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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将悲伤流放(45)

作者: 步飞烟 阅读记录

飘云想,他真的是病糊涂了。若是平时,这样的话绝不会从他龙少嘴里说出来。他是什么样的人?习惯了君临天下发号施令的男人,万丈高楼平地起,每一句话都要像打桩似的地动山摇铿锵有力,哪能如此脆弱?

叹了口气,放下水盆,回头安慰病得有些智商退化的男人。

“我不走,不走。只是去给你拿药,乖一点,等我回来。”飘云揉揉男人的脖子,又用手指梳了梳他刺手的寸头,突然想起来,他不是虎头,不能同等待遇。于是亲亲他的额头,顺便测测体温,似乎没那么热了,估计再发发汗就好了。

龙天佑这才放手,听话的躺好。飘云拿来水杯,药片。扑热息痛,据说这药副作用大,但是拿来退烧最有效。

喂他吃完药,用最厚的被子把他裹得像个糯米粽子似的,只露出一张脸。飘云站起来,看了看,突然笑了,怎么把头东方雄狮弄得像只蚕宝宝?

原来再刚毅坚强的男人,生病的时候,也像孩子一样脆弱,是能激发女人母性爱的。

只是,床被他占了,自己要睡哪呢?

第三十二章

早晨的阳光斜斜的照进这方狭小的空间,龙天佑慢慢张开眼,望进满眼碎金子似的阳光。空气里到处都是黏稠甘甜的粥米香,身上的被子厚实温暖,面料柔软,有绒绒的毛球和旧棉花的味道,看得出是颇历时光的旧物,岁月的温情沉淀了无数。

他只觉得浑身骨骼酥软,人也有点恍惚,仿佛回到童年某个温煦的片段。一觉醒来,看到母亲忙碌的身影,飘香的皮蛋瘦肉粥,酥黄薄脆的油条,精致可口的八宝酱菜,金色的阳光照在乌漆油亮的紫檀桌上。而窗外是喧嚣的夏天,陌生的语言和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流。

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切,被他深深掩埋在记忆的最深处。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单纯质朴,却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天气晴朗的早晨,被人在猝不及防之中唤醒。惊惶之间,只觉得手足无措,双眼刺痛,几乎招架不住。

“你醒了?”穿着白色棉质睡裙的飘云,细白的胳膊,细白的面孔,像团轻悠悠的棉花从天边飘过来。

龙天佑看着她光洁素净的脸,就这样把她跟太阳重合在了一起。

“我饿了。”他说。

飘云喂他吃粥,银白色的不锈钢勺,长长的把,末端的细瓷釉着白底红花。只是普通的白粥,米粒黏滑稠烂,没什么味道。可龙天佑吃得倍香甜,一滴都没剩下,竟然还不够。

飘云又盛了一碗,舀一小勺粥,在碗边磕一下,吹凉了才喂给他。母亲的身体一直很差,总是被父亲打得起不了床,所以飘云从小就很会照顾病人。

龙天佑突然不吃了,只是一动不动的瞧着她。

“怎么?烫着了?”飘云替他擦了下唇角,因为没出门,就随便挽了个松松的髻,低头的时候,鬓角滑下一绺碎发。逆光里坐着,眉眼不甚分明,周身裹了一层薄薄的晨曦,好像一副明动亮丽的西洋画。

“你怎么没去上班?”

飘云叹了口气:“你真是病糊涂了,今天是周日。”

龙天佑哦了一声,接着吃粥。

“那你不用去上班?”

飘云看着他,点点头:“是,我不用上班。”这不是明知故问吗?

龙天佑又哦了一声,然后低头接着吃。

“你……”

“想说什么?一口气说完吧。”飘云索性直截了当。

龙天佑看着她,抬起手帮她把那绺调皮的碎发别到耳后,轻轻的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这碗凉了,我再去给你盛一碗。”飘云站起来就走。

“对不起。”龙天佑一把拉住她的手,急切的说:“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这三个字,我不知道怎样说才算有诚意。以前无论使了多少手段,害了多少人,做了多么过分的事,我从不觉得自己有错。可是这一次,我真的觉得自己错了。可我不是成心的,我知道你想见他,本想成全你一次。可是一见到你们在一起,我整个人都蒙了,都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

“我们的事,你早就知道的。你早不发火,晚不发火,现在却来刁难我?”飘云突然感到委屈。

“我知道,知道。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心里想一,嘴上说二,做出来的却是三。我对自己说,就这一次。龙天佑,你是个有担当有气量的男人,别像个女人似的叽叽歪歪小肚鸡肠。可是后来才发现,这种事根本大方不起来。以前见到或者听说跟过我的女人,又跑去跟别人。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只觉得好聚好散,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么回事吗?谁离了谁活不了?可是,飘云,我就是不乐意看见你跟别人在一起,谁都不行。我知道最该教训的其实是那小子,是他一直牵着你,绊着你。有他在的一天,你眼里就没有旁人。有时候,我真想把他拆把拆把卸了,找个没人的地方埋了算了。”

飘云的肩膀明显抖了一下。龙天佑苦笑一下,接着说:“可是我知道,如果那样做,就真的什么都完了,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他突然像个要糖吃的孩子死死的抱着她:“原谅我这一次,就一次。我从来没求过什么人,就是被人把刀架到脖子上,也没服过软认过怂。可是,飘云,碰到你我认了,我认栽了。所以,别这么对我,我心里难受。”

飘云沉凝了很久,最后长叹一声:“算了。我没放在心上。”

就是放在心上的又能怎样?能让一个从不曲膝的男人低头认错,童飘云,可以了,见好就收吧。经过这么一番折腾,这男人的秉性,她也摸透了几分。

看着吓人,发起脾气来,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轻易不下雨,可只要下了,就不是雨,是割肉剔骨的刀子。对旁人如何她不晓得,不过对她就是如此,再贴切不过了

这一刻飘云明白了,原来自己不是凡夫俗子,而是一个神经结构异常的傻瓜。

龙天佑的复原能力极强,像野生动物似的,不过一天就生龙活虎了。飘云以为这下好了,自己可以歇一歇,喘口气。可是后来发现,这个想法天真的近乎可怜。

这龙天佑紧逼盯人的本事,比起隋洋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每天放学一出门,一定会看到他的车停在门外,准时准点,风雪无阻。飘云不禁纳罕,电影里的社团大哥不是都忙着走私贩毒聚赌打架逼良为娼吗?他怎么这么闲?太没有职业道德了吧。

他居心险恶的占据了她所有闲暇的时间,几乎密不透风。飘云除了在学校能跟寒城说几句话,其他时间根本没机会见面。所幸寒城最近功课压力大,也没什么时间找她风花雪月。

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局面还是蛮稳定的。

他们一起吃饭,龙天佑选择的餐厅都是隋洋没带她去过的,个中原因彼此心知肚明。事实上他们出去吃饭的时候很少,大多是把菜买回来自己做着吃,干净又卫生,健康又安全。自从上次的苍蝇事件后,龙天佑留下了不大不小的心理阴影。再说外面放了大量味精,脑满肠肥,含胆固醇极高的菜肴,哪有家常菜香甜可口,最重要的是,菜是飘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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