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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216)

作者: 本宫微胖 阅读记录

朱平一屁股从地上爬起,继续把屁股撅给明歌,“一点都不疼,媳妇儿再踹!”

“滚!”明歌身子一扭,坐在床的另一边,“别搭理我。”

“媳妇媳妇你别生气,我这次回来,给你买了好多好多的好东西,很多头饰你一定喜欢,还有好看的衣服。”

“你不是空手回来的么?”

“哪能呀,我给媳妇带了好多东西呢,走走走,媳妇我带你去看。”

明歌也不想继续赖在床上,她知道朱平是在刻意制造气氛想把她刚刚那梦境带来的负面情绪去掉。

心底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为宿主难过,宿主上一世若是能得到朱平这样的相待该有多好。

明歌坐在床上,由朱平给她穿了鞋子,这才一起朝门外走去。

“我让他们跟在我后面。”在驿站里换了这一身鲜亮的衣服,本以为自家媳妇看到会惊艳一把的,结果媳妇跑的比贼还快……

提起这事,他总算把明歌的梦暂时抛在脑后,讨好的又说,“媳妇,我这次可是赚了好大一笔钱,这两天咱就去看房子,你瞧中哪里的房子,我给咱买,你想去哪个酒楼吃饭咱就去。”

“我自己家里又不是不会做,干嘛去外面吃。”明歌斜睨了朱平一眼,“赚钱是那么容易的事吗?得省着点花知不知道。现在的院子好好的,干嘛要换院子,你是嫌弃我这院子小吗!”

“媳妇说的对,媳妇想住哪里住哪里。”

春梅迎面跑来,“姑爷,姑爷,外面有人找你!”

“是那几个小兔崽子来送东西吧,让他们把东西放下就行。”

“不是,是个大胡子男人,说要姑爷和他马上走。”

“是林将军!”朱平大喜,拉着明歌大步朝外院走去,见明歌一脸迷惑,忙说,“是我在荒漠里遇到的朋友,林将军是边关守城的将军,我们一见如故,相约回来了一起喝几杯,没想到这会他就找上门了。”

说话间已经到了外院,院子里满满当当的摆的全是东西,几个脚夫站在墙边,等着小厮打扮的小伙子为他们算着银钱。

朱平拉着明歌直接进门,还没进门就已经哈哈大笑,朝着花厅里站着的男人道,“林将军,没想到真是你!媳妇快来,这是林将军!”

本来背对着门正在瞧着墙上一幅画的林将军转头,亦上前几步捣了朱平肩膀一拳头,“你这小子,回来也不和我说一声,我今天要是不来,是不是你就不告诉我了。”

明歌歪头打量这个林将军,她这些日子在京城里游荡,茶馆里也听说过这位林将军的事迹,而且她曾经在易家,亦是听过三代为将的林家。

林将军年岁应该不大,可胡子却留的一指长。

不知道为啥,明歌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了曾经给某个人刮胡子的画面,看到这个林将军顿时就觉得亲切无比。

“不是不是,我今天才刚回来的,你看行李还在外面呢!”朱平傻笑着,“看,这是我媳妇儿。”

“有个媳妇儿有啥了不起啊,你说说你炫耀多少次了,弟妹,呐这是见面礼,和朱平送你的那些可比不上,你别嫌弃啊!”林将军在自己腰上摸了摸,腰上倒是挂了玉佩,他的手略过玉佩扯了旁边的一个手指大小的匕首装饰递给明歌。

“多谢林将军!”明歌福身,“你们说话,我给你们端点点心去。”

“不用不用!”林将军忙说,“我马上要走,那个我有点话要和朱平说。”

“哦,好,你们聊!”明歌识趣的退了出去。

明歌在廊下站了一会,那个小厮打发了几个脚夫,朝她行跪拜大礼道,“夫人,小的叫来福,夫人有什么事尽管和小的吩咐。”

明歌问,“你跟了爷多久了?”

“小的是在边关的时候被爷给救了的,夫人放心,小的的命都是爷的,小的对爷忠心耿耿,绝不会有二心的。”

两个人说话间,朱平已经从屋里出了来,他站在明歌的身后,握住了明歌有些微凉的手。

来福一溜烟的跑到院子里烧水的南房,询问里面的春梅院里的东西都往哪里放。

“媳妇儿,林将军又要起程起边关,这一次有场仗要打,他想带我去,我,我要是能回来,就能立下军功,要是斩的敌人多些,说不定能给你挣个诰命回来呢。”

明歌问,“你想去吗?”

“媳妇,我想让你过的更好,我自己也想去,要是能为我们朱家光耀门庭,我爹在九泉之下一定很高兴。”

“什么时候走?”

“今天和林将军去军中报道,明天一大早就得出发。”

明歌惊讶道,“这么快?”

“嗯,媳妇,我,我下次回来,你可不能再拒绝我了,我们朱家还靠我传祖接代呢。”

“好,我等你回来。”

却没有正面回应会不会拒绝他的问题,朱平不满的撇嘴,泄恨般的把明歌紧紧的搂在怀里,“媳妇,我一定会回来的。”

朱平这次被林将军看中,也不知道易老爹哪里得来的消息,把明歌叫回易家,好一顿夸赞,“听说这次大军出征,林家小三把朱平提拔成了亲卫随军出发,这小子有前途,能把林家小三结交上,虽然以后入了朝也只是个武官,但比起他之前的商贾之路强多了。”

易老爹这次全程都是和颜悦色,末了问明歌家中有什么难处没,并从他的抽屉里抽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明歌。

第255章 宅门嫡女

朱平这一趟西域之行,行囊里除了银票就是银子,明歌还真不缺这玩意,果断拒绝了。

“也是,都说朱平这一次发了大财,你肯定是不缺银子的,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就回家来说一声。”

明歌全程都在乖巧点头,当然,除了银子的事。

出了易老爹的书房,易夫人见了一次明歌。

“你舅母前些日子向我问起了你,你也是,出嫁这么久,逢年过节也不让人给你舅舅家送些节礼,你的教养嬷嬷还是你舅母寻来的呢,她对你比亲闺女还亲,你倒好,嫁了人就忘本,过两****带你去你舅母家一趟。”

明歌把易夫人那一段含沙射影的话略过,直奔主题,“舅母问我有什么事吗?去舅母家做什么?”

“没事就不能去了?”易夫人横了明歌一眼,“你是不是舍不得那点礼物,你放心,去的时候我给你准备这些东西,谁让我是你母亲!”

见明歌一点都不为所动,易夫人的声音就提高许多,“你也是个千金小姐,什么时候变成了个只知道抠把着那点臭铜烂铁不放的乡村愚妇。”

明歌这次来易家给大家都带了礼物,但是除了易老夫人的是一件难得的水貂大氅,其他人都是很普通的兔毛帽子,明歌知道易夫人这是讽刺她那礼物实在寒酸,她装作听不懂道,“母亲,您让我嫁的人是个地痞无赖,您让我出嫁之前就该想到这一点才是。”

易夫人气的瞪着明歌咬牙切齿了一番,“这次谁不知道朱平去西域发了大财,钱财贴身傍,你别看那些大家贵族们从来不把银子放嘴上,可离了银子她们却什么也做不了,如今朱平去了军中,你在那么个小院守着这笔横财一点都不安全,明天你收拾收拾把东西全搬我院子来,看我做什么,我是你母亲,总不会贪恋你的这点东西,我这是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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