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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初三(105)+番外

周罄尖声让周爸爸保证不吃她的兔子,还说她能认得出来,周爸爸就是再找另一只一模一样的她也能认出来是不是她那只。

周爸爸:“不吃,我又不会杀兔子,再带去让人杀就更成笑话了。我现在一天就让它吃一顿,让它长得慢一点。不过它在笼子里天天吃吃睡睡也不干别的,只会越长越胖。”

“那你放它出来跑跑?”周罄说。

周爸爸:“那它要是在哪里拉了尿了我不知道怎么办?屋里天天都是臭的还找不到在哪里。”

周罄的兔子只能被迫节食了。

周爸爸也是问周罄钱够不够,还说要给她来送衣服,还跟周罄说:“对了,你问问林美,看她妈妈有没有东西要给她拿,我去的时候顺便拐到她家去拿就行了。”

林美连忙说没有,谢谢周叔叔。

但周爸爸还是拐去了林家一趟,给她和周罄都送了两兜衣服,还让他们把脏的衣服床单拿过来他带回去,还给他们拿了一兜的茶叶蛋,足有二三十个。“给,是林美的妈妈卤的,让我给你们带过来。”

茶叶蛋还带着微温。林妈妈昨晚接到周爸爸的电话后就做出来了,今天特意让他带过来的。

一兜茶叶蛋,回寝室分一分之后剩下的她和周罄一天两个,早上一个晚上一个给吃完了。等茶叶蛋吃完,他们就该去参加复赛了。

复赛换了个学校考试,学校仍然是包个大巴去的,还是去接了另外两个学校的学生。这次考的就比较复杂了,上午是笔试,下午是实验。赵老师到底请他们吃了一顿,找了家干净的饭店请他们吃炸酱面。也有大米炒菜,炒米等各种家常菜。

赵老师点菜完说:“吃完回车上休息一会儿,下午考完就轻松了。”

菜端上来的份量都是很够的,还有一个大菜啤酒鸭,好大一个锅放在中间,浓香扑鼻。赵老师还促狭的在菜端上来后装做刚发现的样子说:“呀,忘不了点这个菜了,郑凯,你一会儿多吃肉,少喝这个汤啊,这个汤里有啤酒。”

大家就是一阵友好的轰笑。

郑凯失恋的事没成新闻,倒是他酒量小,一瓶半啤酒就醉倒的事成了大家嘲笑他的笑点。这点要多托赵老师的福,他一再的拿这个调侃郑凯,渐渐的大家都只记着郑凯酒量浅了。

梅露这件事的阴影算是彻底的远离了郑凯。连他自己看起来都不在意了。

下午考完实验回学校,赵老师在车上说:“这件事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了。你们最近功课估计拉下不少,我听不少老师都抱怨了。竞赛虽然重要,但平时的学习一样重要。现在我要求你们把竞赛的事全部忘掉,先把功课赶上去,等复赛结果出来后我会单独通知的。这次时间就比较久了,至少要一个月。”

所以说老师都是地主老财。前脚竞赛还不算完全结束,他就给他们派了另一个活计,还干不完不许睡觉,道理都是他的,吃苦受累的都是他们这些学生。

林美他们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赶课。虽然没有缺课,但林美这段时间上课都是囫囵吞枣,笔记记下来了就算完了,再也没有回头看过。现在翻翻笔记,很多地方都只在看书时才有熟悉感,合上书让人提问印象就淡薄得不得了。

林美坐着让周罄挑着问了几个问题后就摇头:“真是不行了,几乎都没记住。”这还是第一次,她在听了课后还是对课上的内容没印象。

林美扶额,周罄翻着书说:“可以了,我也差不多。你至少还记得一两个,问我都没印象。”

林美接过书,还有什么好说的?看吧。

林美再次成了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人。就算下了晚自习回寝室也要再看一会儿书才睡。那种野营时用的手电筒已经成了寝室里的新宠,几乎人人都备了一个。

周末回家,林美刚进家门就被强强给扑到怀里几乎一步都走不成,她不得不放下行李先安慰安慰它。等抱着强强哄了半天看它安静下来后才去收拾行李。

林妈妈煮了一锅芋头给她,回来就在厨房看到了。林美剥了半个洒上白糖边吃边打开电视,在学校除了新闻别的什么都看不成,更何况她也有好长时间没看新闻了,一开电视竟有种自己成了山顶洞人,才回人间的感觉。好像人跟社会都脱节了,此时才接上电。

吃完芋头,她再把家里打扫了一下。到了中午林妈妈下班了,一进来就笑着跟她说:“我看到门口的垃圾袋不见了就知道是你回来了。”自家闺女一回来就打扫,然后就把垃圾袋提下去顺便再买菜回来。

“你王奶奶都看到你了,说你提了好大一兜菜。”林妈妈说,“所以我就没买菜。”

桌上有菜花炒肉片,韭黄炒肉丝,黄瓜炒鸡蛋,蒜蓉油麦菜,还有一大锅米饭。

盛饭吃饭,林妈妈问:“竞赛怎么样?”

林美大口吃饭说:“还好,没什么问题。”

林妈妈打量着女儿:“我看你都瘦了。”还晒黑了。

林美幸福的一捧脸:“真的吗?”

“嗯。”林妈妈肯定的点头,黑瘦黑瘦的。

☆、第 64 章

晚上,林美和林妈妈一起去遛强强,林妈妈把绳子给她牵说:“你来拉它吧,这狗现在越来越有劲了。”

林美一上手才知道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强强现在长得也就是高过她的膝盖,头仰起时到她腰的位置,应该算是已经长成了。它的四肢极为有力,哪怕只是普普通通的往前走都很容易把人带跑。她拉着它就是一踉跄一踉跄的。

“强强!”不过只要一叫它的名字,它就会走得慢一点等等主人。

现在林妈妈带它走得更远了一点,来回至少要半小时左右的散步时间。因为少走一点它不肯回家!非要在外面逛够才行。

周围几条街都认识这条大狼狗了。强强的背毛已经全长出来了,两耳竖直,目光坚毅,走在路上威武得不行!路边经过的男孩们看到它都忍不住站住说:“哇!大狗!”

有喜欢的想上来摸摸或走近看看都不太敢,先问林美:“它咬不咬人?”

强强还没咬过人,而且它在外面几乎不叫。不是害怕,而是好像没有遇到威胁就不会叫的那种感觉。狗厂的人说这条狗好,聪明,从小没怎么教就懂事。要不是它跟它亲爹合不来,舅舅说狗厂的孙老板都想把狗赖下来不还给他们了。

林美就蹲下抱着强强的脖子,让那些人走近看看它。有个二十多的男生跟踩地雷一样小心翼翼的靠近把手慢慢慢慢伸过来,“狗狗,强强,强强……”

强强低头闻闻他的手,不理。他就再壮着胆子再凑近一点点摸摸它的脖子,摸的时候跟摸美女似的双眼放光大喘气。

然后竟然跟着林美他们走了半条街才跑回去找他的朋友们,远远的林美还能听到他说:“我操!等我自己住了,哥一定也要养一条这种狗!太TM帅了!”

带强强出去一趟,实在是光荣啊。林妈妈也说:“我自己出去没人认识我,带它出去都认识它了,喊强强,周围也有别的遛狗的还跟我说话。可不少人喜欢它。还有人提醒我说小心有偷狗的。我说不会,强强不是一般的狗。”

林美听林妈妈说才知道,狗厂为了保证强强这种狗的野性,会喂它们活食。强强现在扑鸡子一整套,“我去接它时,那狗厂的人还特意让我看,抓了只鸡扔过去,强强跟另外两只狗包围着那只鸡,一口就把脖子咬断了。然后那两只卧着,强强吃完后走开它们俩才去吃。”

林美听得心惊胆战,让妈妈无论如何也要把强强看好,尽量别引起它的凶性。不然它要真咬了人,就真是个小偷,估计它也要倒霉的。

林妈妈说:“我知道。平时出来遛都牵绳子,也就在咱们家附近遛,不去别的地方。”这狗都是他们家的一份子了,真叫人给抓走了,那才心疼呢。“而且那些人偷狗也不会找它这么凶的狗偷,偷的都是比较亲人的小狗。”

回家一天之后,林美又要回学校去了。这次没时间去姥姥家,陶涛已经去学校了,说这个学校比他原来的学校要好,至少教学楼是新的。

强强已经明白林美每次提书包就是要走,结果这次林美走之前怎么都找不到她刚才放到门口的书包了,林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憋笑,给她指指她的卧室。林美进去才发现强强趴在床边挡着床下,她蹲下一看就发现她的书包被它给顶到床底下去了。

林妈妈这才哈哈笑起来,说:“刚才我就看你蹲下穿鞋,它就过去叼着你的书包一路小跑啊跑进你屋里去了,你穿完鞋一转头就看不到书包了。”那样子真是有意思极了。

林美无奈的看着林妈妈,当时她还以为她记错了,没有把书包提过来,还去客厅找。

强强死死趴在地上不动,林妈妈哄它:“强强,姐姐要走了。”没用,最后是两人把它给拖开才把书包够出来。

强强长长的哼了一声,委屈巴巴的趴下了,下巴搁在前爪上,还长出一口气。

林美蹲下来又抱着它哄了半天才出门。

回到学校后,跟周罄交流了一下彼此的宠物已经成他们的日常了。周罄曾经抱着她的兔子照了张照片拿给林美看,想像中娇小可爱的小白兔根本不存在,那只名叫雪子的肉兔卧在周罄怀里时她两只手都抱不住,必须放到腿上才能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