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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差生(75)

作者: 破脑袋 阅读记录

方予可从我的怀里刚刚站稳,便紧紧地将这路人甲的衣领子给揪住了:“你说谁有病?”

我是楞没想到,方予可原来是有暴力倾向的。以前文涛怎么刺激他,两人都没打成架。现在他要去英国,都不爱国民了,随便拉人便要大打出手了。我连忙过去,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头。漂亮修长的手指因为过度用力,指甲盖那里都有些发白了。路人乙看来是个文明人,还没习惯动手动脚的架势,也明显没料到一句念叨能引来这么大的报复,惶惶地看着我。我将方予可拉出食堂,喘了口气:“你怎么都学会打人了?”方予可幽怨地看着我,眼睛里是汹涌不停的玄色,好看的眉毛都拧巴在了一起,睫毛一颤一颤地望向我,委屈得就跟我找了别人,把他踢走了一样。我有些心动,想摸摸他的脸,手举到一半才想起今天是来分手来着,只好顺势搭上他的手说了句“保重,我会祝福你的。”说完便扭头走了,不敢回头,怕一回头自己又会癫癫地跑回去,抱着他的大腿死不撒手,跟他说老娘其实很中意你,你能不能甩了那个狐狸精,不要出国了。

55 我不想上你的*了

晚上宿舍几个人都有课,我一个人躲在屋里胡思乱想,将这分手的所有对话在脑海里过了一过,总觉得哪里不对。话说我和方予可在一起,本来就是对我智商的一大挑战。当初在一块儿唇枪舌剑,我也不免被他的渊博和我的无知中伤,往往在他曲径通幽、晦涩朦胧的话语羞辱我半个时辰后,我才恍然大悟自己早被批得遍体鳞伤万劫不复。而当今这位毒舌中的翘楚入了魔障般颠三倒四的分手方法着实也是诡异。九十点钟,就在她们快要回宿舍的当口,手机响起来,一看竟是方予可。

我的心突突地跳,木木地接起,那边却没有声音,只有诺拉琼斯唱的懒洋洋的音乐声和还有忽隐忽现的呜咽声。我喂了好几下,都没有发声。再打过去,已是没人接的忙音。这个剧情越来越向诡异的悬疑方向发展,杀人越货绑架之类的场景在我脑海里都过了一遍,我心一跳一跳的,心慌得厉害。我收拾收拾,加了件厚外套,走向方予可校外住的地方。

走到那里,却吃了个闭门羹。白色的防盗门在冷光下显得冰凉。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按下了门铃,没人答应。按了好几次后仍然一片清明,我失望地正想折回,背后却传来屋里清零桄榔东西倒地的声音,门吱嘎一声开了。我欣喜地转过身,门前却是那神秘女子,如水的眼神看着我,她的身后是方予可聒噪的英语。心脏被碾过一样地疼,我尴尬地搓了搓手:“Iamjustcomingby.Igobacknow.”

终归英语还没考四级,所用的词汇都停留在初一阶段。然而这个时刻也无暇去思考英语不英语的问题,即便我听不懂她背后的那个人用英语在叫嚣什么。我只知道我痴情脉脉地赶来看我的郎君,我的郎君却早已是金屋藏娇。我当自己对他终有些用场,却不料是他夏日里的棉袄,冬天里的蒲扇。当自己是他的蜜糖,此时却成了他的砒霜。我这到底算是捉奸在床还是棒打鸳鸯?叹口气扭头走便是,脚下却被灌了沉重的铅,一步不得往前。心有不甘,万千个不甘。那个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的男人最终不属于我。

她却好奇地打量我,拉着我的手往房里走。我倒从没想过,对于外国长大的友人来说,“两女侍一夫”的观念是可以这么深入的。

我也就随着她进了房。进了房,却看见桌子上一堆横七竖八的酒瓶,酒瓶旁趴着红扑扑脸的方予可。

那位神秘女子也越发神秘,将我引到方予可身边,自己却收拾东西要出门。

我连忙叫住她。我实在不想让情况变得复杂。那女子便露出甜甜的笑:“Heneedsyou.”这位姐姐,不才在下能听懂这句话。我只道我能说的英语有多有限,却在关键时刻派上了用场:“Whoareyou?Lover?Sister?”

那位姐姐却跟我玩文字游戏:“Sister,butfeelinglikelover.Pleasetakecareofhim.Whenhewakesup,youcanaskhimbyyouself.”喝醉酒的方予可眼神迷离了点,动作迟钝了点,只知道抱着瓶子不放手,嘴里不清不楚地一会儿说中文,一会儿说英文。我心里堵得厉害。连喝醉酒都能说英语,这人得有多叛国啊。祖国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人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再不济也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小子倒好,年纪正当好年华,却逃到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逍遥了。我趁他这迷糊劲,使劲拧了拧他的脸颊。唉,以前要是这么嘲笑你,你肯定会损我对不对?估计以后都没有被你落下马的机会了。这么想着的时候,心里的那点伤感又升了几级。悲从心来,我也就势抿了几口酒。

从小到大,我是没劝过别人不喝酒的。和妖子在一块儿,我喝酒慢,她喝酒快,每次我俩一起喝酒不久,她就喝得酩酊大醉,我也不过问或作势劝她一劝,因此她的酒量在我的纵意下突飞猛进。方予可要是打小和我一块儿喝酒,绝不会被这几瓶酒为难住的。我的酒品不好我自己有所耳闻,除了没有大小便失禁以外,丢脸的事情一一干齐,鼻涕眼泪高歌朗诵摸摸亲亲,无所不能。方予可显然从小家教严格,即便喝醉酒了,也肆意不到哪里去,除了说点胡话,倒也安静得很。不过,这也忒过安静了,似乎快要睡着了。北京初冬刚开始,还没到供暖的时候。怕是睡在这冷冰冰的客厅,明天就会感冒。

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轻松得很,头一沉便搭在我肩上。我唤了唤他:“方予可,醉了吗?”我心想我问的真是废话,就跟确认一个睡着觉的人睡没睡一样。令我诧异的是,方予可恹恹地答了句:“没醉。”因这句话他答得没有像醉汉般胡搅蛮缠,甚至还有几分理智和清醒。于是,我又问了一句:“方予可,记得刚才是谁揪你的脸了吗?”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动作,糯糯地答道:“知道,是个叫林林的笨蛋。”以前他说我笨蛋的时候,眼神里多是鄙视,忽然变得如此柔和,倒显得这个“笨蛋”很是亲昵和宠溺了。然而他毕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话又是很不着边际:“我后悔了。”这句话虽然与前后语境没有关联,却在我现在敏感多发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多伤痕。如果一个男人在半醉不醉间,唤了一下现今女朋友的名字,叹了一声悔恨,怕是心思粗如电线杆的人都会欷?[,何况我这几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经呢?我也不去管他是否还能听懂我的话,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后悔了,但我们小镇民风开放,又不是谈了一次恋爱便嫁不出去。我的老娘平时彪悍了点,大事上还是能知轻重,绝不会戗菜刀逼你负责,我们又不是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即便是发生了,如今也讲究个好聚好散,你绝不需要喝酒伤身,做这么一番痴情种两头难的模样。我周林林虽没有貂蝉西施的长相,但终也开过半开不开的桃花,凑活凑活也有那么一两个倾心与我的人,我也不算失败。你无须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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