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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疯批宿主又在崩剧情了(56)

作者: 爱干饭的团子 阅读记录

停在十四层的神警们连忙驻足,迅速顿身逃跑,才不至于被伤及。

眼看着自己费力设计和建造的警局被毁,警长一颗心被撕裂一般的疼。

他暗暗咬牙:

司矜,既然你这么不识好歹,就别怪我强控剧情虐你了!

… …

司矜回到寝宫,脑子里满满的都是“临渊”二字。

洛临渊,顾临渊……

天君!

如果这两世的老攻都是天君的话,那自己上一世打入他心脏里的魂力,是起不了任何控制作用的。

因为在天界,任何天神的魂力,都无法达到控制天君的地步。

难道这一世……老攻是自己找到他的!

念及此,司矜心里的疑惑缓缓压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禁忌又背德的愉悦。

说什么下凡历情劫,还不是对他早有预谋。

正念着,外面林公公着急忙慌的冲进来禀报:

“陛下!顾将军从北疆回来了!”

司矜转眸,眼角眉梢染上些欣喜。

当即出门,越过冬末的残雪,快步奔向那对他蓄谋已久的救赎。

一下子,便扑到了一身戎装的小叔叔身上。

笑意甜美,“叔叔,要过年了,与我一同守岁吧。”

“如何守呢?”将军笑意清浅:

“与陛下共赴云雨,期待黎明吗?”

司矜心下不由得一苏:

“多日不见,叔叔倒是会调情了。

不过朕觉得,在无人上朝的议政殿,在那仅能允许一人坐在另一人身上的金龙宝座上,更刺激。”

顾临渊:“……”

比不过比不过,一路上就想了那么一句调情的话,还被矜矜碾压了。

… …

岁月静好,时光飞逝。

这些年,小幺拿着积分去升级。

帝王便和他的将军一起,去了很多地方。

在鲁地的温泉池,在江南的花海。

在西湖的游船,在燕地的暖阁。

将军无数次的欺君罔上。

逼着他的君王含泪祈饶。

护国将军顾临渊,一辈子未曾娶妻,也无名分。

但是,许多年后,逝世时,帝王亲自宣布将他葬在皇陵。

所有朝臣都没想到,将军逝世的第二日,那雷厉风行的君王便从宗亲中过继了一个最有能力的小王爷。

封为新君。

而太上皇郁司矜,在新君的登基大典过后,便于太极殿服毒自尽。

新君感念二人情深,便将帝王与将军合葬至皇陵,受万世朝拜。

… …

司矜的魂魄离体没多久,小幺就找了过来。

这次,最弱小系统升级成了一只小金毛。

虽然还是巴掌大,但是耷拉着耳朵,萌萌的吐着舌头:

【大人大人,我这次可爱吗?】

司矜淡淡扫了了一眼,满不在乎的说:

我对小的东西没什么感觉,你什么时候能升级成一只老虎,一爪子能拍死好几个天神那种?

小幺:【……】

大人这是什么奇怪的爱好?

算了不管了。

它继续问:【我们要去下个位面吗?】

去。司矜应的毫不犹豫。

眸中闪着兴奋的光。

既然天君对他这般真心,那下个位面,他可要好好玩玩。

看看是不是不管他做什么,这新任的小天君,都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他。

【位面即将开启……】

第094章 女装后,我成了万人迷1

家里的老人常说,旧时的沪城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十里洋场烟花地,不见当年裴司矜。

… …

夜色微凉。

人烟稀少的桃花园后院,不时传出几声凄惨的尖叫。

五个黑衣保镖个个手持皮鞭,一鞭鞭的抽在地上一个清瘦的“少女”身上。

同时,骂骂咧咧的说着:

“去NM的小娘炮,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你不过是个在戏园子里打杂的废物,也配惦记咱们周小少爷?”

“就是,咱们周小少爷都说了,他不喜欢男人,你就算穿成这样也没用!别把自己弄的男不男女不女的,看着真他么倒胃口。”

“裴司矜,你说你是蠢,还是蠢啊?

你要是好好在这桃花园里给各位看戏的爷端个茶递个水,也不至于招来这杀身之祸。

可是呢?你非得穿着旗袍,别别扭扭的端着壶茶,把咱们周小少爷新看上的名角儿烫了。

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可别怪兄弟们啊!”

紧说着,几鞭子再次落下去。

清瘦的少年断了气,死不瞑目的扣紧了手中的一方丝帕。

司矜一穿过来,就顺着原主来不及闭上的眼睛,看见了这条帕子。

小幺迅速将原主的记忆传过来。

这条帕子,正是这几个保镖口中的周小少爷,沪城商会会长的小儿子,周兴邦送给原主的。

原主年少时就被烟鬼父亲卖到了桃花园。

桃花园是沪城有名的戏园子。

因为第一任班主以一曲《桃花扇》震惊全国。

故而,得名桃花园。

原主在这里,日日除了练气开嗓,还要擦桌扫地,端茶倒水。

万恶的资本家拼命压榨着他小小的身躯,想要榨干他的所有剩余价值。

但是,他熬了十几年,也算熬出了头。

十九岁时,原主扮成花旦,再演《桃花扇》中的女主角李香君。

因为身姿曼妙,嗓音柔美,一时红极大江南北。

许多人慕名而来,便是为了听他唱一嗓子,也包括风流公子,周兴邦。

周兴邦看上了昆曲扮相的原主,便日日留恋桃花园百般讨好,甚至送了他定情手帕作为信物。

但却在知道他是男人之后,吐了个昏天黑地,断然不信这是他看见的名角儿。

于是,周兴邦开始带着保镖日日围着戏园子,逼老板交出真正的“李香君”。

桃花园的老板迫于压力,便只好找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青眠柳,上台表演。

只张口,不开嗓,让原主在台后唱双簧。

这下,周兴邦满意了。

日日抱着青眠柳昏天黑地,对桃花园,更是一掷千金。

戏园老板见识到了做这事儿的好处,便越发压榨原主,恐吓他一定要捧着青眠柳。

不然就把他赶出桃花园。

原主天性懦弱,不敢反抗,又因为青眠柳宣传自己的被周兴邦拒绝的事迹,成了全园人的笑柄。

但是,周兴邦是原主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不想轻易放弃,竟不惜为了讨周兴邦的欢心开始穿女装。

就在刚才,周兴邦抱着青眠柳听戏时,原主穿着旗袍去给周兴邦倒茶,不小心溅出了一滴茶水,烫到了青眠柳的小拇指。

女人一哭,周兴邦心疼的不得了。

立刻让人将原主拖下去鞭打致死。

司矜很快将这段记忆浏览完,蹙眉总结出一个道理——

舔狗不得好死。

他撑着身子站起来,冷目扫过周边围着的五个保镖,似乎在琢磨什么有趣的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