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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不识君(151)

“所以。”沈怿顿了顿,眼睛危险的眯起,“他当日极有可能是故意演了一出戏,让我们替他除了肖云和?”

而自己,包括沈冽和那个死了的面首,全都是被他所利用。

他双手交握,放在唇边,眸中阴晴不定。

真是好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沈皓此人没什么雄心壮志,可是耍心机却很有一手。”沈冽信手翻开手边的书,上面的配图浓墨重彩,“他扮猪吃老虎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你就不奇怪,当初几位皇嗣中,他资质最为稀松平常,可为何最后先帝临终前会传位给他么?”

沈怿沉吟良久,仍觉其中疑点重重,“青铜麟的传说一直传得很离奇,最为人所知的,就是颠覆王朝,许多人寻找此物是为了满足野心,他已经是天子了,还要这个作甚么?”

“人总是贪心不足的。”沈冽捧起一碗温热的茶水,“帝王也是一样,人人都觊觎的东西,他难道不想要么?”

第 89 章 八九章

南书房内, 青花鱼缸里养着几尾锦鲤,身姿灵活的在水中游动, 微波荡漾间,投映着一张眉目暗沉的脸。

沈皓身形不高不矮, 但是偏瘦, 这瘦削的程度最近似有加重, 龙袍足足大了一圈,有些宽松的穿在身上。

他一直是一副温吞的表情, 举手投足间带着几分儒雅,但眸中又不如沈冽那般多城府, 三兄弟里, 独他一个不上不下。

掌事太监低着腰, 轻手轻脚地把微凉的茶水换掉, 乍然回首, 发现今上站在窗边, 背影落寞地负手而立。

冷雨淅淅沥沥, 偶有几滴透过窗格落在鱼缸中, 溅起一圈又一圈细细密密的涟漪。

“皇上。”掌事太监将大氅搭在臂弯, 小心翼翼的上前关切,“天气转凉了,您加件袍子吧?”

沈皓没说话,好一会儿眉梢才动了一下,转过身,示意他给自己披上。

太监很会察言观色, 哪怕他一言未语,却也麻利地抖开大氅仔细地罩在他肩头。

沈皓信手抓了把鱼食,在手中翻来覆去的倒弄,他盯着那几尾鱼看了良久,忽然低声开口:“福寿,你觉得,朕这些锦鲤,养得好么?”

太监毕恭毕敬回答:“咱们宫里的东西,岂会有不好的。皇上的三色锦鲤,个个鲜活健壮,多彩多姿,更是世间罕见。”

他低笑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是啊,这里的东西,自然都是最好的……”

“但皇宫中的锦鲤再贵重,到底也不过是条鱼而已。”沈皓道,“它活在金银堆砌的青花缸里时,总以为自己生下来就该被人伺候,永远不必为了衣食发愁,待在这四方天地,享受平静安乐。可一旦它知道自己只是受人豢养,终有被遗弃的那一天,于是连活着也变成惶惶不安,战战兢兢,甚至每每午夜梦回,会不寒而栗……然而故事从一开始就没有回头路,身后是悬崖峭壁,前面是高山险阻,只能诚惶诚恐地走下去。”

太监不知要如何接话,只好缄默着。

他摊开手,洒了一把花花绿绿的鱼食,看着水中的鱼儿争相抢夺,眼神间毫无波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行百里者半九十,这条道还远远没有走完。”

余光瞥见掌事太监犹犹豫豫的模样,沈皓略略一怔,才意识到自己刚刚说得太多,朝他摆手一笑,“罢了,你下去吧。”

太监大松了口气,忙不迭应了个是,躬身退出门外。

帘外的秋雨仿佛已经停了,听不见声响,连鱼缸中的水也一并安定下来。

沈皓撩袍在案前落座,左边是高高堆成山的奏折,右边是零零散散的典籍,然而此刻,国家大事和前朝历史已经统统排开在外。

而中间被他高高供起来的,是那个青铜所制的麒麟,能工巧匠雕刻出栩栩如生的外观,凹凸不平的表面上,呈现出一张极小的地图,隐约能看到一条线路,从京城延伸出去。

可遗憾的是,麒麟仍旧缺了一角。

沈皓把玩着手中那一块与之并不吻合的碎片,拧眉思索:“这一块既然是假的,那真的……又在谁的手上?”

*

第104节

明亮而温柔的光芒从绢纱灯里透出来,洒在那枚冰凉温润的玉佩上,玉是方形的,厚厚的一块,尽管雕刻了纹饰,看着仍旧有点笨拙。

书辞将它举在灯下,眯眼琢磨,里面什么也瞧不见,“真奇怪,我起初还当它是帝王绿来着,这会儿又觉得不怎么像了。你说我爹留给我的这个玉,到底值钱么?”

沈怿正在旁吃宵夜,闻言颔了下首,“我瞧瞧。”随即就拿了过来。

这玉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大概是玉佩本身的卖相不大好,他没怎么上心,指腹摩挲了两回,感觉出明显的瑕疵,便不以为意地丢回桌面。

“质地一般,别带了,改明儿换块好的。”言罢,又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块碧青透亮,绿得流油的翡翠,“玉养人,我这个带了很多年了,要不你拿去?”

“既是养人,都跟你那么久了,我更不该横插一脚。”书辞将那个被他嫌弃到角落里的方玉捡了回来,“这是我爹的遗物,不管好不好,都得收着。”

沈怿含笑地拿勺子搅动碗里的羹汤,“你就是天生吝啬……全被你娘给耽误了,眼下嫁了我,还那么紧巴巴的过日子。”

她把玉佩重新带回腰间,继续捧起没做完的绣活儿,不以为意道:“这叫持家有道……省出来的银两,我打算在南边置办一栋宅子,京城的冬天太冷了,从前每年祭祖我都被丢在家,所以很想去南方看一看。”

“嗯,这倒是个好提议。”沈怿吃着他的四色宵夜,一边抬手翻了一页书。

他今天没赶上吃饭,夜里命厨房备了点羹汤果腹。

原本书辞是不饿的,见他着实吃得香,便把头凑过去,“吃的什么,也喂我一口吧。”

“行,那我考考你。”他笑着叫她闭眼睛,端碗来舀了一勺,“张嘴。”

书辞跃跃欲试,顺从地照做,张口吃下第一勺,细细咀嚼了片刻,口齿间尝出了鲜香,当下挑眉道:“是虾仁蛋羹。”

“可以啊,再来。”

青瓷的勺子喂入嘴中,味道有点清淡,吃上去也还是嫩滑的口感,不过再不是蛋羹了,她舔唇思忖了片刻。

“肉末豆腐汤吧?还加了胡萝卜。”

后者稀奇:“这你都能吃出来?”

沈怿口味吃得淡,肉末豆腐原是辣菜,偏偏让他刁钻地做成这么一锅清汤寡水,也亏得她舌头灵。

“我好歹在家里也是掌过勺,你也太小看我了。”书辞垂目绣了一针,那模样颇得意。

他支着脑袋似笑非笑地望着她,手上的汤匙还慢条斯理的搅来搅去,“要不要再尝尝?我手边还有两碗,没准儿有你吃不出来的呢。”

这招激将法效果果然显著,书辞信心满满地合上双目,“试试看。”

“嗯……”他在那里犹疑,像是在考虑用哪一道菜,勺子与瓷碗互相碰撞,声音清脆悦耳,最后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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