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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出书版)(125)

作者: vivibear 阅读记录

刘芒虽然没怎么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两人的亲昵态度来看,王子似乎和这位老人的关系相当不错。这不禁让她心生疑惑,生下来就在宫中锦衣玉食的王子殿下怎么会认识这个小村庄里的人呢?

“法迪大叔,这次我要打扰你几天了。”阿布杜拉示意手下的保镖送上了带来的礼物。

“这是我们的荣幸,殿下。您喜欢住多少天都可以。”这时,法迪大叔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刘芒的身上,略带讶异地问道,“殿下,这位姑娘是——”

阿布杜拉看了完全呈茫然状的刘芒一眼,不动声色地答道,“她是我的人。”

法迪大叔虽然感到有些吃惊,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事自己不该多问。不过看到阿布杜拉伸手将刘芒拉到身边时,他才像是蓦的想起了什么,面有喜色道,“殿下,难道您的病已经好了吗?”

阿布摇了摇头,望向刘芒的眼中流泻出了几分眷恋,“只有她才不会令我犯病。”

这一刻,法迪大叔已经心明如镜——王子,爱着那个异族的姑娘。他笑了笑,“殿下,我的小女儿丽玛和这姑娘年纪相仿,要不要安排这位姑娘和丽玛一起住?”

阿布杜拉思索了几秒,问了一句,“丽玛她懂英语吗?”或许是有了前车之鉴,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小看刘芒的逃跑能力了,所以将她隔绝在一个语言不通的环境才是最保险的。就她那几句三脚猫当地语言,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交流。更何况,这里说的还是部落方言。

“英语?当然不会。我们这里的姑娘只会本民族的语言。”法迪大叔隐隐约约也猜到了些什么,王子似乎并不希望这姑娘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

果然,听他这么说,王子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我就先带你们去休息吧,另外叫他们准备晚饭。”法迪大叔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直笑,“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他们往村子里走的时候,从橄榄树林的方向突然斜地里冲出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几位保镖脸色微变,立刻挡在了王子的身前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可那匹马儿却好像是在和他们闹着玩,不等保镖再做出下一步的行动就稳稳停了下来。马背上的肇事者还没开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飘散在了空气中。

刘芒抬头望去,才发现那肇事者是个不到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那新月般迷人的眉毛下,一双如小鹿般温存的浅褐色大眼睛正忽闪忽闪地注视着大家,红扑扑的脸蛋上渗出的晶莹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骑马装束,与众不同的头巾包扎法令她看上去更是清丽明朗英姿飒爽。

看惯了那些在长袍下将自己掩藏起来的当地女人,此刻出现的这位姑娘就像是炎炎夏日下一汪清亮的泉水,不禁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只是这么一眼,刘芒就对她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殿下,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小女儿丽玛,这孩子实在太淘气了。”说着,法迪大叔又朝着那个姑娘厉喝一声,“丽玛,还不下来!”

那个叫做丽玛的姑娘嘻嘻笑着吐了吐舌,潇洒地从马上一跃而下,冲着法迪大叔撒娇道,“父亲,我只是开个玩笑嘛。”她的目光落在了王子的脸上,大大咧咧问道,“这位就是您说的要来这里住几天的王储殿下吗?”说着,她脚下朝前走了两步。

“停在那里不要动!我不是和你说过要不许太靠近王储吗?”法迪大叔惊慌地挡在了她的面前。对于王子来说,丽玛无疑就是一枚“定时炸弹”。

丽玛做了个鬼脸,耸了耸肩,又将目光转向了刘芒,“咦?这孩子又是谁?”

“行了行了,你把这姑娘带到你的隔壁房间,这几天她就暂时和你住了。”法迪大叔头痛地扶额,显然希望这个喜欢惹事的小女儿早点从眼前消失。

丽玛歪着脑袋打量了刘芒几眼,笑着点了点头,“好啊,我正愁没人和我玩呢。”她冲着刘芒眨了眨眼,大大方方道,“我是丽玛,你叫什么名字?”

刘芒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子殿下。

“她是村长法迪大叔的小女儿丽玛,”阿布杜拉淡淡道,“这几天你就和她一起住。”

刘芒对那女孩很有好感,所以听王子这么安排倒也没有意见,只是这个小地方前不着村后不挨店,想要从这里逃跑看来又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王子就是王子,仅仅凭她的一个眼神就猜到了她的那点小心思。他微微扬起嘴角,趁别人没注意低下头在她的耳边低声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从这里逃走的话,起码要在沙漠里走上七八天才能看到人烟。若是不怕死,你大可以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