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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狂医倾天下(127)+番外

连玉枫闻言,抿了抿唇,没有再多问什么,火绯月叫连玉枫好好照顾两位老人,她到棺材铺去买口上等的棺木来。

火绯月一出房门,并没有朝着棺材铺的方向走,而是一路狂奔着到了藏娇阁。

藏娇阁的老鸨是认识火绯月的,早就将她当财神爷一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一见火绯月来了,马上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火绯月没有令老鸨失望,她二话不说将一锭金子放入了老鸨的掌心,淡淡地问道:“我找玫瑰。”

“玫瑰?”老鸨闻言,手上一颤,暗夜陌曾经多次找过玫瑰,而青秧小姐和暗夜陌的关系也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了,如今青秧小姐要找玫瑰,难道是来挑战的?

青楼是个消息集散地,当火绯月一说出玫瑰这两个字的时候,这个消息便像长了翅膀一般,令无数人为之兴奋。

终于,青秧小姐还是到青楼来找玫瑰了啊,就说嘛,是个女人,哪有不在乎的道理,青秧小姐和陌公子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不在乎陌公子在青楼乱找女人呢,这只是个时间问题罢了,这不,青秧小姐终于还是杀上来了啊,真是令人振奋啊!这样看起来,青秧小姐是不甘心嫁给元祈太子的了,否则,也不会和暗夜陌老是暧昧不清的了。

凭良心讲,如果一定要从元祈太子和暗夜陌这两人中选出一个人的话,正常人都会选择元祈太子,道理很简单,元祈太子只是难看了点,难看本身是不会出人命的,而陌公子虽热长得俊美,但是,却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万一不小心碰一下,还得冒着被冻死的危险,实在是太可怕了,能不嫁给暗夜陌还是不要嫁的好。

不过,看今天青秧小姐这个架势,摆明了是在乎暗夜陌的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啊,居然有人会喜欢冰块。

老鸨一动不动,左右为难地讪笑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火绯月抿了抿唇,黛眉微挑,连续取出五个金元宝,淡淡地直视着老鸨。

老鸨终于受不住诱惑了,五个金元宝啊,就算等会儿闹翻了,也值了。

在强大的金钱诱惑下,老鸨扭动着腰肢,带着火绯月上了二楼。

老鸨将火绯月带到玫瑰的房门口,还来不及敲门,房门便咯吱一声打开了,走出一个身穿火红色镶金长裙的妖媚女子,女子面色苍白,连厚厚的胭脂水粉都挡不住她的疲惫。

“我等你很久了,你现在才来,难怪暗夜陌要借酒消愁了。”玫瑰轻声笑道,仿佛两人已经认识很久了,此刻只不过是在闲话家常。

火绯月才懒得跟她废话,她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弧度,双掌翻飞如花,一股喷薄的内劲从掌心涌出,劈头盖脸便朝着玫瑰席卷而去。

玫瑰不闪不避,默念咒语,体内顿时散发出阵阵诡异的光芒,那光芒将火绯月的内劲一一吞噬,老鸨早已看得心惊胆战,她连滚带爬地回到一楼,躲在一个角落静观其变。

没有想到,她们藏娇阁的花魁,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主,幸好她平日里没有怎么虐待过玫瑰,否则,就凭玫瑰刚才那一招,就足够她死一千次了。

火绯月与玫瑰,在二楼内斗得你死我活,谁也没有将谁斗死掉。在外人的眼里,火绯月之所以找上玫瑰,纯碎是为了抢夺暗夜陌,这种两个女人抢一个男人的八卦是最受百姓们的喜欢的了,马上,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整个京城便人尽皆知了。

关于青秧小姐为了暗夜陌,上藏娇阁找小三单挑的传闻,如长了翅膀一般,传入了二皇子的府邸,彼时,二皇子正在与元祈太子闲聊,得到消息的那一瞬间,二皇子好奇地道:“皇兄,青秧小姐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跟陌公子不清不楚的了?”

元祈的脸色煞白,他抿了抿如墨般的黑唇,低声道:“此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秧儿不是那种人,如果秧儿真的那么在乎暗夜陌的话,很早的时候就可以去找玫瑰单挑了,何必等到现在。漠弟,皇兄就先走一步了……”

就在元祈向自己的弟弟告辞的时候,暗夜陌和云牧凡,朱武丰和朱武清等人也纷纷来向二皇子辞行,还有一些想过去看热闹的,也跟着一起附和着想要告辞。

二皇子刚刚回京,对京城发生的那些事情并不清楚,特别是青秧,这位他未来的皇嫂,他的心中更是充满了好奇,自从回到京城后,他参加了那么多场宴会,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位未来的皇嫂,照理说,身为未来的太子妃,不是特别威风么?但凡有那么一点点虚荣心的女子,都会参加各类聚会的,到时候各大千金小姐公子哥儿,都得对她毕恭毕敬,那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啊,可是这位青秧小姐,却视聚会为豺狼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像这样的女子,他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如今,她那位从来不曾在宴会中碰到过的未来皇嫂,居然去了藏娇阁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他的皇兄,这到底唱的是哪出戏啊?他怎么看不懂呢?

不管唱的是哪出戏,也不管能不能看懂,跑过去凑个热闹总是没错的。

女子上青楼找花魁单挑,为的,还不是自己的未婚妻,这条八卦消息实在太过劲爆,于是,二皇子举办的盛宴就此草草收场,主办方二皇子殿下,不但没有生气,还饶有兴致地和大伙一起跑去凑热闹了。事实证明,是金子总要发光的,凡是有火绯月的地方,总是轰轰烈烈的,她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总能吸引大把大把的人群朝她涌来,根本不需要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凑别人的热闹。

这,便是引领潮流创造奇迹的人物,火绯月就是这样的人物。

当众人赶到藏娇阁的时候,藏娇阁内已经人去楼空了,打听之下才知道,青秧小姐和玫瑰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其实,这是火绯月刻意将玫瑰引到了那片小树林中的,火绯月生平最是珍惜生命,虽说青楼中藏污纳垢,但是,也有很多出生贫苦走投无路的人,如果被她一把火全部烧死了,那是对生命的践踏,所以,她一边打一边退,终于将战场引到了附近的一片小树林中。

元祈等人在藏娇阁扑了一个空后,立马折转往那片小树林中赶。

小树林的外围,早已围得水泄不通,但是,小树林的内部,却稀稀拉拉只有几个人,因为火绯月与玫瑰的战斗太过恐怖,大部分百姓的内劲修为都很普通,万一被波及到,连逃跑都来不及,所以只敢远远地观望着,然而,小树林树木繁多,在外围远远地观看,根本就看不到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于是,便有几个胆子大的,自持内劲修为不错的年轻人,自告奋勇当起了信差,他们一边关注着火绯月和玫瑰的战斗情况,一边将消息传递给外围的人知道。

当元祈等人赶到的时候,火绯月和玫瑰早已浑身是血,惨不忍睹。

玫瑰做梦都没有想到,眼前的青秧会那么难对付,尽管她早已知道青秧的精神力惊人,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她的内劲修为居然那么高,而且还是水火双修,都说水火不容,可她却将这两种内劲融会贯通,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遇到了这样的劲敌,看来,想要取胜,只能使出她的杀招了。

然而,她的杀招,杀死的不仅仅是敌人,还有她自己,这是一招同归于尽的招数,所以,这辈子,她从未使用过,今天是第一次使用这个招数,也是最后一次。

玫瑰的唇角,扬起一抹嗜血的光芒。

能够拉着云牧凡的心上人一起死,太值得了!

玫瑰最拿手的是摄魂术,普天之下,精神力像火绯月这么变态的毕竟是少数,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就连云牧凡,暗夜陌,虽然他们修为上胜过火绯月和玫瑰,但是由于精神力没有火绯月那么变态,所以,面对摄魂术,也束手无策,最多只能和玫瑰打成平手,根本就杀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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