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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193)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地,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

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地。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地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

这就是说她身体恢复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到福临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地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地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是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地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几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乎乎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了舞伴了。”

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 面具

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的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滋滋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的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不了吧,看身子绷得那直,啧啧,多紧张。厚厚,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了,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

这哪儿想像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久,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道她那受过训练但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继续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地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都聚在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地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地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还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的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的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而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地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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