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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潮儿(4)

左右卓明轩一口就能吃下去,前几年却被炒到三线城市一套房的价位,深水食肉鱼,不输沈念君那几条破锦鲤。

为了表示自己对鱼有研究,想到这里忍不住说:“说起来鱼,我还是比较喜欢法国银鳕鱼,出产于南极州的深海里,是一种小鳞犬牙南极鱼,堪称餐桌上的营养贵族。”

沈念君目光淡淡看过来,默了两秒。

不知怎么就从养鱼扯到吃鱼上。

她本来不想搭腔的。

不过见他这么努力找话题,不回应实在不礼貌,绞尽脑汁,才想起来两句客套话:“是嘛,我没吃过,听起来应该不错。”

在社交能力上,卓明轩自诩不赖,可在沈念君面前,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痒。

卓明轩沉吟两秒,捏着领角清了清嗓子,不再继续自讨没趣,自觉闭了嘴。

君子仙养在怡景溪园,卓翼名下的一栋私人别墅,市郊,工作不便,他平常嫌少过去。

卓明轩想着,他都亲自打电话了,卓翼就算再不方便,也应该亲自开车回来一趟接待他们。

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给他面子,也要给未来侄媳妇一个面子。

谁知卓翼谁的面子都没给,只是打了一通电话,通知了这边负责琐事的老张,等卓明轩这边带着沈念君到了怡景溪园,老张站在门口翘首以盼。

一下车,老张礼数很周全。

卓明轩把车钥匙递过去,掀起来眼皮子问:“我小叔呢?”

老张满脸慈笑,“他工作忙,您又不是不知道……”

卓明轩眉宇皱了皱,紧接着就听老张说:“已经让厨房准备好了茶饮点心,晚上在这里用饭?”

卓明轩摆摆手,只说要去花房客厅。

老张视线往沈念君身上扫,不认识沈念君,一时就想歪了。

走到花房客厅,园拱形玻璃隐约看见里面,一张黑色茶几,两组浅砖红色皮质沙发,复古花纹的浅灰地毯,还有一方木质办公桌。

对面玄青色的矮桌上,还放了一展白色台灯,简约老旧的款式。

沈念君打量一圈,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室内温度有些高,这才把外套脱下来,搭在沙发上。

抬头瞧见鱼缸里的红薄荷神仙,栖息于陡峭临海礁石之极深水地带,洞穴与碎石区域,因为极难捕捉,所以价格被炒的比较贵。

也难怪卓明轩说是喜欢深潜的国外朋友送的,大概自己有幸捕捞到两条,有求于卓翼的时候,忍痛割爱拿出来攀了交情。

*

深夜,怡景溪园。

车灯划破安静的漆黑夜幕。

私家车缓缓驶入车库,黑色皮鞋落在平整干净,一尘不染的地面上。

老张紧随其后,跟在身姿高挑修长的背影后面,一边走一边汇报——

“小少爷下午三点多走的,没在这里吃晚饭。”

“也没进门,在花房待了半天。”

卓翼面无表情听着,步速不减,抬起来手腕摘掉手表。

直到老张说:“还带了个模样清秀的姑娘,我寻思着,小少爷平常也不喜欢这种风格……”

'

卓翼这才顿了顿步子,回头扫他。

“他没跟你说,这姑娘姓沈?”

不需要多说,只一个“沈”字,老张立马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沈家的姑娘,除了他未婚妻沈念君还能是谁。

卓翼今晚喝了酒,身上略带浅薄酒气。

进门把斜纹刺绣的领带抽下来,白色衬衫略微褶皱,脸庞略带懒倦。

靠在沙发上昏沉之际,面前多了一碗醒酒汤。

散发着清香气味,仰首瞧见刘姨,卓翼手臂往沙发上一搭,支着额头揉捏眉骨。

刘姨关切他,“喝了酒?又头痛了?”

卓翼低缓地“嗯”了一句。

刘姨笑着把醒酒汤放下,想到什么,多了句嘴:“这么晚,怎么回怡景溪园了?明天不用去公司?”

卓翼看向她,语气有几分漫不经心,“我怕卓明轩来这边,给我惹什么乱子。”

刘姨就笑了,“他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家拆了?”

卓翼不咸不淡瞥她一眼,沉默数秒没再说什么。

看了看醒酒汤,抬手端起来抿唇而尽。

刘姨做醒酒汤很有一套,入口清爽,丝丝酸甜味,还带着橙香。

卓翼喝了醒酒汤刚起身,刘姨突然叫住他,“等一下。”

清俊挺拔的身影顿了顿,卓翼转身,停下脚步。

见她从兜里摸出什么,递过来。

“傍晚收拾卫生,在花房捡到的。”

极简吸顶灯散发着暖光,卓翼借着光线看清,是一枚小巧精致的,金管小细根口红。

刘姨猜测:“应该是小少爷他们下午在花房喝咖啡,不小心落下的,您有段时间没回来,这里除了他带女孩子来过,也没有女人踏足,我平常更不用这些东西。”

卓翼微微垂首,墨黑的瞳色染上一丝复杂,喉结滚动一番,他才接了,眉眼之间有些不耐烦。

“我就知道,他会给我添乱子。”

刘姨却说:“这个颜色挺好看,水水润润的,就适合妙龄的女孩子。”

卓翼握住扶手栏杆,闻言扫她一眼。

作者有话说:

二非:50个红包呀,喜欢记得收藏呀。

每天下午6:00更新

第4章

晚上沈念君坐在梳妆镜前,垂眸护理双手,护理完手腕,又在膝盖手肘各处容易色素沉积的地方,涂了特制的美白霜。

卓明轩发消息:【今天带你折腾了半天,累不累?】

沈念君回:【还行。】

卓明轩继续说:【我小叔那两条鱼好看吧?你喜欢的话,我给他说一声,过两天就给你送过去。】

卓明轩为了讨好她,还真是卖力,就连小叔都搬出来营业。

沈念君皱了皱眉,【这样不好吧。】

卓明轩慷慨表示:【小意思。】

沈念君没太放心上,掀开被子准备上床睡觉。

突然看到大衣搭在床尾,于是趿拉着拖鞋拾起来大衣准备挂上。

突然想起来兜里还有东西,以前每次出门懒得拿包,就会把小东西当兜里,下次需要的时候,翻箱倒柜都找不到。

所以这次留了个心眼。

谁知还是发现口红丢了,本来就放在大衣口袋内,口袋浅,又是个斜口的款式。

思来想去,十有八九是上车下车的时候,从兜里顺了出去。

这支倒也不是什么限量版的稀罕唇色,不过价钱却贵了去了,几个月前陈穗送她的,说起来陈穗,沈念君已经有日子没见她了。

几个月前突然跑到沈念君这里,拉她入股,说现如今彩妆没什么新意,她准备搞一个古法纯植物的胭脂口红,品牌定位在时下妙龄姑娘,把品牌广告打响,占领市场。

经营理念说得头头是道,还煞有介事给沈念君发了一个初期的融资方案,从沈念君这里忽悠了不少的零花钱去。

沈念君体质不好,人又懒,只经营了一家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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