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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原始部落(175)

作者: 兵家传人 阅读记录

这种圆耳兽的洞穴相当隐蔽,如果不是有狼王的带领,众人几乎不可能找到,除非进行地毯式的搜索,这无疑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得不偿失。

“王,抓,抓母兽。”阿七的声音传来,阿七相当有语言天分,不仅会模仿各种野兽的声音,对地球语也学习得很快。

张衡点了点头,退到了一边,干脆让阿七进行全面指挥,到此也发觉了缺乏指挥上面的人才,也就是兵法大家,魁部落的炎是他仅见有指挥作战才能的人,但因为炎现在是部落首领,不为让他带在身边帮忙。

虽有心把炎召唤过来,但魁部落下一任首领也不得不斟酌一番了,无疑。他直接入主魁部落是最好的选择,但又和这边太昊时间上冲突了。他不可能舍弃这边不管,摇了摇头,这个问题之后在慢慢思量吧。

“都听阿七的,开始行动。”张衡叫喊了一声,就观看起众人行动来。

阿七兴奋的唤来暗夜岐和秦寿,嘀咕了一番,然后就开始呼喊男人们进行开洞了,春霸没有跟出来,留守保护部落,毕竟现在摊子大了。不得不防备突发状况。

洞口的荆剌首先被清除了。然后就是刨洞,这个洞穴口真的相当小,血狼王匍匐都爬不进去,且还是孤线,根本看不清楚洞中的情形。这不是天然的洞穴,而是野兽自行刨出来的,都是泥土层。

很快,男人们把洞穴给扩大了,刨了十来米,终于看见了里面的情形,有一头母兽和十几只幼崽,母兽发动了攻击,但却是徒劳。瞬间就被守侯在两边的秦兽给套住了,暗夜岐甚至都没出手的机会。

母兽被抓接下来就简单了,十几只模样还算乖巧的幼崽就被抓了出来,张衡大乐着扔出之前狩猎的一头大野兽奖赏血狼王,但狼王却高昂的偏过了头颅,孤啸一声带着队伍消失了。在众人归途的半道上,狼王回归,嘴角还残留着血肉渣子,队伍也有战斗过的痕迹。

张衡双眼一睁,队伍中少了一头血狼,无奈的笑了笑,这就是生存法则,在部落中狼王接受食物,但出来后却昂起了高傲的头颅,带着自己的族群狩猎,也有锻炼队伍的意思,族群中出现战死的情况也丝毫影响不了狼王的情绪,反到让队伍越战越勇猛。

伸出手,想抚摸狼王,但最后依然没有成功,狼王还没显露出疲态,依然战力非凡,张衡不知道血狼一族的寿命是多少,只希望能长久一些,另外他也担心狼王的归属,根据自然法则猜测,狼王要么会战死在下一代头狼的爪刃下,要么就会被新头狼驱至死亡。

这两种情况都是他不愿意见到的,他会负责狼王的养老生活,这并不是同情,而是他一惯的做人准则,扫过男人们,使劲点了点头,他已经不是单独的个体了,而是代表着整个部落的意志,所以他必须得活着,并且要活得更加精彩,更加强大。

“吼,狂欢吧,今夜无眠!”张衡嘶吼着,端坐上王座,让两个巫用狩猎回来的野兽进行祭祀活动。

但见春巫突然吐露音节,高唱道:“咿呀,横岳匆匆,山岳空空,意须呜哇,阿里扎嘛数嘛,呜啦嘛嘛哒哟,哟喝儿……”

原始苍凉的祭祀音响起,神秘而古朴,虽听不懂意思,但张衡却能感受到其中的意境,这是生命的赞歌,属于最原始的曲调……

“吼吼,咿呀!呜哇嬷嬷哒哒哟喝儿……”人群跟着一起呼喊,围着火堆跳起了不算是舞蹈的舞姿,大气磅礴,这是战斗序曲。

血腥味蔓延开来,分配了人手开始割肉,孩童也跟着咿咿呀呀的呼喊……

张衡眼神一挑,望向苏秀,后者也赶紧加入了原始队伍,开始模仿起曲调和舞蹈,乱发在飞舞,兽皮在激荡……

野兽,这种曲调里怒涵着兽性的本能散发,能引起共鸣,这是生命赞歌,需用生命去演绎!

张衡抬起双手有节奏的拍打着大腿,不由想到了村里石匠在抬条石时也会唱着类似的音节,大概发音为:“那哈哈呼嗨嗨哟儿,喝嘛嘛哟山儿呀……”没有具体的文字,声音高昂富有节奏,每一个音节的吐露都代表着力量,让石匠们能同步发力协作进行劳动。

抚摸着戒指,猜测可能村里的工匠发音就是从原始一代代流传下来的,在村中的工匠,尤其是老木匠和老石匠,都带着迷信色彩,传承拜师也很有讲究,还有一些如迷信的咒语,只传男不传女,外人不得而知,更加增加了一分宗教气息。

而城里因为文明教化,把这种宗教音节给简化成了“一二一,一二三四!”等等数字音节,推广进部队和学校锻炼中,但其实同样带着宗教气息,能激发人体的潜能。

嘶吼,咆哮!这是动物的战斗本能,但同样人类也拥有这种激发潜能嘶吼音节,只是各种发音不同而已。

想到这里不由一愣,或许巫就是迷信的发源地,而原始空间以后的宗教推进者,将会是他,他才是最远古的宗教头子。

嘴角扯出一个笑容,跟着一起嘶吼着:“咿呀!呜哇嬷嬷哒哒哟喝儿……”

今夜将无眠,这才刚刚开始……。。)

正文 第0201章 发现龙纹叶

“苏秀,你过来,接下来我将传送进大量的物资,你安排大伙搬运一下。”张衡摆手出声道,然后叫来春巫交代一番,而又让木巫安排人群继续进行狂欢,今夜可任意吃喝,无论是肉食,还是储存下来的淀粉浆液等等,没有按劳分配的概念,至少今夜将是如此。

对于大柱也交代了一番,负责用圆桶锅熬制肉粥,并且有了大锅后,煮食这个概念才算正式进入原始人的生活中,煮要远远比烤来得更营养,油腻的汤水蕴涵着大量的脂肪,这是过冬温养身体的好东西。

张衡端坐在王座之上,心思一动,瞬间石化,当即就用最快的速度传了一口大锅和一袋米进去,苏秀也马上安排熬粥,苏红和大柱也进入了进来,毕竟是现代人,对于煮东西没有难度。

而张衡继续传送物品,虽然他在现实中抓着东西心思一动就能传到空间中,但因为时间相差太大了,当他传送第三次时,山洞中的肉粥就已经煮好了,大柱乐呵呵的拿着陶罐给大家分食,适应得比张衡想象中快多了。

苏秀取下石像上的杯子,舀了一碗浓浓的肉粥又摆放到了石像手掌上面,现实中,张衡端起杯子,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浓粥,味道相当好,笑了笑,顺带着用另外一只手把扣扣给登陆上了。又把剩余的肉粥倒进狗碗里,让大狗进食,他自己又继续忙活起来。

虽然现在没处在一个世界,当他却又是和原始空间同步的,这种感觉真的很爽,感觉自己活出了两世来,一世人。却有着两世精彩,美哉!

“王。好吃,好吃!”原始人们在呼喊,第一次吃到米粒,让原始人群根本无法抵挡。

张衡微笑着,有了大柱这个干活能手在,后续就可以安排小麦和大米的种植了,但小麦好说,可以自行留种,而大米却不行,现在种植的都是杂交水稻。村民每年都是买种子来种植。好在有酒米。也就是糯米可以自行留种,后续就先种植糯米吧,糯米粥味道也相当好,而且相比大米,糯米的烹饪技艺更多。另外现实中家里的生意也能用得上糯米。至于大米,等他先上网查查资料在说,也就是关于留种的问题。

小麦山地就可种植,但稻谷只能选水源充足的地方,山上种稻谷就是个悲剧,一想,魁部落的位置比较适合种植稻谷,因为靠近“江水!”

传闻在历史中,部落首领最先是让人们用石片、野兽扇骨等铲地进行种植。后来工具断裂了,才渐渐发现刨这个动作更轻松,这才逐步演化出了锄头等工具。

张衡其实有心想自行在原始空间冶炼金属,以他的见识,已知的就是金银值钱,农村里也流行有钱后就穿金戴银。但基本上老人们活了一辈子,手上所戴不过是铜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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