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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191)

不必说感谢的话,因为言语无法表达她听了詹姆的话后,心中的那份感动。也不必示爱,那会让阿德斯尴尬和为难,甚至稍稍远离。

她知道他有过去,有放不下、解不开的心结,所以她等。之前她总是有意无意逼迫他。以后她不那么做了。有句话说得好,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谁让她爱上的是这样地男人,只有耐心等待他慢慢融化了。

“你的腿,能久站吗?”过了好半天,阿德斯问了一句。

孤儿险得失笑。她只是水肿而已,又不是断了腿,而且司文家的花草药膏这么管用,其实她第二天就没事了。不过天天赖着他而已。不过他现在既然这么问

“是有点疼哦,可是我不想进屋。”她的脸颊在他前胸上蹭蹭,“我们在那边坐一会吧,看看星星,在我的家乡,已经不太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繁星了。”

“为什么看不到?”阿德斯皱了皱眉。

他在身边的时候,孤儿感觉太安全和放松了。没注意到自己说漏了嘴,随口道,“环境污染呗,哪像这里这样空气清新呀。”

她拉着他坐到那张宽大的椅子上,因为那奇怪的花藤地关系。此处连一只蚊虫也没有。在这样的凉风吹打的温柔夏夜,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星星,低笑私语,听着挺酸的,可实际上温馨极了。何况,孤儿在阿德斯坐下后,毫不客气的坐在他腿上,舒舒服服的窝在他怀里。

有很多情况,不需要言明的。他不拒绝,就证明是接受。她终于有了情人,虽然他是个异界的佣兵头子,虽然未来显得如此迷茫、虽然她没有方向还感到一丝不安、仿佛他地身世大白。她就要离开似的。但这一刻,她什么也不愿意去想。

只想就那么让他抱着,然后入睡。

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记得两人大概就这么拥抱着望两、三个小时,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印象了,也不知道当阿德斯抱回房时,凝视了她好久,俯在她脸前不超过一寸的距离,呼吸都融在了一起,可他挣扎了好久也没有吻下去。

第二天一早,孤儿才洗漱打扮完毕,农舍外就传来嘈杂喧哗的声音,跑出去一看,阿孟大叔竟然亲自来接她了,夸张的是,他老人家自己驾着马车,那马车到处以鲜花装饰。

“这好像是嫁人地花车哦,您打算把我嫁给谁?”打完招呼,孤儿笑着抱了一下阿孟大叔,当然和往常一样,根本抱不过来。

阿孟大叔有一头火红的的头发和同色的大胡子,眼睛之绿和路易有的一拼。身材嘛,基本上属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地那一种,而且他有天生的好气色,胖胖的脸颊上总挂着笑容,这也就是孤儿要送给他弥勒佛的原因,因为真的很像,可能这也是福临家被称为好运家族的原因之一吧。

“我福临家的小伙子没有一个配得上你。”阿孟大叔的巨掌拍拍孤儿的背,其实动作很轻,但鉴于他地体型,给人感觉好像要把孤儿拍散了,闪在远处的阿德斯不禁下意识的握紧了拳。

“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将来你要嫁人,可是要我亲自送你到神殿去。”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孟大叔瞄了一眼阿德斯,“我只有两个不成器地儿子,没一个有你这么本事,说实话吧姑娘,我很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父亲还在,也会为你自豪地。”

阿孟大叔在哪儿,哪儿就充满欢笑,所以他此言一出,就有一群人附和,闹得孤儿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送您的礼物喜欢吧?”她问。

“喜欢!你送什么我都喜欢!可惜你一直没有正式在神庙拜过诸神,不然我就认你做教女了。”阿孟大叔呵呵笑首,很开心,“不过你那只小猪昨天跟你地两个侍从提前到我那儿了,又吃又睡,得好好一个人侍候呢!”

孤儿根本没注意小猪在哪儿,没想到它比自己还会享受,昨天就跑到阿孟大叔的家了。

“您要是讨厌它,杀了吃肉不得了。”孤儿开玩笑。

阿孟大叔做出紧张的样子,“才不要哩,这小东西我很喜欢。至于吃嘛,你来得巧了,今年我们福临家大丰收,要办丰收舞会呢,有好多好吃的,还有好多游戏玩乐。之前我请你好多次,你都没时间来,这回一定要参加了再走。”

孤儿本想推辞,因为福临家和盈禄家一样没有魔法,祖先也就没有留下魔法石,她没有逗留的必要,而且她很想尽快回飞轮海灰堡去,还有太多事要做。但此时看着阿孟大叔开心的样子,终于没忍心拒绝。

于是她答应下来,被阿孟大叔及福临族人簇拥上花车。

在马车离开时,她不禁回头看看阿德斯,见他站在人群之后,说不出的挺拔帅气,忽然心想如果有舞会也不错,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相处相处。

第三卷 第二十章 驿马公爵

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那,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没见到,明知道他就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生为福临家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身封印前后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地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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