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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233)

“你伤害阿德斯,也是想你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是会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你,不是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哎,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的的,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第三卷 第六十八章 半人半魔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诸神保佑,这是她绝没有想到的,无论如何,爱西也没有一点贵族,不,应该说是王族也应有的样子。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者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会失去她吗?会地!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却突然怀疑没有了她,他要怎么度过后面的人生而不会感到没有意义。

她不在!她消失!她嫁给别人!这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东西,为什么现在感觉那么无法接受?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点神来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的更换枕边地男人了。”列斯达放肆的瞄着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者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了。我说的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并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男人,尽管你地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地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了,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你真应该看看当阿德斯的身世揭晓后,这两姐妹的脸色,我从不知道女人对男人的厌恶可以深到这个地步。她们几乎毫不犹豫的叫喊着要离开阿德斯,免得他污辱了她们地高贵。”

“不是这样地!”爱西尖叫一声,“我只是吓着了,我害怕了,我不知道那么英俊地阿德斯是个半人半——”

她说不下去了,列斯达嘲笑道,“你们姐妹是一个样的,你们鄙视他的出身,可是又都爱他地身体、容貌和力量。不过你姐姐比你高明,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阿德斯为她死心踏地了一阵。那么现在伯爵小姐你呢?”他说着转向孤儿,“你要怎么对他?想想你们的亲近,你有没有想吐?”

此话一出,阿德斯心里满是绝望,那种被嫌弃和丢下的滋味他再不想尝第二次了。天真什么呢?他是半人半魔,任何人听了都会不能接受,何况是娇柔的孤儿。

这是他自找的,本来不应该让她知道的,那至少她想起他的时候还有些温柔,现在一切都完了。她会厌恶他的,会忙不迭的跑掉,会后悔认识他。这一切本来是早就预料的,可现在的心为什么那么疼,为什么就单单受不了她的拒绝?!

孤儿慢慢站了起来,眼睛从阿德斯到爱西、再到列斯达,认真的看了一遍,再拿起一个酒杯,停了半晌,然后猛的掷在地上,那清脆刺耳的碎裂声吓得爱西尖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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