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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2部】(出书版)(25)

那些荒芜的、赤贫的岁月里,我像是一条被风浪拍在岸上的鱼,而简晨烨,是他俯身将濒临窒息的我从沙滩上拾起,送回海洋。

我伶仃地度过了许多年,也曾疑心今后一生仍将继续那样度过。

但忽然有一天,这个世界上有人靠近我,让我明白,即使卑微渺小如我,也依然值得被尊重,被爱。

他的温暖,把我从自卑和寒冷中彻底拯救了出来。

不知不觉之中,天已经亮了。

记得值夜班的那些凌晨,我经常捧着一杯浓茶,站在窗口眼睁睁地看着夜空的颜色慢慢地由浓转淡,月亮西沉,璀璨的繁星一颗颗渐渐隐没在越来越强的光线中,明晃晃的太阳升空之后,人声嘈杂,生活又恢复成井然有序的模样,而我身后通宵未关的电脑屏幕上依然闪着幽蓝的光。

“看天亮起来是一件寂寞的事。”我想,一句话就把这件事给说透了,顾城他真是天才。

我转身,回到卧室,在微光中抱住简晨烨,轻声说,对不起。

这是我从十七岁开始爱着的人,这是世上第一个教会我爱的人。

我不可以任由自己伤害他。

“你昨晚哭过吗?”

齐唐这个王八蛋,他竟然选择了在上班高峰期的电梯里问出这句话!

我的运气还能再差一点吗?分明已经尽我所能赶上了早班车,却还是在大厅里撞上了老板,不得不与之共乘同一部电梯。

虽然在这里上班的人,普遍都是高素质的白领,但在齐唐抛出那个问题的一刹那,我用鼻子都能嗅到空气里那股探究的气息。

罢了,我既然能忍受邵清羽,能忍受简晨烨,就不在乎多忍受一个齐唐,于是我顶住压力,勇敢地抬起头嗯了一声表示肯定。

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居然得寸进尺地追问:“为什么?”

说话能注意一下场合吗,我默默地骂了一句。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从第一次见我开始,就存心不打算让我有好日子过。

既然如此,只好破罐子破摔了,我平静地回答他说:“因为穷。”

电梯门应声而开,二十三楼到了,我和齐唐一起走出来,把看客们抛在了身后。

开例会的时候齐唐向其他员工介绍了一下我,很简单的一语带过,“这是我新招的助理叶昭觉”,大家也都是例行公事地拍了几下手掌,看得出来,我的到来不会影响到任何人的职位,果然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啊。

虽然大家都说周一是上班族最痛恨的一天,但坦白说,其实我并没有多么深切的体会。

我的工作间就在齐唐的办公室外面,他进去之前一句交代都没有,整个上午,我就干巴巴地坐在电脑前打开网页,关掉,打开,又关掉,这过程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

到了中午,其他同事都成群结队地去吃午餐,也有一两个同龄的女孩路过时客套地问我要不要一起,为了避免尴尬,我还是微笑着婉拒了她们。

等到所有同事差不多都走了,齐唐办公室的门还是紧紧地关闭着,我决定自己单独去觅食。

锦绣大厦一楼其实有不少餐厅,但价格都不便宜,我逛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拉开Subway(赛百味)的门,买个金枪鱼汉堡配可乐打发掉这一顿好了。

正是午餐高峰期,餐厅里几乎没什么空位,幸好我眼睛尖动作也快,眼看靠窗那一排有人起身,我连忙抓着汉堡和可乐就冲了过去,一屁股坐下。

阳光真好,我一边啃着汉堡一边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马路上的豪车真多啊,有钱人真多,为什么不能算我一个?忽然又想起我出家门时简晨烨还没醒来,不知道晚上见面会不会尴尬……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咚咚两声,有人敲我面前的玻璃。

我一抬头,就看见了齐唐那玩世不恭的笑容。

“你怎么不跟其他同事一起吃饭呢?耍大牌啊。”他坐在我旁边的位子,大口咀嚼着加了培根的汉堡。

已经过了饭点,餐厅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我和齐唐并肩坐着,面对着玻璃,对他提出的问题我嗤鼻一笑:“你不也是吃独食嘛。”

“我跟你怎么一样,”他居然问都没问我一下就直接拿走了我的可乐,“我是老板啊,当然要跟雇员保持一点距离。”

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可乐被他喝掉一大口,这个人真是太神经病了,从头到尾就没有正常过……是的,我又想起面试时他问我胸围多少的那件事了。

不仅神经病,而且完全不懂得察言观色:“我听清羽说你念书的时候就很不合群,怎么到现在还这样?”

死八婆!邵清羽你这个死八婆!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她说的你就信啊,我念书的时候人缘不知道多好。”

“好到垄断了零食售卖和废品回收两个产业对吧?你的光辉事迹我都早就听说过了。”

……

要是杀人不犯法,我真想现在就杀了他。

我已经在凌晨独自回忆过当年了,我真的不想一天之内两次回忆当年的悲惨往事,于是我主动找了个新话题:“我今天上午什么事都没干呢,你也安排点工作给我吧,打打杂也好过无所事事啊。”

齐唐挑了挑眉毛说:“上次你提出预支工资我没同意,所以现在不好意思指派你干活呢。”

……

我好想一头在玻璃上撞死算了。

在我跟齐唐进行过这么几次短暂的交流之后,冥冥之中我有种预感,我觉得我会被这个变态老板摧残得苦不堪言。

滑稽的是,后来我们之间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都证明了我的预感是多么不靠谱。

午休时间过去之后我们一起回公司,齐唐在进办公室之前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对了,你不是觉得太清闲了吗,交个事给你做。你帮我去花店预定一束鲜花,后天派送,地址我稍后给你。”

趁他还没关门,我连忙追问:“送什么花?”

他歪着头想了一下:“我不太了解这个哎……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生喜欢什么?”

“我喜欢睡莲。”

“那个啊……好像很便宜吧。哎,我不管了,你别问我,自己做主吧。”话音刚落,我就听见一声“砰”,门关了。

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振了一下,是齐唐发来的短信,地址是本市一个价格非常昂贵的公寓楼,收花人的姓名是个英文名,叫Vivian。

真是一条充满了浓浓的做作气息的短信啊,我酸溜溜地想。

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和简晨烨在厨房里分工合作,一个洗菜一个煮饭的时候,齐唐又发来一条信息。

“选得不错,香槟玫瑰适合她,睡莲比较配你。”

我握着手机简直都快气炸了,齐唐这是在侮辱我吗?是暗讽我只配得上便宜货的意思吗?

简晨烨看我脸色不对,凑过来问:“谁发的,出什么事了吗?”

我把手机往沙发上一丢:“我老板可能快死了。”

无论是我,还是简晨烨,抑或是齐唐他自己,我们谁都没有意识到,不知不觉之中,我们的生命里已经介入了新的事物和新的人。

从这时开始,我们原本简单澄明的小小世界,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震动。

我们浑然不知,命运即将光临。

第11章:一万只羊驼呼啸而过

香槟玫瑰送出去的第三天,我见到了Vivian。

我不知道她的中文名,但却知道她极有可能成为我们公司未来的老板娘。

周五的下午,这原本就是上班族们约定俗成的心不在焉的时间段,Vivian提着两大袋零食和水果,来犒劳辛苦工作了一周的员工们。

她的出现,让所有人都眼前一亮。

她很漂亮,像是二十出头的女生们喜欢的那种时尚杂志封面上走出来的日系美女。

面孔明艳照人,眼睛圆而亮,涂樱花色的唇膏,戴棕色的美瞳,栗色的长发烫成大卷撩在一边,笑容甜美,看起来颇有些风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