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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穿成炮灰(67)

作者: 公子醉无忧 阅读记录

陆砚:“……”

陆砚思量了一会儿,委婉问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或许你记错了,你对他根本没有所谓的救命之恩,而是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所以他才会报复你女儿?”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肯定地摇摇头,“吾不识他。”

陆砚:“……”

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有恩将仇报???

***

山林之中,不知名的野鸟在嘎嘎直叫唤,在黑夜之中显得异常阴森可怖。

山洞里,濒死之人手指微微动了动。

当陆砚睁开双眼,身上剧痛得厉害,他看了下四周,被原身所救下的年轻男子已然不知所踪,竟连他救命恩人的尸首都放任不管,任其暴尸荒野,供鸟兽啃食。

陆砚感受了一下功力尽失寸断的筋脉,还有五腹六脏传来的剧痛,当即从怀里掏出一枚治疗内伤的药丸服下,又找出外伤药撒在伤口上。

这具身体已然破败不堪,即便他有合适这个世界的功法也暂时不能修炼,只能暂时养好身体再谈其他。

陆砚将没有贸然移动自己的身体,免得让伤势加重。好在此时刚入秋,没有冬日的严寒,也免除因为炎热让伤口发炎带来的麻烦。

让陆砚感到有所转机的是,这个世界处于灵气末法时代,武功也正是由修仙功法演练而成,虽然空气中的灵气很是稀薄,但至少聊胜于无。

饿了陆砚从石缝里寻些蚂蚁幼虫充饥,渴了就饮些叶片上的甘露解渴,好在经过半月之余,他的丹田之处终于聚集了一颗犹如黄豆大小的灵气,这些灵气均是被他慢慢炼化成与自身火性属性相同的灵气。

陆砚是创世神,世间万物本就对他有所依赖,若是还有修仙之人所在,定能察觉此方的灵气正在缓慢地往这一处聚集。

他天资并不愚钝,慧性极佳,在经过几周天的灵气疏通疗养,他寸断的筋脉已经逐渐连接起来,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具身体便能恢复如常,甚至还比往日更佳。

如今的陆砚已经到炼气一初阶修为,尚能能走动,就是还不能过度使用灵力,以及长途跋涉而已。

这日陆砚在采集草药时,突然不远处传来一阵猛兽的咆哮和嘶吼声,人声嘈杂,有惊慌失措的惨叫声,有大呼撤退的逃跑声。

世间并非所有人都懂知恩图报,有原身的例子在前,加上陆砚身体尚未完全修复,不欲多管,却见一个年轻打扮的公子哥模样的男子,跌跌撞撞往陆砚这边跑来。

公子哥似乎这才看到陆砚,也看到了他拄着简易拐杖的手,连忙对他摇了摇手,示意让他快跑,自己转身朝相反方向跑去。

此子倒是有几分人性,陆砚如此想到。

就在此时,追击公子哥的猛兽看到了陆砚的存在,它在原地踌躇了一会儿,许是抵挡不住诱惑,猛然往陆砚扑去。

公子哥大骇,拿着刀二话不说返回头,欲螳臂当车阻挡野兽,就在猛兽獠牙落下的时候,一团火红带着燎人热意,莫约孩童大小的火球凭空生出,落入猛兽嘴里。

猛兽冷不丁吞下一团火球,发出惊天嘶吼嚎叫,随后很快就悄无声息,整个身体由内而外焚烧成一堆灰烬。

皮毛的焦味和肉香弥漫在山间,一阵山风吹过,公子哥这才反应过来,下跪大呼:“谢过仙长!”

公子哥心中庆幸无比,还好他方才并没有祸水东引,否则此刻化成灰烬的不是猛兽,而是他自己!

别管为什么一个神仙为什么孤身一人,还拄杖在林间,也别管为什么神仙为什么会穿得破破烂烂的一身,总之知道对方惹不起就够了,其他不该管的全都别管。

公子哥识时务极了,他乖巧地跪在地上,努力展现自己人畜无害,唯恐被这位神通广大的神仙发怒。

陆砚:“……”

行叭,叫他神仙也没错。不论是他本尊,还是他这具身体正在往求仙问道的道路上走,总之也没差就是了。

“吾乃滕王阁阁主郑轩……”话未说完,公子哥顿了顿,有些狐疑,试探问道:“恕在下唐突,仙长好像一位江湖人士……”

刚才公子哥没敢直视陆砚,如今心下稍安时偷偷看了一眼,才发现陆砚跟他所曾见闻的人有几分相像,但又比记忆中的年轻上十岁。

滕王阁是江湖的情报组织,做为滕王阁阁主的儿子,眼熟江湖各派组织首领也是理所当然。

让他不太敢确定的是陆砚的年轻,因为据他所知云剑山庄庄主陆砚,如今已有三十二岁,有着一位豆蔻年华的女儿,而此人除了年龄之外,和那位云剑山庄庄主长得是一模一样!

难道说,这位男子是云剑山庄庄主的私生子不成?嘶——也不对啊,看他年纪才莫约二十出头,云剑山庄庄主再早知人事,也不至于十来岁就弄出了个非婚子……

再者,听闻云剑山庄庄主对其已故夫人最是痴情,自其夫人亡故后一生未娶,怎么也不可能是那般徒有其名之辈。

莫非,此人是云剑山庄庄主的血缘亲人?若真是血缘亲人,可那神仙法力又如何做解释?

陆砚并不奇怪会被人认出,毕竟云剑山庄好歹也是江湖一大势力,能被人认出也不是什么多奇怪的事。

“如你所见,吾乃云剑山庄庄主陆砚是矣。”陆砚点头承认自己的身份。

听闻陆砚这话,郑轩心里跟藏了一只跳蚤似的,上下痒得发慌,但他也倒乖觉,知道陆砚应是有什么奇遇,做为外人,且对于他来说还是救命恩人,不论于公还是于私,他都没有理由打探别人的隐私,因为这样会冒犯别人,非常没有礼束。

知道陆砚是云剑山庄庄主,不是神仙后,郑轩这才将心放下。他跟陆砚道过谢,并允诺他会重谢,欠陆砚一个天大人情后,去查看他的随行伤员。

郑轩带来的十位随从,如今重伤两位,轻伤三位,不得已他只能暂时在原地扎营。

“陆恩公,山间多凶险,郑某可否请您同行?”某日,当随行人员伤处养的差不多时,郑轩向陆砚发出组队邀请。

陆砚对郑轩这个年轻人愈加欣赏。

山林凶险,害怕猛兽,请求陆砚同行保驾护航是其一,郑轩也看到陆砚行动不便,借着请求的邀请,没有让陆砚感到下不了台阶这是其二。

总结以上,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为人纯善,又不缺智商和情商,极为懂得把握分寸,知进退的人。相较于原身救的那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来说,可谓是骑着千里马也赶不上趟的极好品质。

陆砚也没有拿乔,毕竟他养伤的时日,转眼已经过去大半个月,距离原剧情白眼狼娶他女儿的日子,就在下个月初。时日无多,容不得他再耽误。

得到陆砚同意,郑轩很是开心。虽然他知道陆砚的奇遇,将会引起江湖巨大风波,也会引起无数江湖势力与朝廷势力的窥觎,甚至极大可能还会改写时局,但对于他是被陆砚所救的这点来说,滕王阁必定会站在云剑山庄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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