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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34)

作者: 小涵仙 阅读记录

沈常乐:.............

上一章:红色珍珠是某个地方的小珠珠。口口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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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浅浅算个双更,下一更在星期五晚上十点!!星期四没有了,因为星期五上夹子!

第16章 孤男寡女

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可惜你有夜盲症,不然你就能开我车回去了。”反正车库里那么多车,也不差一台。

沈常乐想到了什么,又说:“这样,过两天我给你挑一台车吧。平时你去哪也方便。”

听到夜盲症后,路听野怔了下。他随口一说,她居然记得。

“你喜欢什么样的?大G还是卡宴?跑车不行,空间小了买菜不方便。”

沈常乐还在那叨叨,提起给路听野挑台车,她来兴趣了,她车库里太多不开的车了,赶紧的,赶紧弄出去一台,好给新车腾地方。

路听野听着她难得这么絮叨,眼里带着笑意,就这样看着她,说了句没头没尾的:“可惜了,我没有爹妈,也没有兄弟姐妹。”

沈常乐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里。

他是孤儿?好可怜。太可怜了。若是他提出想开她的布加迪,她都会答应借他玩几天。

她脑补出好多可怜凄惨的画面,鼻子跟着泛酸,紧接着,就听见路听野继续语气轻佻:“不然我就可以把他们都介绍过来,给公主打工。包三餐,住市中心大平层,还配大G保时捷,工资又高,工作又闲,做梦都不敢做这么豪的。”

“..........”

沈常乐:“你搁这演寄生虫啊!”

“寄生虫是什么?”路听野笑。

“就一部电影,你回去看就知道了。”沈常乐转念想到什么,别真在她工作室演寄生虫?她抬手指他,语气很横:“我告诉你路听野,你别趁着我不住工作室,就带些不三不四的人过去。那可是我的地盘,你要是被我发现带别的女人,不,男人更不行,你就--”

路听野打断她的话,替她说完:“我就自宫谢罪总可以了。”

“?”

沈常乐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他这人的思维太跳跃了,她跟不上。

“.......算了算了.....我懒得管你,我回了。”沈常乐脑子晕乎乎的,满脑子都是路听野挥刀自宫的画面,眼神很没出息地往他那儿瞟了下,他虽然体型修长劲瘦,但细细看骨骼貌似挺粗的,也不知道大不.......

沈常乐猛地收回脱缰的思绪,昏黄的路灯藏住她红红的脸,她飞快转身往回走,忘记了自己脚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抬脚就踩了上去。

好巧不巧,刚好踩在唯一的一处白色拼蓝色的刺绣logo部分。

路听野就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说话。沈常乐被他盯得害臊至极,总感觉自己偷看他那被他抓到了,话语急急而出:“.....看什么看啊,赔你就是!”

路听野笑了声,弯腰把外套拎起来,都不拍灰,直接穿上,“不用赔。这衣服沾了仙气,我到时候缺钱了就挂二手网站,翻十倍价都有人抢着要。”

“.........”

“唉,你这嘴真的好烦,赶紧的滚。”

沈常乐低低撂下一句,脚步越走越快,仿佛身后有野兽在追着她跑,可还是维持着最后的体面,没有开跑。

进门,关门,抬手把门栓锁上。

“喂,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叫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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