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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京城都在逼我们成婚(99)

说完,她又好奇地问她,“程娘子很早就进了明春堂?”

程娘子点头,“两年前堂主刚到建康,我被知州的人到处通缉,无处可去,躲在暗巷子,正翻着别人丢下的剩菜剩饭,是堂主给了我一个干净的馒头。”

后来她才知道,那一个馒头,也是他一顿的口粮。

芸娘已经脱完了衣裳,将发丝挽起来,束在头上,全身上下无一处遮挡,拿瓢搅动了一下桶里的水,开始往身子淋,意外地问,“程娘子犯了事?”

“一商户看上了我,给了我父母十两银子,将我买了下来,成亲那日,我见对方一头梨花,年入花甲,能做我祖父了,一气之下,我将人给杀了。”

从此她变成了一个背负着命案的寡妇。

芸娘愣了一下。

比起她这样的经历,自己的现状,已经幸运了很多,芸娘怕戳她伤痛,没再问了。

程娘子倒是自己主动说了起来,“夫人不知,明春堂百来号壮士好汉,哪个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若非堂主给咱们一条生路,在这官不官,民不民,恶霸欺人的世道,咱们早就横尸荒野了。”

世人都说堂主是恶魔,对于那些个贪官污吏来说,确实是恶魔,可对于他们这样落难的百姓而言,胜过佛陀。

明春堂的兄弟们,包括她,这辈子都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

芸娘听得仔细,擦在身上的布巾顿了顿。

她知道他很好,但没料到,他不仅救下了朝廷那些被陷害的忠臣,还拯救了无数黎民百姓。

他才二十二,能做到如此地步,必定比旁人付出了百倍的精力,这些年来,他怕是没有歇息片刻。

她起昨夜他昨夜给自己吹的笛声,一股热流回荡在胸口,她愈发对他心疼了起来,她暗里下定决心,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去保护他,不让他再受苦受累。

芸娘洗漱完,换上了程娘子的衣裳。

她出生在世家,从未短缺过吃穿,这样的粗布头一回穿,反倒将她一身细皮嫩肉衬了出来。

似乎也觉得新鲜,她正低头打探,裴安从外进来,目光落在她身上,上下一扫,暗自揣测,这皮囊确实有招蜂引蝶的资本。

芸娘听到动静抬起头,裴安也早换好了衣裳。

同样一身粗布,连头顶上的玉冠都换成了布条,活脱脱的一位清苦玉面少年,芸娘没见过他这样的装扮,再瞅瞅自个儿,雀跃地道,“郎君,咱们真像一对土匪。”

裴安:......

她这样的形容还挺别致,怕是还没从昨儿的梦里醒过来,“收拾好了吗,趁太阳不大,咱们早些出发。”

昨日离开队伍时,两人什么也没带,一匹马,外加一个水袋,连这身衣裳还是讨来的,没什么可收拾。

早食一过,明春堂的人打道回府,裴安则带着芸娘,骑马赶往渡口。

御史台的队伍,还在沿着管道往前,青玉一天一夜没见到主子,一颗心悬吊着放不下,问了几次童义,每回童义都是一句,“有主子在,不用怕。”

问多了,也不耐烦,“主子陪着夫人呢,你还怕她丢了不成。”

青玉不太信,“可不好说,姑爷那样的人,怎可能安全。”

这话童义不爱听了,“你觉得你家主子,就安全了?”都长成那样,谁也别说谁好不。

青玉一噎,断然不是个服输的主儿,“明知道自己不安全,好端端的为何就不跟着队伍走?至少这儿人多,歹人见了,也不敢来......”

话音刚落,身后突然响起了一阵地动山摇的马蹄声。

青玉回头,一群黑衣人手提长刀,在太阳底下泛出刺眼的光芒,直奔着队伍而来。

她忙住了嘴,脸色发白地将脑袋缩回了马车内,“童义大哥......”

童义也懒得去言语嘲讽她了,“害怕就躲着别.....”

“你有多余的刀吗,给我一把呗。”

童义:.....

同队伍相比,裴安和芸娘这边清净得多,一匹马托着两人一面赶路,一面赏景,下午便到了附近的渡口。

此处离泸州不远,渡口的船只大多都是商船,只为给这一片区卸货,没什么客船。

两人一到,便有明春堂的人上前接应。

都是货船,船舱不如客船的讲究,空间并不大,但收拾得挺好的,临江开了一扇窗户,一推开,河面上的风便灌了进来。

长这么大,芸娘从未坐过这样远航的船只,唯有在儿时元夕,母亲带她到临安河上,坐了一回花船。

花船很大,平平稳稳地在江面游一圈,完全感觉不到自己在水面上,哪里如当下这般滔滔江河,滚滚奔腾过瘾。

她一进屋子,如同笼子里的小鸟儿刚飞出来的那阵,什么都新鲜,四周打探,也不怕自己没见识被他笑话,东摸摸西碰碰,瞧完了,推开窗户,探出半个身子去吹河风。

风夹着水浪,扑在面上,潮湿又清爽。

船只慢慢地驶向了江河中心,她望向远处的河岸,兴致高涨地念了一声,“青山隐隐水迢迢,四季盛夏好时节。”

一首诗被她改了下半句,倒再也不抱怨天热了,趴在窗户边上,迟迟不肯回头。

船上的人送了一些甜瓜来,裴安接过碟盘拉上门,立在她身后,添了一句,“要不再配上些瓜果,更恣意?”

“郎君说得对。”她也没客气,转身伸手,打算从他碟子里捻一块过来,裴安胳膊往后一挪,却不给她,而是将手里的一块,递到了她嘴边,“张嘴。”

他来喂她,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郎君先吃。”

他趁她开口的功夫,塞进了她的小嘴里,红彤彤地殷桃小口,陡然被塞进一块食指长的瓜条,缩也缩不进嘴里,咬也不是,不咬也不是。

她忙用手去帮忙,手还未抬起来,他突然凑过来,对准留在她嘴外的一截,含住一咬,“咔擦”一声,她瞪着眼珠子望着离她只有一指距离的深邃眼睛,心口一跳,脑子里全乱了。

他倒似乎没觉得半点不妥,咬进嘴里后,直起身来,尝了一下味道,偏头给了她一抹微笑,“还挺甜。”

成亲后,两人之间的亲密,大多都是在那事上,平日里他一副正经模样,路上共乘一辆马车,也没见他生出什么色心来。

但自从在知州,白日里来了那么一回之后,她发觉,他对她愈发地不见外了起来。

这样的感觉,她并不排斥,甚至还有些窃喜。

比起最初的生分,相处了这么些日子,两人对彼此确实越来越熟悉,也随意了很多,像这般寻常夫妻间的情趣,带了撩拨的意味,却又透出了蜜里调油的味道。

她红着脸,将剩下了的一截咬进嘴里,含含糊糊地点了头,“嗯。”

这一趟,他本就是为躲清净,陪她游玩,没什么要事,一直呆在房内没有出去,风景赏久了,总会疲惫。

船只已进入了江河内,河道宽阔无边,看不到岸边,了无人烟,也没什么趣味,他见她打起了哈欠,体贴地劝她去床上躺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