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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月光吻桔梗(145)

作者: 璇枢星 阅读记录

他说:“阮愫,这次回到北城以后,等你一大学毕业,我们结婚吧。结完马上生孩子,我陪你一辈子到老,并且,就算将来我们老了,我也发誓,一定要比你后离开这个世界,这样才算陪你了一生一世,免得你天天怀疑自己。我今天要正式告诉你,我的乖宝是这世上最好的姑娘。”

阮愫听完,哭得更厉害了,她披着浓黑长发,头上戴着他的一顶绿毛线兜头帽子,模样乖得不得了,将一张纯欲参半的小脸蛋朝男人怀里蹭。

“呜呜呜,古皓白,不要骗我。”她总是很容易就被他感动得泪流。

“当然不骗你。”古皓白揽着纤细又敏感的姑娘笑。

“记得你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我永远做你的乖宝。”她声音跟神态都软糯糯的要求。

“如果不做到永远,我就剥你一层皮。”他笑得爽朗,把她兜进大衣怀里,像挼皮毛滑顺的宠物一样,微微用劲挼了几把。

“你弄得我好痒啊。”弄得她在他怀里放肆的笑,才停了手。

古皓白知道,其实阮愫的本性是这样的,单纯又美好。苏禹初他们那个急功急利的圈子,根本不适合她。

路过他们曾经相拥在一起的门口,想起阮愫,嘴角就会上扬的古皓白迈开长腿,走进屋里,准备再一次在这个上下两层的楼房里好好温习曾经跟阮愫经历的一切。

第一次带她来这里的时候,她是苏禹初的女朋友,她脚摔了,看完医生,不想回支教小学的宿舍去,他别无它法的将她带过来。

那一晚,他跟她分房睡,她睡楼下,他睡楼上。

好不容易等到他晚归,她说她的手机摔坏了,故意借他的手机,用他的手机发微信跟苏禹初分手。

那时候她才刚来到他身边,就想证明给他看,她跟苏禹初分手了。

现在再回头想想,她其实根本没打算跟苏禹初在一起,她的目标一直都是古皓白。

回到楼房里,古皓白想,这一次,回北城一定要好好拷问阮愫,到底是什么时候把他瞧上的,之前他也问了好几次,但是都被她搪塞了过去。

天色暗淡,华灯初上,厨房里有烟火。

“古队长,你回来了。晚餐马上好了。”俄丽娅正在屋里帮古皓白做离开前的晚餐。

边防派出所里今晚有同事要开车去北城出差,最近天气暖了,雪道融化,开车很安全,古皓白准备坐他们的车回北城。

“古队长,我帮你把你的行李都收拾好了。我去看看还有什么落下的。”趁古皓白吃晚餐的时候,俄丽娅又转到二楼的房间去做检查。

过了会儿,古皓白吃完牛肉面片,掏出手机,正要跟阮愫联系。

俄丽娅提着一个珐琅蓝的木质手提箱,类似女生们用来装首饰的那类妆匣,朝他走来。

箱子大概有一尺长,表面绘满花纹。

已经很旧了,四角裱框的金属雕花被磨损的很厉害。

俄丽娅将那个箱子递给古皓白,“你要不要看看这里面装的东西。”

“什么东西?”古皓白敛眉。

“这是阮小姐留下的,她好像是走的时候忘了,又或者是专门留给你的。”俄丽娅收拾房间,在二楼的床头柜抽屉里见到了。

古皓白打开了那个木盒子,入眼是琳琅满目的信。

全是手写的,一封又一封,用了不同的信封装,拆开来,里面也是不同的信纸,在不同的时间,不署名的,娟秀委婉的字迹来自同一个人。

大多是手抄的英文情诗。

很少有实质性的内容。

只有一封有实质性内容,也具上了姓名,写上了时间。

那是十七岁的古皓白离开东塘高中的前一个星期。

十五岁的阮愫在当时文具店里流行的淡蓝色韩风信纸上用黑色钢笔字写到:

【古皓白:

我是东塘高中高一五班的阮愫,每次你路过我的教室窗台,那个扯着嗓子,为你念情诗的女生就是我。

我总是在你路过的时候故意念得很大声,你明明听见了,可是你从来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了。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谢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

因为你,这世间不荒芜。

后来的我会念how old are you了。

听说你要回北城了,我也会考北城的大学。

到时候,如果再见面,你能认出我就好了。

我不会为你摘月亮,但是我会努力为了你,去有月光的地方。

期待我们的见面。

阮愫】

支着长腿坐在板凳上的古皓白捏了捏那张信纸,眉心跳了一下,又一下,然后再是剧烈的好几下。

信纸还残留了少女身上淡淡的香气。古皓白很熟悉。

因为长大的阮愫到现在身上还有那股奶味夹杂栀子的淡雅幽香。

曾经,听说他要离开学校,她鼓起勇气写了这封唯一署名的信,准备去他们班递给他,始终没能递出去。

那之后,他们在那个小县城里的联系就全部断开。

阮愫在古皓白走后,发狠学习,在学校里把课余休息时间都用来学习,放学后上各种补习班,走路都在捧着书本念英文。

为了纠正发音,她高中整整听了三年的VOA,CNN,后来高考,她做了那一年的浙省状元,去了北城上大学,却还是没有机会见到曾经她悄悄喜欢多年的少年,直到他来她的学校,接苏禹初下课。

理解完那封信的意思,古皓白吸了吸鼻子,眼神凝重,继续把木箱里存放的东西检阅。

里面有一个深蓝色的属于男生的运动护腕,上面有美国球星科比的亲笔签名,是古皓白的。

这个东西,他高中时喜欢戴在手腕上打篮球,后来不知被忘在哪里了,他深有印象,因为上面有他偶像的签名。

他那时候在美国上初中,为了见科比,独自坐了好久的车,去波士顿看NBA季后赛,好不容易才找世界顶级球星本人要到了签名。

回来还被纪菱云骂了,让年少的他不要一个人乱跑。

这是他最喜欢的护腕。

代表了他在美国生活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他刚跟纪菱云去美国生活,纪菱云去搞研究,他跟着过去上学。

这一天,阮愫也让古皓白体验了一次lost and found。

他最喜欢的护腕,原来丢在他最喜欢的人那里。

很多年了,他却全然不知,这个小玩意竟然一直是她最珍视的收藏。

在被俄丽娅递上这个小妆匣之前,古皓白曾随意的猜到了他们肯定上的是一个学校,阮愫跟他此前肯定有一些渊源,毕竟他一直很招女生喜欢。

以前的阮愫在他眼里,只是个迷恋大帅哥的小女生而已。他以为就算真的问起她什么时候喜欢他的,也就仅此而已。

直到他清楚的想起来为何她要在唯一具名的那封信里写,“我会念how old are you了。”

因为,他们最早遇见的那一次,十三岁的她,念的是“好大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