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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280)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地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对我只有朋友的情份,却一点爱情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情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不应该试图自保。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我强行与她订立婚约,开始时也是抢的性质,并且没出息的看中了盈禄家地财力。当时大陆形势不稳,我得为家族着想,我想改变追风家的现状。不能过一天是一天。要为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着想。

但后来事情开始不同。其实这个后来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当她跟我讨价还价。当她威胁要割掉我地子孙根,当她当着我的面跳下悬崖,我爱上了她。彻彻底底、真真正正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呢?其实不需要很多,也许只要一刹那的时间。

我爱上了她,虽然她背着一个装满风的大蘑菇(降落伞)在我面前消失,可她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从没有这个时刻,我讨厌自己的地位,讨厌自己做为领主的责任,这让我不能立即去追她,因为还有很多家族事务都等着我去做。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追风家骑士,我绝对会立即抢她回家,等她慢慢爱上我,然后心甘情愿做我地新娘。可惜当时我不能这么做,尽管痛恨,但我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完成。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问父亲,他当初为什么就知道我的母亲是他一生要找的人,是他的新娘。

他说,你遇到就知道了,这种事怎么能够言传?

在见到孤儿的一刻,我明白了父亲地说话。那就好像心中地一个警铃,当她出现,心中就会响成一团,不管之前是多么迷惑,也会立即清醒过来。

我爱她,很想娶她做追风家的公爵夫人,这并不是出于利益地考虑,而是我的心。可惜,我错过她了。

因为她跳下那个悬崖,我没追过去,而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然后爱上了他。

在追风家的比武会上,我和那个男人进行了三场竞争,最后是平手之局,其实我知道,是他胜了。比起武力,这个大陆上没有人是那个男人的对手,他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就连一向自诩强大的我也不例外。

而且在爱情方面,他也不输给我。

孤儿不了解男人,所以不知道这个男人深爱着她,因为以他的能力和地位,远远不用参加这样的游戏。可是他参加了,为了她而参加。所有的容忍,所有的谦让,对这个冷酷得好像千年寒冰的男人来说,都是爱的表达。不过孤儿是一个小傻瓜,什么也不明白。

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抢不回她,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光荣的退场,优雅的成人之美,把那块魔法石送给她当作礼物送给她。既然不能成为她的情人,她的丈夫,我就做她的朋友。

追风家的祖训是对的,风是抓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享受它的吹拂。我抓不住我的爱情,但我可以永远的,一直的,把她埋在我心里,爱着。

我一直遵守着承诺,就算天下大乱,那个佣兵之王成为了全大陆的敌人也是一样。我永远站在孤儿的一边,她说要反对谁,我就反对谁,而我坚信,她不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坑害其他人的。

我的爱去了。不知道以后我能否还会爱上别的女人。我族的长老,也就是孤儿称之为粉红斑点老头的长老对我说过:男人要保持年轻,一定要爱女人到老。如果你的真爱失去了,那你就要再找一次。前提是,前一段的爱要爱得纯粹和尽兴,不能有所保留,否则永远也放不下。

所以,我要认真爱孤儿一场,继续爱下去,尽管她不是我的。然后,我想,我才能真正放下。只是不知道这一天有多远。

外篇 塞克篇(奴隶的心)

我的本名叫塞克,但小姐总是叫我小四四。我喜欢她这样叫我,因为有一种亲近感,这使我不同于其他人,证明我是她的亲信,她最信任的人之一,不是一个普通的奴隶。

事实上,小姐从没有把我当作奴隶,没错,我的身份是奴隶,但她从不限制我的自由,也从不侮辱我的尊严。她曾经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时离开,并要赠与我金钱,并发给释放证书。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情,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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