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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才子(134)

看,闻,摇,品,回本是欣赏红酒的五大看点,看当然都是会看,只要不像陆斐一样,苍蝇一般地盯着,随便来两句,基本就算无差,也能称得上你混迹在上流社会,初窥了门道,这个道理说穿了也简单,古人何称卖笑,声乐取悦,若是一上来,脱的赤条条的有如熟肉铺子般的,那就已经低了一等,反倒不如人家一笑一颦一回头叫的价格高些,品酒亦是如此,像斐少爷这样的,本是上流社会的人物,偏偏弄的和市井酒徒一样,这就已经算是落入了下乘,就算他说个什么‘白酒配白肉,红酒配红肉’什么的,都不会把自己的身份降低,只是可惜的是,这位斐少爷什么都学,就是不学无术。

看酒谁都能看,摇酒就不见得每个人都行,戈民辉拿过酒杯的时候,就准备闻过之后,在摇酒上下一些功夫。

闻酒有前香后香之说,不摇酒之前叫做是前香,摇酒之后,让酒中的气味充分的杯壁,空气接触后,散发出的香气成为后香,前香在于姿势优雅,后香在乎于摇酒手法的纯熟。

叶枫手指轻动,酒杯霍然倒转翻回,一滴红色的酒液明珠般的跃出,再次落到酒面,荡漾十分,酒杯已经到了叶枫鼻前,他不过缓闭双眼,轻轻的一嗅,叹息了一声,多少有些惋惜,“酒是好酒,只不过杯子差了点。”

他杯子倒转的时候,陈小青也是吓了一跳,杯子差点脱手飞出,砸到斐少爷的脑袋上,绝世高手的一举一动,在内行的眼中,都已经有着说不出的流畅舒展,混于天然,杯子倒转送到面前,看似轻轻一转,陈小青却是跟学不来。

她只怕酒会从酒杯口流出来!

此招虽然流畅,却有两个名字,分别叫做玉龙倒挂,龙吐珠,陈小青在法国多年,也算是在酒吧亦或上流社会圈子混迹过不少的日子,如此优雅的轻转玉龙的手法,只能是在传说中听过!

此种转法也有人能够做到,但是都以速度取胜,弄不好的酒杯中的红酒溢出了酒杯,那就是得不偿失的丢脸,更何况转的过快,有种吃热豆腐的仓促,反倒影响了观感和效果,而恰到好处的旋转出一滴酒液,震出酒香的,陈小青那就从来没有见过,她在法国巴黎的时候,就听过一个舞会上,酒杯耍的最好的人听过,巴黎的酒神米歇尔先生就有这么一招!

只不过巴黎的酒神米歇尔她是无缘得见,她却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这个看似很平凡的派对上,竟能看到如此的高手!

“酒杯不行?”戈民辉也和陈小青一样的想法,不敢如叶枫一样的倒转酒杯,只是轻轻地转动着酒杯,本来想和叶枫一样的去嗅一下,却觉得脖子有点僵硬,人家如同嗅花,自己硬硬的脖子伸过去,好像闻狗屎一样的难看,索性放弃了这个动作,“莫非叶先生不但只喝最好的红酒,还只能用最好的杯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叶枫望着那杯红酒,淡淡的,“戈先生莫非没有听过脍炙人口的两句诗?喝酒当然要好,只是杯子更是马虎不得。”

戈民辉差点气晕了过去,这位非最好的红酒不喝,看起来非夜光杯不用,自己这次可是请了个大爷,还要哄着才能求他喝一杯几千块一杯的红酒,自己不是犯贱,那是相当的犯贱。

“夜光杯?”陈小青眼前一亮,“叶先生见过,我只以为只有传说中才有,或者市面上流行的那种仿制品?”

“夜光杯,白玉之精,光明夜照。”叶枫喃喃自语,偏偏声音在场的几人都能听到,斐少爷看着叶枫端酒的仪态,竟然感觉一股压力传了过来,大气都不敢喘上一下,这种畏惧可以说是无名,又让他感觉到十分的奇怪,因为他这种畏惧,只有面对老爸训斥的时候,才会出现。

“西汉东方朔《海内十洲记》记载,姬满应西王母之邀赴瑶池盛会,席间,西王母馈赠姬满一碧光粼粼的酒杯,名日‘夜光常满杯’,后人简称夜光杯,唐人王翰一句,‘葡萄美酒夜光杯’之后,诗以杯名世,杯因诗增辉,此杯喝酒,皓月一耀,玉液生辉,杯壁不过蛋壳薄厚,却是更能让人心旷神怡,豪兴勃发。”

叶枫细语轻声,只是凝望着杯中的一抹红,“戈先生这等水晶玻璃打造的杯子,透明度高,折射率小,比起路边货,当然高级了很多,只是,可惜。”

他说到这里,落寞地笑笑,摇摇头,只不过言下之意是个人都明白,那就是比起了夜光杯,那就差了太多。

戈民辉泥菩萨的脾气,也有点冒火,偏偏人家说得头头是道,自己身为东道,倒不好说出,你嫌我的酒杯不好,自己拿出夜光杯来喝吧,这样说法不免有些过于小气,总不成客人来喝酒,你让他自己准备杯子,“那这次实在的可惜,只好等叶先生什么时候开个派对,鄙人去看看夜光杯是个什么模样。”

叶枫只是笑,更显得高深莫测。

方竹筠有些吃惊诧异,这一番话说出来后,她终于明白自己不但比叶枫的见识差了很多,就算这个陈小青,她见了都有些自惭形秽,她虽然不能说是乡下来的姑娘,可是却从来不会培养这种知识,听到了自然觉得有些敬仰,看着三人端着酒杯,姿势风雅,桌上虽然还剩有一杯酒,可是却已经怯怯的不敢伸出手去。

她只怕自己贸然出手,端起了杯子,和斐少爷一样让人家讥笑,让叶枫有所看轻,只不过剩下的一杯红酒,迟迟没有人去碰,那是戈总留给自己的,虽然在场的其他人,都被叶枫的锋芒吸引,可是那杯酒却是压在方竹筠的胸口,让她难以呼吸。

看着叶枫只是笑笑,并不回口,戈民辉心中总算舒服了一些,心想你小子其实也是嘴头上,手头上的能耐,若说真的有夜光杯,那就是打死我都不信。

“杯子虽然不好,酒还是不差的,叶先生看来只能委屈一下,品上一口,让大家看看什么叫做真正品酒的功夫。”戈民辉虽然知道自己备的酒杯很结实,还是希望那个高脚的酒杯,高脚突然折断,喷个叶枫一身,那才叫个爽,只不过这种念头向来只能在脑海里面转转,大棒子也只能藏在身后,戈民辉态度可比大叔和善了很多,盯着叶枫的那只手,希望能够突然抽筋。

只不过想像是想像,事实上叶枫的手指有如拈花般轻柔,一只手却是稳如磐石,他嗅完酒香,手腕轻晃,已经轻轻地摇荡酒杯,仿佛爱抚花瓣一样的轻柔,只肯手指和其之间若即若离的接触,就算重一分都是不忍。

陈小青很想放下酒杯,因为比起叶枫手指的轻柔程度,她觉得自己像在端个脸盆。

她突然有种醒悟,有些人的气质就是天生的,后天再怎么模仿,都不过是邯郸学步,不登大雅。

叶枫酒杯在手,轻轻地旋转,让人忘记了他的木讷,忘记了他的眼镜,忘记了他的平凡,别人注意到的,只是一个大师展示着脱俗绝伦的技艺。

拈花指?陈小青强自让自己的目光从酒杯上移开,极力想要看透叶枫眼镜后面的那张脸,她记忆的深处,不知道怎么的,冒出了个这个词语,她好像在哪次酒会上听谁说过,好像有哪个天才发明的这种技艺,只不过好像当时都笑说无稽之谈,没有深说,她也是听过就忘,现在要想,一时却又记忆不起。

她极力地想要认出眼镜后面的面容,只是很可惜,她看不穿。

这绝对不是个平凡的人,陈小青只是这样想,虽然没见过米歇尔其人,可是陈小青坚持的认为,叶枫摇酒的功夫,甚至可以和米歇尔酒神相媲美,她正在沉思的时候,突然听到周围一声惊诧的呼声。

陈小青望过去,刹那间凝立在那里,几乎忘记了思维。

她几乎难以置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叶枫的手中,竟然出现了一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