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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凶[无限](416)

“第一,你们也说我一直被关在家里,家里是否有找到锁链之类的东西,你们看我的手腕,这里并没有镣铐痕,我的身体虽然不算强壮,但也没有行动问题,而我爸妈年纪大了,包子店那么忙,怎么可能天天盯着我,不让我出门?这说明我以前一直待在家里,大概率是我自愿的,而非你们以为被我爸妈锁在楼上虐待,这就排除了我的报复可能。”

“第二,按你们的说法,说我一直在家,跟家人一起,那么假如确定我确实是被人袭击谋杀,就是陈三包跟他的同伙,那么他们当时也很可能在现场,犯案的概率跟动机比我高的多因为那个陈三包缺钱不是吗?还有我家的财产去哪里了?我失去了记忆,但你们警方应该能找到吧,那么,找到了吗?如果认为是我藏起来的,我这么一个常年不外出、待在家里的人,社交也很闭塞,能把钱藏在哪里?而且当天我就在山里遇袭了,哪怕是我抢走了钱,那我遇袭后,钱呢?如果钱不见了,说明我所说的除我跟陈三包之外的第三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他拿走了钱,这也能证明嫌疑犯不止我一个。”

“第三,关于我跟我妹妹的事,虽然我不确定,但其实还有另一种可能你们应该也确定我以前早就知道自己身世,确定不是林家的孩子,跟我妹妹就没有血脉关系,如果两人朝夕相处,是否有可能产生感情?那个黄城不是说了吗,在此之前我爸妈忽然急着要搬离这里,甚至愿意放弃包子店,你们没提起,那么应该也没查到他们有什么仇家或者大麻烦,就是无缘无故要离开,我在想是否因为我跟我妹妹产生了恋情,他们难以接受,或者怕我们在当地被人诟病,这才想带我们搬家,到外地重新开始,我觉得我爸妈对我很好,因为我身上有MP3,衣服鞋子虽然不贵,但也算干净整齐,甚至连我的头发都有定期理发,这都说明了很多事。”

“目前看来,我没有动机,甚至大概率也是受害者,至于我跟我妹妹发生关系,这肯定是错误的,但需要确切的证据证明非她主观意愿,是我无耻了她,这需要你们进一步核实,如果证据确凿,我认,也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当然,你们提到她身上有伤,怀疑是我造成的是吗?那我问你,那是否属于挣扎伤,如果是挣扎伤,她又没有被完全捆绑甚至人还清醒存活的情况下,是否会反抗,是否会在我身上造成对应的挣扎伤,从我那天进医院开始,我的医检报告就在医院跟你们手里,请问我身上除了那天被拖行的剐蹭伤跟后脑勺的伤,还有其他伤势吗?”

“另外,我得提醒你们,如果在我家一楼地上检验到的血迹是属于我爸妈的,那么他们的尸体又不屋内或者掩埋在附近,说明被搬运走了,那可是两个成年人,看照片上我爸妈体重并不轻,那必然需要一辆小车或者一辆大的三轮脚踏车,第一我没驾照,第二你们也没找到与我关联的脚踏车,或者说,这辆脚踏车如果我林家原本就没有,那就是别人家的,我以前应该没钱,买不了这样的脚踏车,如果是跟别人借的,是否有人来投告确定是我借走了这样的脚踏车?”

“最后,我的假设是万一我不是凶手,那么真凶跟陈三包为什么把我拉到山上活埋?那是因为他们可以让林家的凶案现场暴露,毕竟都是血,无法隐藏,洗的话动静也大,林家在本地也有亲友,忽然一夜之间失踪不合理,难免有遭一日被人发现,所以他们需要让这个案子自产自销。只要确定他们三人死了,现场没有我的血迹,我妹妹身上又有我的J液,加上我失踪了,那么案件基本就可以定性了不是吗,但他们万万没想到我脱逃了。而我父母的尸体之所以要拉走,是因为怕尸检的时候暴露跟他们有关的信息,所以得另外处理掉。”

自产自销这个字眼从她嘴里出来,在场的警察表情都微妙了,但没吭声。

或者说,所有人都被震惊住了。

法律援助律师表情有点懵逼:我在哪?我在干什么?我是谁?

姜曳知道没必要跟这些人掰扯那些有的没的,必须摆事实,讲道理就算了,命案哪有道理可讲。

她一口气把这些都说了,都是分析,甚至很多案件细节都不会告诉她,她只能靠单纯的分析,先给警方提点方向,也算是警告他们,她并非一点自证的把握都没有。光凭警方现在的调查线索跟证据,根本不能把她定罪。

其实姜曳这也是实属无奈,如果警方给力,她就可以把调查主力交给警方来办,她得完善人设,暂时隐一隐,不能过早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