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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寝/欢喜债(40)+番外

宋陌一直背对着她,听到这话,他放下手中活计,拿起一把早上刚刚磨好的砍骨刀,转身,慢慢走向案板。

“喂,你们看宋屠那眼神,该不会是想砍小寡妇吧?”

“不能吧,就算小寡妇胡说八道,也不至于砍人啊?咱们,要不要上前劝劝?闹出人命可不好?”

“闭嘴吧,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跟你老头子有什么关系,去,闲着没事就把里面桌子再擦一遍!”后者的媳妇怒气冲冲走出来,连推带搡把自家爷们赶回铺子,临进门前,老板娘狠狠朝唐欢的身影瞪了一眼,心想狐狸精被人砍死才好,省着出来勾男人的魂。

唐欢倒不信宋陌会冲动到砍她的地步,就像没瞧见他凶巴巴的眼神似的,她低头,捏着手指头翻了翻案板上的排骨,最后指着一处道:“就要这里吧,你给我切小点。”

话音刚落,那把刀直接朝她手落了下来。

唐欢眼睛微眯,手却抖都没抖,依然稳稳地停在那儿,声音低柔暧昧:“宋陌,你要是真砍了我的手,以后咱们做事会少很多乐趣的。”

她低低说完的时候,那刀子已经在她手背上方停了好一会儿了,锋利刀刃距离细腻肌肤一指不到。

唐欢媚笑,“瞧,我就知道你舍不得,宋陌,今晚……”

“手拿开。”宋陌头也不抬,冷声道。

这回唐欢见好就收,痛快地收回手,扭头,朝围观路人抛了个得意的媚眼,十分张狂。

宋陌不看她,手起刀落,利落切好排骨,刚好两斤不多不少。包好后,他将油纸包放在案板上,“两钱银子。”

“两钱?”唐欢瞪大眼睛,“宋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里排骨卖多少钱,怎么给旁人就是三十文,到我这里变成一钱一斤了?”

宋陌拿布擦手,“买就拿走,不买就滚。”清俊脸庞半点表情都没有。

唐欢却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哈哈,宋陌,你,你不愧是个杀猪卖肉的,果然,果然会做生意!好,我买,两钱就两钱,只要你高兴,别说两钱,二两我都舍得。”生气不打她,却会拿排骨占她便宜的屠夫,怎么就这么逗人呢!

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唐欢掏出一块儿碎银扔到案板上,趁宋陌去拿时,她飞快摸了他手一下,“宋陌,你这样,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喜欢到,不嫌弃你手上的猪肉味儿!”说完,在他真的砍人之前,拎起排骨迅速离去。

宋陌半点反应都没有,擦擦手,抬眼扫向众人:“你们想买什么?”

众人愣住,随即你推我搡,一哄而散。

谁是来买肉的?人家是来看热闹的!

待人群散去,宋陌忍不住朝那边饭馆望了一眼,眉头微皱。

这样不顾脸面又不怕死的女人,若是再来纠缠,他该怎么做?真按住她暴打一顿?

那边唐欢满脸笑容地回了饭馆,汤圆还是一阵后怕:“夫人你怎么就那么大胆呢,这要是宋屠真狠心……”

“没事没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行了,快让厨房送饭菜过来,再不吃饭,我就饿死了。”唐欢依旧坐在靠近门口的那个桌子旁,摆手催促道。她留汤圆是为了让她替她办事的,可不是听她管教的。

等汤圆走后,唐欢吩咐一个伙计,“以后这个位置专门给我留着,让客人们坐到别的地方去。”

伙计很为难:“东家,那,那要是旁的桌子都满了怎么办?”听说过大酒楼占雅间的,哪有小饭馆占桌子的,还是东家自己占?还想不想做生意啊!

唐欢瞪他:“我说给我留着就给我留着,就算影响生意那也是我少赚钱,你瞎操什么心?”

伙计很委屈:“我这不是替东家……”

唐欢摆手赶人:“去,赶紧忙你的去,别在我眼前晃悠。”言罢朝宋陌那边看去,正好瞧见宋陌朝这边望了过来,唐欢马上回他一个热情灿烂的笑容,还朝他摆手,示意他过来一起吃饭,可惜她手刚举起来,宋陌已经走了进去。

唐欢顺势改成了单手托腮,唇角依然带笑,目光悠悠一转,正要收回来,却落在门口一个蓝袍男子身上,顿住。

林沛之幽幽望着她,满脸黯然神伤:“原来水仙喜欢那个屠夫啊,宁可不做生意也要遥遥相望。”

说着,不待唐欢说话,他径直走了进来,在唐欢右侧坐下,看着唐欢额头的白纱,心疼又哀怨:“那晚我醉酒糊涂,伤到了你,这几日一直心中有愧,想去看你,又怕惹你生气。今日实在忍不住了,过来试试运气,看能不能遇见你,谁想我的水仙这么快就喜欢上了他人?”

男人面容白皙俊朗,一双桃花眼风流多情,情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哪怕再假,只要望着他的眼睛,多半都能被吸进去,深陷不拔。

是个好货色啊!

唐欢倒是真心佩服水仙了,眼前放着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不要,竟对宋陌那个冰块儿死心塌地!

感情果然是无法理解的东西……

轻笑一声,唐欢挑眉看他:“瞧瞧,林少爷这话说的真好听,只是,如果我当晚命薄直接死了,林少爷会怎样呢?”

林沛之深情凝望她:“若是水仙真因我而死,那我定当追随你,跟你做一对儿阴间鸳鸯。”

真会说话啊……

唐欢笑着抬起手,轻轻抚摸他脸庞,手指滑到他眼角,惋惜道:“你这双眼睛生的真好看,可惜再好看,我也不会信你的。林少爷,你还是省省吧,我现在只喜欢宋陌,对你没兴趣。”

林沛之握住她手,暧昧揉捏,“可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第34章 亵裤

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林沛之无疑是最出色的。

论身份,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论容貌,偌大的七桥镇,除了一个冷屠夫,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宋陌好看是好看,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难免少了几分气度,林沛之则锦衣华服,风流倜傥。初来乍到,他又有意招蜂引蝶,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

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

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像是带刺的蔷薇,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当你靠近,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轻易不让你近身。

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但他并没有醉,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在林沛之看来,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所以,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便想强要她一次后彻底甩开……

后来变故陡生,他不得不败兴而归。

其实在情-事上,林沛之喜欢你情我愿,并不愿意强迫女人。起初水仙欲拒还迎,他乐得与她眉目传情,享受女人特有的风情,之后水仙意外反抗,林沛之对她的兴致大不如前,听说她受伤,他根本没往心里去。今日出来办事,碰巧撞见水仙跟屠夫吵闹的一幕。林沛之站在人群后,远远瞧着,不知怎么回事,总觉得这个水仙比以前的更泼辣更大胆,更勾人了。

他也更想要她。

他用那双很少有女人能拒绝的桃花眼望着她,放柔了声音,似情人在耳边呢喃:“水仙,那晚我太性急了,又醉了酒……好吧,我不求你马上原谅我,只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好好跟你赔罪,行吗?”

她的手细嫩小巧,林沛之瞅瞅门外,将她的手放下搁在他左手心里。在桌子的遮掩下,他右手覆上去,轻轻抚弄,或是指腹轻撩,或是指尖滑绕。

唐欢斜倚着墙壁,美眸微眯,无声地看着这个男人小意讨好自己。

不得不说,林沛之伺候人的本事不错,手上传来的痒,让她半个身子都快酥了,连带腿间都有了湿意。

师父说,欢好是种本能,就跟饿了想吃饭一样,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舒服了,身体会主动回应。就好比如果她把现在的宋陌绑起来,他再厌恶她,她也能让小宋陌立起来。不光男人,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哪怕是个丑陋无比的乞丐,只要他手段好,照样能让千金小姐生出**。

唐欢还没有好好享受过。

若这不是梦,她现在便会带林沛之回房间闹一场。毕竟,这是个好货色,或许他容貌比宋陌差一些,但他的技巧,足以让他与宋陌不相上下。说到底,采花采花,过程中的享受最重要不是?脸蛋再好,都不如……

林沛之一直望着唐欢,见她红唇轻启,似是要哼上两声,心中一荡,手不由地往上摸去,探到她袖子里,握住她细滑手腕。

唐欢拿扇子拍他胳膊,轻声嗔他:“在外面呢!”顺势收回手,斜眼瞥向肉铺那边,却见肉铺前又围了几个妇人,宋陌正忙活招呼她们。

那边伙计见两人总算离得远了些,赶紧把饭菜端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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