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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博士重生到民国守旧家庭/今安在(252)+番外

然后,我们生!

她就是他心里着魔一般痴迷着的东方。不是香港为了迎合英国人而走了形的东方, 更不是上海这谄媚附和任人宰割的东方, 是流淌在他骨血深处,穷极一生都想要捕捉到的那一点在这远东土地上古老而缄默的民族,终有一天能诞生令他发冷抑或发热的激情的影子, 在这个人身上如此血淋淋的鲜活着,一次次将他征服。

此刻她就靠在他胸膛,他如此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使她发觉自己每一个眼神与呼吸里都带着爱慕。

她在他怀里用力点点头。幸好她很快松开了手, 否则再多一秒,难保他神魂颠倒之下会做出什么越矩的动作。

有人将一只白兰地酒瓶递过来,标签上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中文字的日文名字。

整个研究院,有中文名字的, 只有谢择益与她两个人。

谢择益将酒瓶递到她面前。

她看着那一行行的中文字,用字正腔圆的国语说:“不签。”

他将酒瓶退回去。

她又在他身边小声说了句:“丢老母的签名。”

听得这句,谢择益微笑了。突然想起,他似乎耻笑过她:“广东话讲得唔错。”他现在打算将这句话再认认真真说一次:“讲得唔错。”

她笑了:“没我们什么事了,对吧?”

“嗯。”

“那么回去了?”她说。

他点头。

她走三步,他迈两步。没跟上去,只不近不远跟在她后头。走在人群里时,他已经模糊了别的一切;远离了人群,更是什么都不在眼里。

他本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这辈子消极惯了,恋人次次使得他失望透顶,这么麻木而惯性使然的过下去,这辈子也不是不能过。毕竟,不走心的情话他信手拈来,随便说两句,便轻易将人哄住,他再擅长不过;被诋毁懒得再解释一句,对自己的生活不抱任何期待,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认为自己会遇到喜欢的人了。英国人拿他当枪使,做殖民者为虎作伥的帮凶,那么使便是。毕竟从未有人真正认可他的存在,他没有任何港湾与归宿。

他一直在等她出现,却又从未指望过她出现,像渴死病人终于见到绿洲,在黑暗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终于见过一次光;是礼物是莫大的惊喜,宛如神赐……

出生便盲了,从未见过光,一辈子在暗夜里做一只负鼠也不是不能过。但若让他见过一次……

无数次的,几乎立刻想将她没收。

假如她此刻回过头来,一定会被他的神情吓到。这感情炽烈到几乎将他烧作飞灰,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会有人怀疑谢的男主地位,他出场时女主就唱了“情人若寂寥的出生在1874,刚刚好早一百年一个世纪,如果终身都这样漫长的等,雨季会降临赤地”。

——

*一句话概括两个男主:诗人形于色的喜怒和军人的不动声色都是高贵的,是人格的诗;诗人有理想和爱,军人有正义、信仰和仇恨。这些都是使人生发热或冷的激情。

第104章 〇二八 夜二十

“林兄执事:前承斯林结秦晋之约, 盛意至感, 尝训导言桑凡行事必推此为重。然此子去岁离沪后数年间未迄安顿,又疏懒任性, 已令吾贻羞;倘冒昧托付千金于吾儿, 诚恐贻误芳华。闻得郑辛农先生六子亦民品学双绝,已是当今留学生中佼佼者;又闻林兄早年托次女于郑家, 望再三思度, 方不至追悔于后,则幸甚。

如蒙俞允,无任感荷。

弟拜上

三月卅夜”

虽然言桑中意三丫头更甚, 但是斯应也明白,懂进退有度心机深沉的二姑娘, 对他前程能有更多助益;两相权衡不下, 不如他便试一试林俞,看他肯将哪个女儿丢给言桑一齐吃苦,便可见足其诚意。

如今林俞与他虽都不兼一官半职, 但早年在合并上海大学与政法学堂已使两家私下利益不可分割。林俞长子作为黄埔嫡系出生,在南京地位如日中天;他早两年大量心血投在东北,林俞在中国教育界地位早已远胜过他。若是斯家如今有什么强过林家,那便是早年东北遍布全国及东亚的势力还没殆尽, 他仍有许多旁人绝没有的内线。

比如留日的郑亦民,回国后在亲日政府虽在行政部任秘书,但实则却有一点风声称,郑亦民在上海总工会另有要职, 兴许更可能是仇日派。

又比如,那几乎与林俞决裂的三姑娘,在虹口越界筑路的研究院,大有一番作为。

信中他只字不提林家三姑娘,不是因为不喜爱。这个丫头被她父亲亲自坏了名声,他本没有理由再去替儿子向她提亲事。这件事,他不可能,也没有立场提出来;除非林俞自己,也肯有那个口才与脸面提出:重新郑重的将那几乎与他决裂的三姑娘许给言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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