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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也(5)

作者: viburnum 阅读记录

我没问他为何落泪,我抱着他,亲他,跟他说,你的主,会原谅你的,他也许并不祝福两个男人的结合,但我是看过圣经的,没有哪一条,是禁止世人爱上对方的。

他摇头,反过来抱住我,然后说,我们之间的事,从发生开始,就与主无关了。

我想,他的主,一定不知道,也不会乐于知道,听见那句话的时候,我有多高兴。

总之,那一年,我们在一起了,带着不顾一切的疯狂,在一起了。我们那时没有考虑什么未来,就只是想着要在一起,想着对方的好,就如同所有第一次真的爱了的人们一样。

这种爱情是幼稚的,却比熔炉中的火焰更炽烈,它魔障似的燃烧,带着燎原之势,看似不可阻挡,然而当冷雨落下,最先被浇熄的,永远是烧得最烈的火舌。

母亲的过世,是一道霹雳,裂空而落,我的任性与他的懦弱,是紧随其后泼洒下来的雨水,浇醒了以为可以就此一生睡在熔炉里,直到被烧成同一颗宝石,永远永远凝结成一体的我们。

说起来,有点可笑,不是吗?

那时候我都三十七岁了,他也已经年过四十,人生走过一半,还是会冲昏了头脑,爱得激烈,亦分得决绝。

我认为他不愿为了我等三年守孝期满,是他的自私,他认为我竟然让他等三年守孝期满,是我的无情。我们就是在“自私”与“无情”中,放了手,狠了心,说了“再见”。

只能讲,盲目的爱情中的人,真的,真的,真的!容不下不完美。感情的坚不可摧,都是自以为,殊不知太过炽热的情感,早就烧软了内心的支撑,那些构架变得脆弱,承受不了现实的半点摇撼与撞击。

我们分开了,然后,是整整三年的沉淀。

从1935,到1938。

说良心话,我没敢期待缘分能重续。

更不曾想过它重续之后,就直到如今。

“我们在一起多少年了?”还记得不久前,家庭聚会结束后,他这样问我。

“……如果从33年开始算,三十七年了。”

“三十七年五个月又十二天。”边走,边说,他抬头看着暗下来的天。

“你心里有谱了还问我?”我有点“火大”,他则用那双深邃的眼看着我,用那与年龄无关的,西西里人的微笑,用那“该死的意大利风情”,让我的火气,烧不起来。

三十七年。

我不知道之后我们各自都还有多少岁月,但我相信,之后的岁月,我们还会一起走过。

经历过分分合合,被现实压迫过,欺凌过,在寂寞中沉淀过,蜕变过,我也好,他也罢,就这样焕然了,成长了。

我们变得能接受对方的缺点,能保护对方的弱点,会为彼此考虑,为未来考虑,会包容,会原谅,会相互扶持,冷静的,成熟的,守着这份感情,让下方支撑的骨架始终温热,一点点经受锻造和磨炼,不再被急火掏空了内在,不再外强中干,而是每一天都在增加着密度和韧性,最终变成真正坚不可摧的深厚根基。

我用三十七年感悟着爱人的相处之道,我想,他也一样。

六十岁的时候,他从公司的第一线退下来了。我也早就不再是谢先生的文员,我们在郊区买了房子,过上了真正意义上的清静日子。

房子不大,但是坚固质朴,就像现在的我们。

后院有一小片菜地,他种下番茄,我则在旁边不远处,栽下一株白丁香。他说,在他西西里岛的故家,院子里就是这样种着番茄的,我说,在我北京的故家,院子里也是这样种丁香的。我们在话音落下时一起笑出声来,而后像两个长不大的顽童似的,把手上的灰尘忙不迭蹭在对方脸颊。

而在四目相对时,我脑子里想的,都是1938年他回来时,第一次重新与我视线交汇的模样。

那一次,哭的是我。

“雁声,你还要我吗?”风尘仆仆的男人颤抖着声音问。

“要,我谁也不要,就要你。”我整个人撞进他怀里,放肆的让眼泪滚落,濡湿他的衣襟。

从那之后,我们没有再分离。

经历过战争,经历过波折,经历过几十年来的不太平,但我们没有再分离。

而至于世俗或是教义接受与否,我们也早就不在乎了。世俗终究只是世俗,未必非要硬碰硬的去抗争,但至少可以相安无事。教义呢?我总觉得,就在我此刻坐在窗边,看着那个和我一样已经不知不觉中就白了头发的男人,从番茄田里走出来,拍拍裤子上的土,用手杖柄顶了一下帽檐,给了我一个带着笑的眼神时,就在我们仍旧温热的,缠绕在一起的视线中,他的主,早就给了他接纳与祝福了。

一定,就是这样的。

1970年6月

纽约市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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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裴桉桐side】

雁声,我又来看你了。

我是想每天都来看你的,但我也老了,快要开不动车,坐不动公交了。

我知道,你不会怪我的,假如我在天气不好或是身体不好的日子里没有来跟你说说话。

我真的老了,现在,我是perrotta家族最年长的一个,我成了这个家族最后的活证,我成了人人都要叫一声“Anthony爷爷”乃至“Anthony曾叔父”的老头子了。

但我的记忆还是鲜活的,年轻的,尤其是关于你的那一部分。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的模样,我都还清楚印在脑子里。

你真漂亮。

你有着我想象中的,一个东方人应有的全部的美,就算你和雁翎先生有着一样的相貌,但你那双眼……你那双眼,灵动到让我害怕。

如果世上有什么可以摄走人的灵魂,我想,就是你的眼神。

我觉得,这是一种天生的灵性,而不是你说的什么“唱戏练出来的”。

是的,我还记得,你说过你是迷恋京剧的,我也还记得你偶尔在院子里修剪你那棵白丁香时候会唱上两句的调子。我听不太懂,可是出自你口,那些咿咿呀呀的声音,就变得美好起来。

我搞不太懂什么小生老生的差别,也不知道谁是周瑜谁是刘备,但我爱听你唱,虽然偶尔,我会站在我的番茄田里,故意突然来一段《女人善变》给你添乱。

每到那种时候,你就会笑着瞪我,我爱看你和我一样已经满是皱纹的脸,皱纹是相伴到老的见证,我爱你的皱纹,就像你爱我的白发。

雁声,Ti amo。

我们也算是风风雨雨都走过了对吧?我们从一个时代,走到另一个时代,我们从老一辈人搞不懂的年轻人,变成搞不懂年轻人们的老一辈,但我们终究没有“再”分开。

是的,我们分开“过”,那三年,让我后悔不已,你说不必,可我相信,你也会觉得可惜。

那三年里,我又一次迫于家族的力量,结婚了,我用顺从掩饰懦弱,我牺牲了我的抉择权,辜负了你,也辜负了又一个纯真善良的女人。Libera比我小二十岁,她那么爱笑,蜜色的皮肤,棕色的卷发,稍微有点丰满,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唱着歌走过花田时,没有哪个小伙子不驻足观望。她就像当年的Irene,出身富家然而天真美丽的Irene,一样在最美好的年纪成了我的妻,却同样得不到应得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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