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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快穿世界反内卷(325)

所以,她穿越来了之后要跑,直接趁着给林小俊送饭的时候,从镇上逃走就可以了。

只不过逃走的路上要极度小心,毕竟一个没有身份证明,也没有一毛钱的女孩子,能跑到哪里去?

连车费都没有。

而且就算报警,警察也是将她送回亲生父母们身边,那还跑个屁啊。

林诺将捡好的柴捆起来放到一边,然后在山林间探索,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林诺找了许久,终于眼前一亮。

蓖麻。

一种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草本植物。

蓖麻有很多用处,它的叶子能消肿拔毒,止痒,根部可以祛风活血,止痛镇静。

但是蓖麻籽却是一种天然的有毒物质。

少量中毒后会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而经过提存后的□□,0.2毫克就可以致人死亡。

现在当然是没有提取的条件,但是每天吃一点,天天腹泻也会脱水而死啊。

林诺将蓖麻籽小心翼翼的剥出来,然后放进了口袋里,继续去寻找新的蓖麻。

一直搞到太阳快要下山,林诺这才背着捡好的柴下山。

不得不说,原身看着瘦小,力气是真大,她背着这么大一捆柴,下山这么长一截路,愣是一点气都不喘。

下山后,林大力正坐在小电视机前看电视剧。

这是这个家里唯一的一个家电,还是别人淘汰不要他捡回来的。

林大力抽着最廉价的香烟,对林诺视而不见。

视而不见挺好的。

这是原身以前最希望的状态。

不然,林大力就会直接大嘴巴子抽过来。

林诺进厨房做饭。

她将水放进锅里,坐在灶台旁边,用铁钎子到身后夹起一把干的秸秆,点燃,塞进了灶台里。

趁着烧水的这段时间,林诺捡起地上的塑料袋,套在手上将蓖麻籽的外皮剥掉,然后放在碗里备用。

等水烧开后,林诺将面条下了进去,又拿出两根黄瓜,做了一个拍黄瓜。

蓖麻籽对温度要求极高,高温非常容易损害其毒素。

这也是为什么炒过的蓖麻籽就可以吃的原因。

拍黄瓜做好,林诺将蓖麻籽磨成泥放了进去,在拍黄瓜上加了很多酱油醋和蒜泥掩盖它的味道。

过了一会儿,林小俊坐邻居的电动车回来了。

林诺将煮好的面条和拍黄瓜端上去,然后默默的回了厨房。

在这个家,只有男人才能上桌吃饭。

原身要是想吃,那就等林大力和林小俊吃完了再吃。

又是没肉的一顿。

林小俊看着桌子上的白水面和拍黄瓜就来气。

他不想吃。

镇上的小学,其他人都有鸡蛋,大鸡腿吃,就他什么都没有。

林小俊将筷子一摔,“不吃了,我要吃肉。”

“吃吃吃,吃你个龟儿子。”

林大力用力的一拍桌子,摆出一副不容反驳的样子,“有的吃就不错了,你还想吃肉,反了你了!”

“我不管,我要吃肉。”

林小姐不服气,大声叫。

林大力一巴掌抽过去,“你老子我就这个本事,家里没钱买肉,想吃肉,可以啊,把你腿砍了拿来下酒。”

林小俊呜呜呜的哭,“不就一个鸡腿吗?你不是说等姐姐结婚了,拿了彩礼钱,到时候想吃多少吃多少吗?我现在只是要提前吃一个鸡腿,你就打我,呜呜呜……我讨厌你了……”

“别叫了。”

“我不,我要吃鸡腿。”

“老子让你别叫了!”

林大力把桌子拍得砰砰想。

林小俊一边抽泣一边看着他,还是委屈的念叨着,“大鸡腿。”

“等拿到你姐彩礼钱就给你买。”

林小俊眼看林大力已经就着面条吃了小半碗了,那黄瓜也吃了好多,再不吃真没了,只能哭唧唧的爬起来,坐下,开始吃饭。

林大力吃着吃着感觉今天的饭菜味道格外的好。

虽然还是只加了酱油盐的面条和简单的拍黄瓜,但就是好吃。

尤其是那拍黄瓜的蒜泥,味道真好。

他想着不由得多吃了一些。

林大力长年酗酒抽烟,不加节制,实际上味觉早退化了,吃什么都没滋没味,正常做的饭菜根本满足不了他退化的舌头,因此林诺多加了酱油和盐用来压制蓖麻籽苦味的菜反而刚好合他胃口。

林大力味觉退化,林小俊可是个正常人,那拍黄瓜咸得要死他自然就吃的少。

林大力感觉今天的拍黄瓜够味,又倒了二两酒,拿出了一碟花生米,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喝完酒,他躺破破烂烂也是捡来的沙发上睡下了。

林诺过来收拾碗筷,扫了一眼林大力。

真想拿把菜刀趁林大力喝醉躺着的时候对着脖子来一刀。

而且她刚经过上个世界医术熏陶,绝对能一刀封喉。

不过不行。

像这种重男轻女拐卖妇女买卖儿童的村子家里要是没个活着的成年男人,保准被人欺负死。

尤其她还是珍贵的女人。

说不定林大力一死,当天她就被村子里的人给强占了。

这间破屋也会被瓜分。

光是想想就来火。

林诺压着心里的火气。

林小俊没吃到肉,心里不高兴,看着林诺也来气。

他哼哼的对林诺说道:“爸说了,过几天就把你嫁出去,拿了彩礼给我买肉吃。”

“吃呗。”

林诺笑着说。

林小俊看着她脸上不以为意的笑容,心里更憋火了。

“爸说了,咱们村剩下的都是老光棍,老男人,你嫁过去也不会有好日子过。”

“哦。”

林诺冷淡的端着碗筷到外面去洗碗。

林小俊这种心态典型的自己不舒服也想让她不舒服。

她要是真表现得伤心,生气了,林小俊估摸着就舒坦了。

才不让他如意呢。

林诺洗着碗,林小俊又走了出来,“嫁个老光棍,你别以为是什么好事。”

“是吗?”

林诺一边洗碗一边反问,“咱村里好几年一个女婴都没有了,老光棍还能盼着个我,那你呢?你去田间地里挖媳妇?”

“哼。”

林小俊下巴往上一抬,“爸说了,我是男孩子,只要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就可以去拱城里的好白菜,城里的女人没有哥哥弟弟,一家就一个女的,到时候娶了城里人,她家的一切都是我的。”

“好主意。”

林诺点点头,顺着他说,也不跟他争辩。

万一闹起来,把林大力吵醒了,吃亏的还是她。

再说了,瞧把林小俊美的。

还考上大学,就凭咱村小一个英语老师都没有的水平,还是凭他林小俊门门三十几的分数?

还拱城里的白菜。

城里的姑娘也是父母宠着长大的,人家善良,但不代表人家傻好吗?

看林小俊现在的身高估算,就算成年了也不会超过一米六。

又矮又黑,长得还不好看,智商低,读书不行,一开口就是一股子封建腐朽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