丽安娜啊!她要是能搭上这条线,就能正式打开国际影坛的路。

更况且,她本就想笼络温萧。

桌上放的钱是一百面额的美金,看厚度估计不少于五千。

温萧虽然脸上不显,可心里很激动,她们现在缺钱,而且不光光因为钱。

想到她写给Vogue杂志的文章,她的心狠狠跳动,如果能让好莱坞一线女明星穿自家品牌旗袍,出现在公众面前……

不行不行,她快晕倒了。

平复下激动的情绪,温萧看着胡甄:“你说的什么话,明明是你给我生意做,倒像是我帮了你什么忙一样!去去去,包在我身上。”

胡甄就欣赏温萧这种直截了当的个性,从不掩饰自己想赚钱,但钱都赚在明处。

看她爽快答应,自己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笑容多了一丝轻松:“时间不急,我跟她解释了我们中国人过年的重要性,她说没关系,她的戏份拍摄间隔都可以跟你见面。”

说着,又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这是她给你的邀请函,你来回的机票,接送跟酒店,她都会安排,只要提前联系她的经纪人就好。”

说完正事,胡甄起身要走,她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累得只想回家躺几天。

温萧送到门口,胡甄又转身拍了拍她肩膀:“等我倒过时差,你记得来我那,我让姐跟你约时间,我啊,还有一堆事要跟你商量。”

说完转身翩然走了。

王田亮傻愣愣看着影后对温萧的亲昵举动。

他已经无法思考,这到底是什么关系。

只是坚定了一点:齐欢,她就是个关系户!

瞧瞧,递上来的选题,闷声不响,结果四舍五入一看,还有影后的关系。

实锤了!

他举起喇叭:“齐欢,结束这个问题后,准备温小姐的访谈!”

从现在开始,他单方面宣布齐欢是《国粹》节目组的当家出镜记者!

抱紧这个选题,他王田亮一定会起飞!

节目组收工离开后,温萧把胡甄过来说的事,说给杨瑞成听,又把美金悉数交给他。

老爷子没收下钱。

他听完先是拧眉,听到朱莉安娜有华国血统后,叹了口气:“当年我还小的时候,这些大大小小的名媛都见过,现在老的老,走的走咯,也好,不算忘本啊,那丫头你等过完年去?”

刚才温萧就想好了,时途本就要去M国,这下两人可以同行,她两辈子第一次出国,一个人还真有些害怕。

“我跟时途商量商量吧,他正好也要去M国出差,我跟他一块儿。”

杨格物羡慕得眼都红了:“萧萧,你要帮我带东西,知道吗!”她有一堆这里买不到的东西想要拥有,而且她现在自己有钱了!

**

S大家属院,时家。

回到家后,温萧迫不及待在饭桌上把今天的事告诉时博士和婆婆。

邵牧君惊呆:“阿是那个演《罗马传说》的朱莉安娜?噢哟,我的天啊,那是真正的大明星啊,萧萧真能干!”

时途揉了揉她脑袋,双眼亮得像有星星坠落其中:“明天回钢铁厂大院吃晚饭吧?把这个消息告诉咱爸妈,顺便给弟弟鼓鼓劲。不想耽误工作的话,就是过年期间去,这样回来也不耽误我们俩的进度。”

旗袍店往常过年都会从除夕休息到十五的,但今年工作量猛增,会压缩到十天。

十来天足够他们跑一趟M国了。

温萧想起两人可以过十来天二人世界,脸颊红了红。

又想起写给Vogue的信,眼下突然变得重要起来,便问:“那封邮件,你发出去了吗?”

“放心,电子邮件我用学校的系统发了,但还不确定需要多久能收到。所以让信达帮忙誊写了一份,今天发加急国际邮件寄出去了,算算时间顺利的话,七天差不多能到。”

七天后,一封来自华国关于旗袍技艺及设计的自荐信,躺在了M国Vogue时任总编克里斯汀的桌上。

作者有话说:

这两天越更越晚,我要改掉我的拖延,节后我要向日万方向努力!

第51章 进展

Vogue还没进入华国市场。

他们的竞争对手已经开始在开拓这片陌生的土地, 但是对于Vogue 来说,还不是时候。

去做市场的教育者,总是会面临想象不到的挑战。

这家发源于北美的时尚媒体, 还看不到除了欧洲和北美之外的地方,有与之相类的时尚品味。

每一天, 克里斯汀都能收到无数信件。

为了提高女魔头的工作效率, 秘书在她上班前就打开了信封, 并在外面贴上提示性的标签,放在一个琉璃托盘上, 等待女魔头的宠幸。

像往常一样,克里斯汀先看完秘书整理出来相对重要的文件, 便用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指, 在琉璃托盘上随机挑了一封出来。

这封信的标签上写着华国和旗袍, 克里斯汀面色无波地说了声有趣。

旗袍的题材,在上一期杂志里出现过。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裙子, 清纯又端庄, 然而又和性感微妙平衡。

印象深刻。

打开信, 她很快看完,意外的是这篇稿子写得十分流畅,居然很有几分文采, 要不是信从华国寄过来, 她会怀疑本就是英语母语人士所写。

比文章更吸引她视线的,是一张附带的照片。

照片内容是一张旧报纸, 翻拍得很随意,但她一眼就认出了穿着白色旗袍新娘后面一排的正中, 是年轻时候的M国名媛安娜。

她又一次说, 有趣。

按下分机号码, 她对秘书说:“让约翰来我办公室一趟。”

约翰是写上次安东尼新片采访的记者。

来Vogue不过半年,擅长写人物特稿,他还从没单独跟总编打过交道,一时有些忐忑。

总编的门开着,约翰一脚踏进去,离总编越近越觉得紧张。

克里斯汀工作时会带上度数不高的眼镜,此时她那双锐利又深邃的双眼透过金丝边框眼镜看过来,让约翰觉得有一刹那好像呼吸骤停。

克里斯汀:“约翰,还记得上期安东尼在奥利国开机仪式的采访稿吗?”

约翰咽了口口水,点点头:“记得。上次采访了主演和主创团队,顺便采访了几个剧中有记忆点的角色扮演者。”

克里斯汀:“记得那个穿旗袍的女演员吗?”

他点点头。

当然记得,印象深刻。

提供给他的材料里显示那女演员不会讲英文,但让他奇怪的是,采访时给的反馈却证明她能听懂,甚至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太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