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金风玉露(105)

“阿忘哥好可怜。那是多久的事了啊。”石中玉假装无意的问起事发日期。结果,正和熙海海盗事件、也就是她重生的时候,在时间上相差不多。

有没有可能是哥哥腹部中剑后掉进海里,然后漂流到海战场去的呢?还有,这其中有很多疑问。照说,金敬仕这么在意女儿,不可能把她托付给来历不明的人,除非他经过多方的试探。而且,金敬仕为什么不怀疑阿忘的身世呢?一个气度如此高华的男人,武功又高成这样,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家的出身?那样,商人护院之说就不通了。这么轻易就把人放在府里,石中玉觉得有古怪。

总之,她非要接近哥哥不可。但,绝对不能让金敬仕发觉她的目的。可惜的是她不是阿忘的真妹妹,不然记得小时候的事,刺激他一下,说不定就能恢复记忆。倘若他永远也记不起来,她这个哥哥和失去有什么区别?

不,有区别。至少,她知道他活着。

“阿忘哥。”饭后,她蹦哒到马房,和阿忘学侍弄马儿。

“小玉兄弟,你来啦?”阿忘回过头对石中玉笑,害她差点掉眼泪。

他不是她的亲哥哥,照说她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但可能内心深处就是把他亲人了,而且又失而复得,她对他的感觉真的很亲切。难道,是这身体的残留意识。

“你……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在两人刷马时,石中玉很小心地问。

阿忘摇摇头。

“很难过吗?”她又问。

阿忘想了想,手摸在心脏的部位,“不难过,就是有点害怕,怕有一天想起来,原来自己是个坏人。还有,这里空空的,感觉很奇怪。”

石中玉看着那张英俊而温柔的脸,突然想起她埋起的那个盒子。他们兄妹的身世,还有他们兄妹身上,肯定背负着巨大的阴谋。假如哥哥真的永远也想不起来,是不是更好?但,她多么希望他记得她,继续疼爱她啊。那种被人用生命扞卫的感觉,真的很幸福。

“小玉兄弟觉得我奇怪吗?”阿忘反问。

石中玉用力摇头,“我觉得阿忘哥哥好可怜,但是你不要多想。因为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好人,不要害怕。”她对阿忘报以微笑,“还有,以后不要叫我兄弟,直接叫我小玉就行了。”

阿忘笑着点头。

不远处,金旖晨和果果看着这一幕,不禁有点羡慕,“为什么阿忘喜欢小玉呢?”金旖晨叹了声,“你看阿忘对你、对我,总那么陌生,可对着小玉,笑得多好看,一点也不防备。”

“小玉哥哥讨人喜欢哪。”果果毫不在意地说,“小姐不是也喜欢小玉哥哥?”

金旖晨呸了声,脸红了,“你这丫头,更加口无遮拦了。这话要被我爹听到,不扒了你的皮!”

果果眨眨眼,很纳闷,“奴婢说的喜欢,是主人对下人的喜欢哪,小姐以为是什么?”

“没什么”金旖晨瞪了果果一眼,“就是你这丫头不要乱讲,当心让人误会。”

而容易被人误会的那个人,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过得很开心,因为和哥哥在一起,莫名其妙的就感觉安心和自然。不提防谁,不算计谁,没心没肺地开怀大笑。

不过她今天没带屈忽昀三人出来,回去的时候又跑了趟西山堂,高兴地领了在大燕的第一笔稿费,足有三十两银子之多。虽然还不及之前苏仪许诺给的五十两买断价,但这可是第一笔啊。听说那耽美小说卖断了货,下一笔钱会更多的。

“测个字吧?”才在街上逛了几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

“以德道长。”石中玉瞪大眼睛,“您怎么在这儿?”

“我游方的嘛。”

“您是流窜的。”

“甭管怎么说,测个字,开个张。”

“我怎么感觉,您每次都用我开张?”

以德大笑,“这就是缘分。快,说个字,不给纸笔了,怪麻烦的。”

石中玉想了想,考虑到银子的数量,说了个“兆”字。

“最近你会犯很多桃花。”以德煞有介事地说。

“道长,您又说早了,怎么这么急脾气呢。我还没问求什么呢?”

“世上事,求者不来,不求偏到,不是很正常吗?”以德说,“你说出‘兆’字,却站在一根枯木旁,木加兆,桃也。枯树开桃花,生机更盛,只怕不好料理。”

“这解释也行。”石中玉往右边看看,果然是一根枯树,“真是败给你了。”

她转身要走,以德却拦住她,“测字费一两。”

“要一两这么贵,你不是不找我要钱吗?”石中玉捂紧钱袋。

“你以笔墨赚了钱,不该给我一两吗?”以德说着,突然又叹了口气,“桃与逃同音,你这卦喜忧参办。不过,你的钱如果不护好,银子真的要逃了。”

石中玉哈哈笑,根本不信。可正这时,突然感觉腰间一松,钱袋真的被小偷取走了。

“抓贼啊!”她大叫。

话音未落,一条修长的人影从她身边飞出,向小偷追了过去。

第八十一章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石中玉脚下像安了弹簧,嗖的窜出,也紧紧跟上。

身后,以德大叫,“小兄弟,你欠我一两银子,下回遇到可要加收百文的利钱哦。”

谁理你,当假道士测字骗钱就算了,居然还要放贷!若真如了你的意,倒像是帮你作恶!石中玉想着,脚下却不停。

她这新身体底子很弱,不过她当家丁的经历极大的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果然是生命在于运动,她现在虽然还是瘦,但个子长得快,发育也不错,此时追起来竟然没被落下,能远远地看到前方的情况。

那道修长的身影是个高个子男人,从背面看不到脸,但身手灵活柔韧,应该是年轻人。他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水绸长衫,白绫裤子,峨冠博带,长衫广袖,颇有古代士大夫的风格,难为他身着这样的服装,在跑动中却能保证不被绊倒,而且姿态十分优雅。

直追出三条街,小偷终于被逮住了。人影憧憧中,石中玉瞄到那是个年轻乞丐,不知是不是跑动的缘故,脸呈菜色什么的倒是没有,反而面色红润。

她连忙快跑几步,可惜在距离几米远的时候,就见那古风版见义勇为男从小偷身上搜出她的钱袋子,而那小偷却借机挣脱,迅速跑走,消失在熙熙攘攘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

“物归原主。”古风男把钱袋子递给石中玉,“下回小心些,南城市面上有些不安定。”

哇,此人的声音真好听。其实倒不是嗓音,也不是词汇,但就是让人感觉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很舒服受用。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魅力,骨子里散发的东西。而且他说得对,太府都是大燕的国都、京都,一般京城的治安都比别地好些,但这些小偷小摸的事件却少不了,何况是在鱼龙混杂的南城呢。

“谢谢这位先生。”石中玉拿过钱袋子,道谢。

上一篇:碳酸危机 下一篇:时光行者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