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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有田有店有夫郎(9)

作者: 曲终欢 阅读记录

野山羊虽然不大,但这个季节都在努力进食贴秋膘,以备度过漫长寒冷的冬天,所以肉还是挺肥的,锅里水烧开,羊肉也焯好了,咕嘟咕嘟随着气泡冒出羊肉特有的膻味来。

大块的羊肉捞出来,再把一锅血沫子水换掉,洗好一口干净大锅,就可以炖羊肉了。

老猎户还是很舍得放油,大块猪油扔进锅里,很快就化成液体,冒着滋滋的小气泡,早就准备好的葱姜蒜扔进锅里,因为还带着水滴,惹得锅底油炸开,细小的油花四溅,好在锅够大够深,不然就要溅出来烫到人。

锅内调味料的香味逐渐出来了,老猎户把大盆羊肉直接到了进去翻炒,待到羊肉染上丝丝金黄,又舀了一大勺酱油倒进去翻了两下,才倒了水进去炖。

季仲远一边烧火一边说:“这羊肉可够膻的。”

老猎户一拍脑门:“哎呀,忘了放酒了。”

他从厨房的架子上抱下来一个小坛子来,取了勺子舀出一勺微微发黄的老酒加到了锅里,又想起什么似的,抱来了另一个小点的罐子,说:“之前存了些蜜在这,加点进去也能解腥。”

又说了些他寻蜜的故事,边说边笑,惹得整个小屋的气氛都变得欢快起来。

晚饭一锅羊肉,炒了一盘菌子,再热两个饼子,就足够两人痛快饱腹了,就是没有酒,丁老头说晚上要机警着点,不能饮酒的,两人便只吃着肉吹着牛,倒也算是有趣。

季仲远第一次吃肉吃到饱,感叹道:“难怪人都说猎户好,能顿顿吃肉,可不是好么!”

丁老头嘿嘿笑道:“也不是每次都有肉吃的,这山上野味多,但是熬上十天半个月的,人也受不了。”

季仲远竖起大拇指:“我是佩服您的,要是我,估计两三天就受不住,得跑下山去。”

丁老头笑道:“为了养家,这点苦算什么,我看你这身板硬实,要是能耐住寂寞,倒是可以当个真正的猎户。”

“为了吃肉,值得。”

两人边说边笑,天黑了山里伸手不见五指,比村里还要黑,冷风刮过吹动树林呜咽着,闹鬼似的,坐在锅灶前不觉得什么,一旦洗漱躺下,就觉得有些不舒服了。

两人挤在一张床上,老猎户早就习惯了山里的生活,很快就呼呼大睡,鼾声震天,季仲远被吵得睡不着,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才沉沉睡去。

早起又是炒菌子,季仲远献出了他的四个鸡蛋,樊雨花给他带的是熟鸡蛋,这会儿剥了就能吃,丁老头带了一小袋米,两人煮了大米粥吃,这还是季仲远来这里第一次吃到大米。

真香啊,这是今年的新米,老猎户已经吃上了,他们家还舍不得吃,要存着过冬,这就是差距。

人比人,穷死人。

不过丁老头却说,他家也不好成天这么吃,谁也吃不起,他家里没有青壮,家里的地每年都得雇人种,因此粮食也是很金贵的,也就是上山的日子里会吃些精细的粮食,因为打猎消耗大,必须吃些好的才有力气。

季仲远看着壮实,这是先天基因决定的,后天他没有好好保养,现在看不出来什么,但是再过些年就能看出来亏了,老猎户语重心长,告诉他不要再喝酒,要多吃些好的,趁着年轻底子好,把身子亏得养回来。

季仲远都记在心里,这些道理他都懂,但是听老猎户这样说,还是很感动的。

远方的太阳已经驱散薄雾,不冷不热地挂在空中,山林经历了一晚上的暗流涌动之后,在鸟鸣声中恢复了勃勃生机,那些夜间的厮杀争抢血腥被晨风荡开,林子里一片岁月安好的青葱模样。

丁老头眯着眼睛看看天,说道:“我带你去下几个兔子套,今天早点走,去镇上把兔子卖了。”

季仲远应了一声,又道:“我准备挖点菌子回去给家里人尝尝鲜。”

丁老头笑道:“昨天不是挖了不少,你拿就是。”

季仲远随口道:“那是丁伯你的,我自己挖些去。”

他边说边整理工具,没有注意到丁老头的目光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丁老头捏着胡子,说:“哪里用那么客气,后屋那些个兔子鸡,你看中了拿回去吃便是。”

季仲远把一圈麻绳放进背篓,转过头认真地说:“那不成,我是来跟你学本事的,又不是来蹭你吃喝的,你打到的东西我不能拿,等我去下了兔子套,自己捉了兔子再拿回去给家里人吃。”

丁老头笑嘻嘻,不再说话,两人带着工具往山里走,遇到野菜菌子就挖一挖,一路上老头给季仲远讲究哪里下兔子套,哪里下野鸡套,又告诉他下次来准备些硬硬的黄泥丸子,要教他打兔子和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