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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364)

“给你介绍一个人。”叶枫还是脸含微笑,“这个是沈孝天,这个呢,Qbert,都是我的朋友。”

“啊?”龙哥有些诧异,半晌才想起沈孝天是什么人,那个红遍东南亚的佛心歌星?

他没有见过沈孝天,但是却知道沈孝天是个慈善大户,他开演唱会的条件不苛刻,可是也很难做到,前提条件有一个,无论多少钱,每场演唱会的收入必须捐赠一半出去做慈善!

这个条件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却让很多人为难。

因为在那些人的眼中,这些钱就是打了水漂,曾经有几家公司想开出条件,你不就是一个戏子吗,装的和圣人一样干什么,大家私底下多给你点钱,不报税的行不行,沈孝天只是说,我给你们点钱,让你们把这些话刊登到报纸上,行不行?

这句话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被捅到报纸上,结果被网友热评为当年最有魅力的语言第一位!

当初沈孝天在东南亚巡回演出的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则收到了个信封,里面装颗子弹,那是当地的黑社会的威胁,用意很简单,交保护费了。

当地警方如临大敌,严阵以待,结果是沈孝天的演唱会如期召开,足足的三场,一场不少,虽然流传的小道消息,演唱会上会有爆炸,可是去听的人只有更多,这可以看出沈孝天的威力甚至超过了炸弹。

结果爆炸是有,三天后,沈孝天一走,当地的一个黑帮就是爆炸连连,几乎被人连根掘起。

别人或许不知道,黑社会的都明白,那是威胁沈孝天的后果。

就是这样的一个能人,竟然光临这个不起眼的夜总会?龙威实在难以想像!

“你好,我是沈孝天,龙哥是吧?听师父说过。”沈孝天态度可以说是不卑不亢,伸出手来,和龙威握了下。

沈孝天的手指修长,一看就是艺术家的手,但是却也有力,他的一双眼睛很怪,这是给龙威的第一感觉,他像是看着你,又像是没有注意你,但是你只能觉得,他不会重视你,但是也不会忽略你。他的善意不用表达,但是你看到他的眼睛,你就会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实在是普天下都难得找出第二个,他的眼睛仿佛能看穿你的内心!

“师父?”龙哥握着沈孝天的手,不敢用力,却也不敢松开,现在他就是鱼肉,就是不知道别人是红烧还是清蒸,只是沈孝天和叶枫的关系毕竟还让他有些好奇。

“不错,叶枫是我的师父。”沈孝天不急不缓,笑着转头望向了叶枫,“没有他,也就没有我的今天。”

红绸此刻震惊莫名。

自从沈孝天出现后,红绸就感觉,血液流动不是停止,而是几乎倒流。

沈孝天竟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她的想法和龙哥差不多,关于这个人的奇闻怪异都电闪般的划过她的脑海,当然她的记忆和黑社会无关,她的档案是,沈孝天,男,天声仁心,信佛,好歌唱。每到一处,引起痴男怨女无数追捧,时代杂志名人。很多人都说他连载十多期都不会有任何人反对,只不过因为他为人低调,而且有势力,听说时代紧接着一期还是他的宣传,只是被他否决,不愿再上时代而已。他的粉丝只能用疯狂来形容,他来过这座城市两次,曾经引起这个城市四个小时的交通大堵塞,由此魅力可见一斑。

第十六节 技惊四座

当年沈孝天的演唱会,红绸打破了脑袋才从黄牛党手中抢过一张票,只是很可惜,后来进场后,只能用高倍望远镜远远的呐喊关注,今年也有一次,她想去,只是怕被踩死,只能忍痛作罢,所以她不知道当初叶枫也在,而且还登台献艺一曲。

只不过就算她去了,她也多半认不出叶枫,叶枫套子里面的人一样,倏然来去。但是这些已经无关紧要,她注视着沈孝天,不敢尖叫,她只怕尖叫一声,自己再没有机会和他如此的亲密接触。

红绸看到追星的小弟弟小妹妹们的时候,都是觉得不屑一顾,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也有这种时刻!

或许是感觉到红绸的注视,沈孝天抽出手来,转头望向了红绸,“红绸小姐是吧?我听师父说过你呢,他说你很不错,可以认识一下。”

“啊?”

红绸愣在那里,那一刻,差点爱死叶枫。

叶枫实在的可爱,没有看出他那张二五八万的脸,竟然有着三六筒一样的可爱,他竟然向沈孝天介绍过自己?

只不过红绸还是有着龙哥一样的不解,听到沈孝天管叶枫叫师父,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我靠,老鼠爱上猫了。

她没有猜中开头,也没有猜中结局,所以她还是吃吃地问了一句,“沈先生,你说你能有今天的演唱成就,是因为你师父?”

看着沈孝天点点头,红绸想要去撞墙。她听过沈孝天唱歌,也听过叶枫唱歌。她听沈孝天演唱花了几张老人头,听叶枫唱歌却是个很偶然的机会。

当时来了很多客人,客人很好面子,为了面子,一定要叶枫给个面子,听说那个客人叫沈阳,是叶总以前的同事,和叶总不错呢。

当然这个面子要求并不难,就是让叶总唱首歌而已,当初沈阳看叶总的眼神只能用膜拜来形容,而根据沈阳的描述,这个叶总除了不会生孩子,这世上就没有他不会的。红绸当时就觉得这两个男人有问题,说不定有什么不得不说的秘密,叶总推辞不过,只能高歌一曲。

唱完后,叶总的自我感觉倒还是不错,只不过已经技惊四座,这个技惊四座的解释是,叶枫开始唱歌的时候,还有十几个人在坐着听,等到他唱完之后,座位上就只剩下四个人,而就算这四个人,也已经被惊的面无人色!

四个人中当然有红绸,有沈阳,还有一个许总,长得很不错的一个女人,还有个小姑娘,听说叫做哈里波董,红绸不明白,怎么看起来好好的一个小姑娘,黑头发,大眼睛,黄皮肤的,竟然有个外国名字?

小姑娘很崇拜地看着叶枫,红绸为小姑娘感觉到悲哀,她觉得这个小姑娘看上了叶枫,所以能容忍他的缺点。叶枫当初估计也是这个感觉,所以首先问,小董,我唱的怎么样?哈里波董发话了,叶总,你一直说我唱歌会把狼招来,我发现你唱歌狼绝对不会来。当时叶总脸色就有些发绿,哈里波董还是补充说明了一句,只要你唱歌,狼听到只有暴走的份,叶总,谢谢你。叶枫当时有些不明白,还能问一句,谢什么?哈里波董有些开心地说,你终于让我找回了唱歌的自尊。

叶枫当时差点没有气的端茶送客,只好求助那个仰慕他的沈阳。沈总,我唱的没有那么差吧,最少我唱的不会太走调?沈阳当时脸色有些苍白,强笑说一声,叶总,谁说你走调,你一句都没有走。当红绸悲哀的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容忍他的缺点,男女都一样的时候,沈阳补充了一句,你的调根本就找不到,何来走调之说?

红绸大笑,叶总大怒,端着茶杯的手都有些发抖,却还能不扔出去,红绸都有些佩服他的好脾气。最后叶枫无可奈何,只好求助技惊四座中的最后一座,他看都不看红绸的,也不征询,他知道红绸肯定没有好话,所以他问那个姓许的女人,含笑带情,许总,我唱的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差吧,说真的,我怎么从来不觉得,别人听我唱歌后,都说我唱的,特别像那个情歌王子呢?那个叫许舒婷的女人倒是含蓄,幽幽地说了一句,差点让叶枫吐血,叶枫,以前我一直觉得欠你什么,只不过今天我听了你唱歌后,我想,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红绸喷血冲出了包厢,把这件事情一说,夜总会里面的小姐,再也没有哪个会邀请叶总共唱一首。

就是这样的人,竟然能当歌神沈孝天的师父?红绸有些悲哀,心上人呀,你快点披着金色战甲,脚踩七色云彩来吧,来吧,一金箍棒打死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