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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868)

作者: 本宫微胖 阅读记录

听说刘翼把明歌收为了义妹,郑玉珠有那么一刻眼前一暗。

义妹?

她这个夫君喜欢美人就喜欢到了不惜一切手段都要得到么,明歌都已经嫁做人妇了,刘翼还不放手,早知这般,她当初肯定会极力把明歌留下,毕竟把明歌留在房里管束可比让明歌在外顶着与刘翼妹妹的名头鬼混要有利多了。

可心底想到刘翼对明歌这般在意,吃味的同时又有些庆幸的觉着,得亏明歌嫁人了,要不然就是另一个秋歌,她的夫君被两个婢子分瓜,说出去还真是丢人。

刘翼将明歌认了妹妹,明歌自是要去刘府中谢恩的,这一次,她不是去的郑玉珠的院子,而是直接去了刘老夫人的主院,大概是刘翼把具体的事情告诉了刘老夫人,刘老夫人对明歌那是各种赞赏有加,送的东西一箱箱的抬了好几箱子出门,而且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羊脂玉镯子送了明歌。

郑玉珠站在一侧侍奉自己的婆婆,看着明歌坐在刘老夫人的榻前脚蹬上,被刘老夫人一口一口喊着好闺女,只觉得这心底直泛酸水,在刘老夫人这里,她就从没听过刘老夫人这样唤过她,更没有能坐在刘老夫人身边的这种优待,自已的婢子越过了自己,郑玉珠只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勉强了几次都没法跟着旁边这些人去奉承刘老夫人。

倒是刘老夫人瞟了郑玉珠一眼,指着明歌说,“这以后就是你嫂嫂了,来,给她见礼,瞧瞧你嫂嫂给你备了什么样的礼!”

这么多人面前,郑玉珠好歹还顾全着自己的脸面,笑着把自己脖子上挂了一块平安玉牌子摘下亲自给明歌戴了上,“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从前看似是主仆之名,却一直情同姐妹,如今你能被母亲收为义女,我真为你高兴,这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到了这种时候,郑玉珠也只得忍着那口郁气和明歌打好关系。

只是她自己也清楚,明歌出嫁那时她给了明歌一个下马威,两个人纵然有小时候的情谊,但如今明歌得道升天,定然会将那时记恨在心底的。

毕竟大部分的人都是记仇不记恩!

明歌又见了一次秋歌,秋歌已经快要生产了,她抚着自己的肚子站在门前朝明歌笑,昔日里俏丽活泼的女孩,此刻已然是个浑身都在散发着母爱光辉的妇人,“明歌,你能得了刘老夫人的慧眼,也是青云直上,我真为你而感到高兴。”

明歌拉着她的手,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到秋歌就想到了宿主的那一生,只是明显,秋歌乐在其中!

默了默明歌才说,“你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托人和我说一声!”

秋歌一直都是个会来事的,立刻就笑嘻嘻的说,“自然,好不容易攀上了你这么一颗大树,我一定得抓紧不放!”

明歌在刘府毕竟呆了这么久,而且郑玉珠身边的这些人,大家在一起相扶相持的十多年了,就算平时多多少少会耍点心眼,可大家的感情还是有的。

所以这一天明歌并没有回宋家,晚上的时候,明歌和几个小姐妹们在厨房摆了一桌算是庆祝!

大家都为明歌而感到高兴,毕竟身为一个婢子,能被主人得了青眼收为义女,这种事也是可遇不可求。

最主要是,明歌和她们毕竟有共事的情谊,这以后多多少少还能攀点关系。

郑玉珠没有在席间露面,这厨房之地,估计她也不屑来。

不过她不出现,明歌这些人才能更加放得开,吃喝尽欢。

倒是刘老夫人遣了身边的老人给明歌几人送了几样菜以及一摊子果酒。

第二日明歌回了一趟宋家,而后上了刘府的马车直奔吴城。

她个宋家以及柴家都打了招呼,收拾一下东西,过段时间便搬到吴城去,宋小壮在那边已经置办了宅子。

刘曦见到明歌的时候,手中的茶杯不着痕迹的紧了紧,一双眼睛看似微微垂着,可眼底余光却望着明歌的裙角。

他定了定神,不着痕迹的抿了口茶,“你就是刘翼新认的义妹吧,宋小壮如今在我这里做事,以后你住在明月筑中!”

明月筑是当时明歌以明月大师的身份住的地方,明月筑三个字也是明月大师亲自题写。

刘曦这语气没多少热络,不过一旁的刘翼却一直在盯着明歌瞧,这丫头换了套衣服,更加显得五官明媚皎然,这真是个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啊,可恨他早些没下手,如今成了自家妹子,能看不能吃,想想就憋气得不行。

明歌身为个婢子,没见过这样大的场面,自然是受宠若惊的,一直低头的她怯怯应了声,这才跟着管家朝后院走去。

出了门,依稀还能听到刘曦语气不善的对刘翼说,“你别再打她的主意!”

第1016章 通房丫头

“哪能呢!”刘翼撇嘴,“哥哥你也真是轻看我,我还是能分得清人才和美人的区别的,我美人那么多,怎么也不会去毁了自己人不是。”

刘曦目光盯着一脸真诚的刘翼,突然就长叹了一口气“你能这样想最好!”

他顿了顿,在刘翼又要张口保证的时候声音沉沉又道,“你今天这话,我记住了,希望你自己也时刻记得!”

这声音带着一种压迫般的气势,刘翼心底一激灵,也不敢再笑嘻嘻的打哈哈,一脸认真严肃的点头,“哥哥你放心,我说到做到!”

因为明月大师的这件事,不仅宋家,就连柴家的奴籍也全都被消了!

两家人在年前的时候都搬到了吴城,明歌在城中早就相中了几个铺子,柴父柴母不识字,在铺子上一窍不通,明歌教了柴母和柴父烤鸭的手艺,给他们租了个小摊子卖烤鸭。

至于宋家,还是做的老本行,布庄生意。

明歌和宋小壮有了自己的宅院,便和刘曦的管家商量着想回家去住,如今他们夫妻在这府邸里几乎算是闲人,待不住啊。

管家问了一声刘曦这才应的二人,但是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吴城,因为主子那头随时都会招呼他们。

明歌和宋小壮自是答应。

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自家的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宋小壮居人檐下,生怕被人看出什么,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如今回到了自家中,简直就和关在笼子里的鸟被放出去了般。

回到家一脸淡定的安抚完了宋家人,一起吃了饭,等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第一件事就是抱住自家的小媳妇朝空中抛去。

他这新婚郎刚吃了肉就断粮,每天只能看不能吃的,这日子忍的他都快憋出病了啊。

明歌不设防被这人一抛,吓得心肝都快跳出来了,“嗳快放我下来!”

这要不是自家的汉子,她肯定半空来个回旋踢,把人给撂倒了去。

“媳妇,媳妇你好厉害!”

接住了明歌,宋小壮直接抱着人朝炕上冲去!

这动作太尼玛的猴急了。

明歌捶了捶他的肩膀,“还没到了睡觉的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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