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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先生的厨房(67)+番外

作者: 行清 阅读记录

眼前的酒楼古香古色,不像他们见惯了大饭店,过于奢豪华丽,恨不得让食客知道它有多富丽堂皇里头建筑又是用了多少金箔,有凤来居比起他们,实在古朴雅致。

门口站着叶四爷的副官吴冕,此刻见着他们,迎了上来伸出手,虽是年岁不占便宜,但态度不卑不亢,微笑以对:“孙先生和马先生这边请,我家大帅在上头等着几位呢。”

孙韫仙上前握手:“久闻吴副官大名,今日得见,果然后生可畏啊!”

几人寒暄完,步入楼内。为了避人耳目,几人是从后边的院子进的楼内。厢房内,叶鸿鹄嘴角带笑,手底下泡着的是林葳蕤锁在柜子里的宝贝千金茶,名字虽俗气,但滋味绝伦,若是外头那些文人雅士见了,恐怕还真会捧着千金来求。仔细泡好,将茶杯推到身边人跟前。

旁边的林葳蕤一身秀丽的长衫,他今日盯着后厨的新菜,忙完临了被人拉来作陪客,不得已回去换了身新衣。身为有凤来居的老板,自然要顾虑到酒楼的整体形象,是以他摒弃了他最爱的西服,一身长衫与厢房内的旧式风格格外搭。

“既是四哥的客人,葳蕤在这里未免太过唐突。”

“听说体面的先生们谈事,席间其夫人也会出席招待女客,即所谓夫人外交。若是待会客人有夫人出席,我岂不失礼。葳蕤左右无事,又是酒楼主人,出席陪伴,也免得我尴尬。”

这里头是有何重大因果,逻辑所在?

林葳蕤瞧了他一眼,做打量状,道一句:“也罢,大帅带出去也够体面的了。”

叶鸿鹄大笑,“葳蕤愿意出席陪坐,也是我叶四的体面,感激不尽。”

门外传来三声响,是江坤的声音:“大帅,孙先生来了。”

主客两批人马见面,自然是先来一番你来我往的寒暄,之后便是你请我让地落座。

孙韫仙瞧眼前的青年人面白如玉,虽秀美然而气场不凡,又是陌生面孔,遂问道:“这位是?”

“我挚友林葳蕤,也是这家酒楼的老板。你我商谈之事,他皆可知,不必顾忌。”虽然不知道这般私密的谈话为何多出个陌生面孔,但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孙马这边也便放下心来。

林葳蕤按了下桌上的钟,门外的湘姑娘闻声,便招呼人上菜。铃声有点响,吓了离得最近的马子文一跳,他瞧了瞧据说是酒楼老板的林葳蕤,又看了几眼那按钟,想询问一二却是忍住了没开口。

今日的菜色由于招待的是惯吃西餐的客人,僮掌柜他便建议林葳蕤上西餐,他是知道东家在海外留洋五年,自是西餐也有一手。后厨里的人包括张师傅和那些师侄也都赞成,他们自从知道那位叶四爷出了多高的费用之后,就差把叶四爷和他要请的客人当成佛祖供起来。

没想到林葳蕤直接一票否决了他们的提议,笑话,来有凤来居吃西餐,传出去他林·中厨第一人·中华小当家·葳蕤的面子放哪?所以僮掌柜眼睁睁看着他用一道新菜征服了所有人,包括他在内。如果这道菜放在客人面前,客人都能视若无睹,六根清净,那他比佛祖还厉害。

说回包厢里头,时人常笑,要判断人与人之间的交情,要到那这有凤来居来。关系亲密的,上的都是大盘菜,只分公筷。若是刚刚相识或是关系一般的,主人家交代一声,堂上便会上小盘菜,人人都有份,只吃自己的碟子。

现如今上的便是小盘菜,最开始上的是四道冷菜。

“翡翠苦瓜,樱桃萝卜,水晶肴肉,拆骨鹅掌。几位慢用。”

菜虽然上桌了,但是显然客人并没有很大兴趣,孙先生仍旧和叶鸿鹄交谈,马子文也兴致缺缺的模样。马子文一早想到既然约在中式酒楼,那便是十有八九无西餐的,然而眼见真不是西餐,心底到底不满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

桌上这道苦瓜名翡翠,还真不是酒楼卖瓜自卖自夸。后厨的厨子选用的果瘤最饱满、纤直漂亮的小苦瓜切条在开水中烫过去掉苦味,迅速放入冰凉的水中冷却,别小看这个步骤,这样就能一直保持苦瓜上桌后的翠绿莹玉,加入细盐、红辣椒丝等腌制稍许,再加入蒜泥香油拌匀。吃过没有苦味的苦瓜吗?这就是!桌上的凉拌苦瓜清爽微辣,嚼之有声,脆嫩可口,腌制之后既留有瓜香也让诸味调料都浸透。

吴冕见大帅被搭话搭得无暇享受美食,知道他此刻铁定心下不耐烦,但是还是不厚道地在心底偷笑完,然后一本满足地开动了。白底青釉的碟子里只有十几根苦瓜条,他省着吃,还是三俩下便没了。只好转战樱桃萝卜,樱桃萝卜实则扬州水萝卜,切成圆球状裹上鸡蛋液和淀粉、面粉,放到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再用高汤调成的红汁上色,美哉妙哉,对于喜欢甜食的吴冕来说简直不能更对胃口了。哎,待在这久了,就越发不想回奉天去了。想不到他堂堂奉天二把手,就这么被美食套住了!不过,没关系,比起奉天一把手被会做美食的美人套得死死的,他还算有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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