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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反穿记(688)

作者: 千年书一桐 阅读记录

“基于上述事实,被告和我的当事人之间并没有形成事实的抚养关系,因此我的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解除跟被告的继子女亲属关系。此外,我的当事人一个是刚成年的大学生,另外三个是未成年的学生,这四个人均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他们自己的生活和学费都没有着落,而被告手里却拿了死者生前和被告婚后的所有共同财产,包括我的当事人杨金珠的未婚夫下定的定金六万六千块钱,总共核计约五十五万,因此,我的当事人完全有理由要求被告承担这笔罚没款。”

白律师说完,对方的律师站了起来,对方的答辩状里主要陈述了几点,第一;杨大山这些年一直在给四个孩子提供粮食和菜籽油,足够孩子一年的口粮;第二,每次杨大山和孙小燕回家过年都会把孩子们接回去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第三,杨大山和孙小燕之所以不给孩子生活费是因为四个孩子手里有一笔不小的捐赠款,当时是三万二;第四,再后来杨金珠写文章拿了几个大奖又拿到卖诗稿的一万钱稿费,此外还有别的收入总计约三万多块钱,这笔钱理应交给父母保管,可杨金珠一直不给,杨大山和孙小燕只好作罢,就以那笔钱作为抚养费了;第五,金柳这些年拍了这些广告和电视剧,总计收入约六十万;第七,金珠高中三年拿到的奖励总计十三万五千多。

综上所述,金珠姐弟四个这几年的收入总计约达八十万,刨去这些年的各种花销约十五万,这姐弟四个还有六十五万。足够他们成年,而且,金柳是一个明星,挣钱很容易。

可反观被告,一个没什么文化没什么特长的农村孕妇带着一个四岁多的小姑娘,他们以后的生活来源只能靠手里的这点存款,所以这笔罚没款理应由原告负担。

接着。被告律师还列举了金珠卡里的几笔不明走向的巨款。对方完全有理由怀疑这笔钱是原告通过别的什么途径挣的,为了某种原因故意转移了自己的财产。

这点金珠倒是早就预料到了,她自己站了起来逐项逐项交代那些款项的来源和去向。加上有黎想这个明星身份在,这些钱财倒是也交代得过去,毕竟谁也想不到金珠会有这个能力挣这么多钱。

孙小燕自然不信,她知道金珠跟林月梅做过衣服。她说这笔钱是金珠自己挣的。

好在白律师有林月梅的证词,她和金珠之间的合作只有区区的几千块钱的金额。

可孙小燕不干。她认定金珠转出的那一百万肯定不完全是黎想的,肯定有金柳和金珠挣的,只是他们暂时拿不出证据,她要求法官进行详细的调查。

金珠见她不依不饶的。对白律师耳语几句。

接着,白律师列举了孙小燕的账户里有一笔来源不明的款项,高达十二万。这笔钱是被告和死者杨大山的婚姻关系中出现的,因而这笔钱也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孙小燕听了不慌不忙地站了起来。说这笔钱是她父母暂时寄放在她手里的养老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刚才我的律师也说了,我是一个没有什么特长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村孕妇,还有一个不足五岁的女儿,孩子出生到三岁之前,我肯定是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吃老本,三年以后,我一个四十岁的老女人,就算是出去打工也没有人会要我了,可留在家里种地一年拼死拼活只怕都养不活我们母女三个。可我的那几位继子女呢?杨金珠是一名帝都大学的高材生,刚才律师也说了,高中三年她靠参加各种比赛拿奖就挣了十三万多,这大学四年她能挣多少?还有,众所周知,杨金柳是一个明星,又是拍广告又是拍电视剧的,随便一个广告收入就比我在外面辛苦一年打工挣的还多,各位法官,你们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母亲吧,给我们母子三个一条活路。。。”孙小燕不愧是在外面打过工见过点世面的,说起话来也头头是道,说到后面甚至掉眼泪了。

金珠见三位法官点点头,其中还有一位女法官眼里也含泪了,便站了起来,“各位法官,我想问问被告,今天你手里拿着七八十万存款的时候你让我们给你条活路,那么当年我们姐弟四个一点生活来源没有只靠着那点捐赠款的时候你怎么不想着给我们姐弟四个留条活路?你是怎么逼着我爸去银行偷取那笔存款的?那是我们唯一的生活指望,是全市多少好心人的爱心汇聚在一起才给了我们那点生的希望,要知道当年我才刚十二岁,金杨十岁,金柳八岁,最小的金牛才刚五岁,可你们做了什么?”

“那钱最后不是没有取走还留给了你们吗?”孙小燕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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