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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反穿记(141)

作者: 千年书一桐 阅读记录

“你这话题转的也快,现在说的是杀鸡的问题。”金珠没接黎想这话茬。

古代是没有女讼师的。而且讼师这个职业在古代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金珠一听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兴趣了。

事实上,她对自己的未来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因为她发现这个时空很多东西都跟她曾经生活的时空大不一样了。很多她曾经以为低贱的行业,在这里却备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说的什么服装设计师,金珠后来听杨琴说过。顶级的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一件手工缝制的礼服最贵的能卖到几十万块钱。而且门槛还相当的高;还有那些什么歌星影星,随便一亮相挣的钱至少也是六位数,可在古代,那绝对是一个低贱的职业;再有黎想刚才说的律师,听他的口气也好像是一份蛮体面的工作,跟金珠认知的讼师并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没有想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她也不着急,反正还有五年的时间去考虑,五年的时间,应该足够她却认知这个世界吧?

金杨虽然没听懂什么叫“舍本逐末”,但是她听懂了一点,这只鸡肯定是要吃的,否则的话说不定会影响自己的身高。

“那就杀*。”金杨举手同意了,并自告奋勇要带黎想去捉鸡。

谁不希望自己长得高一些,漂亮一些?

“哦,杀鸡了,有鸡肉吃了哦。”金柳和金牛两个的注意力也很快被转移了,他们两个只是单纯地馋了。

家里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杀鸡,可那时候一般都是几家子在一起吃饭,轮到他们都吃不上几块鸡肉,哪有不馋的道理?

金珠见金杨和黎想去捉鸡了,自己是不敢去看的,便带着金柳把新买的棉布过了一遍水晾上,然后上楼去裁剪了。

三天前考完试,她便开始做连衣裙了,联想到村子里有不少女孩子喜欢那套学生裙,金珠也想做几条拿到田家寨那边去碰碰运气,那边的小学规模比杨家寨小学大多了,家里也富裕多了。

待金珠裁完六条背带裙下楼时,黎想已经把鸡收拾干净了,正穿着一套围裙站在案板前麻利地剁鸡呢。

“你真的会杀鸡?”金珠看了看黎想那细长的手指,那本应该拿画笔的手,却拿了柴刀拿了菜刀,金珠对他颇为惺惺相惜,就像她自己,曾经的琴棋书画如今全换成了柴米油盐。

“快上楼去吧,今天我来做这道菜。”黎想见金珠站在他身后,怕金珠看到这血呼啦的鸡身再次晕倒,忙转过身来撵她。

“你会做?”金珠再次对他刮目了。

她知道这个时空的男子基本都会进厨房做饭,不过那都是在重要的场合,比如说年节、祭祀、家里来客等情况下,杨大山就是这样的。

可黎想才多大?

不过转而一想,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杨金珠的父母离婚时她才九岁,不也被逼着学会了做饭洗衣服照顾弟弟和妹妹?

“想什么呢?”黎想见金珠看着自己明显走神了,问。

“在想一句话,聪明的人是不是学什么都快?”

“你是夸我还是夸你自己呢?”黎想的眼睛看着金珠,满满的都是笑意,因为那正是他想对金珠说的。

“当然是夸你,正好,我跟着你学学这道菜。”金珠笑着坐到了灶台前,准备给他打下手,烧火。

黎想见了也不再撵她。

金珠见他把鸡块剁好了,在开水里过了一遍,去掉血水,然后在锅里放入一大勺的油,放几粒冰糖下锅,把鸡块煸出微黄,出了香味,再放入大量的生姜和干红椒以及几粒花椒一起煸炒,最后倒一大碗米酒小火焖干。

黎想做的时候,香味传了出去,金杨几个都钻了进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夸起了黎想。

其实,要依金杨几个的意思,是想把黎想留下来大家一起吃,不过金珠没同意,她用大碗给黎想盛了满满一大碗鸡肉让他端回去。

只是,金珠没想到的是,黎想刚端着鸡肉出了金珠家的门,周水仙就带着金杏和金宝来了。

原来,村子里有人看到了黎想和金杨在后面菜地里杀鸡,也有人闻到了金珠家传出去的烧鸡公香味,猜想金珠家到底是什么好日子,竟然舍得杀鸡吃了。

传来传去的,就有人说是因为黎想回来了,所以金珠才杀鸡的,毕竟谁都知道黎想现在跟金珠家走得近,没少带着金珠家几个去赶圩卖东西。

村子里就这么大地方,一个多小时后,这些话就传到了周水仙的耳朵里,周水仙虽说现在不大敢上门来找金珠的麻烦,可是听说金珠杀鸡给黎想吃,这个她就不能不管了。

“金珠婆。”黎想见周水仙怒气冲冲地走来,忙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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